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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資訊] 婚、孕、產前 夫妻應作海洋性貧血檢查

婚、孕、產前 夫妻應作海洋性貧血檢查

婚、孕、產前 夫妻應作海洋性貧血檢查

海洋性貧血為一種遺傳疾病,病人製造血紅素的基因缺陷,依嚴重度會有程度不一的貧血及相關臨床症狀,重度病人須終身輸血或接受骨髓移植,才能維持生命。奇美醫醫學中心婦產部醫師彭依婷提醒民眾,婚、孕、產前作血液檢查,夫妻為同型帶因者胎兒須接受海洋性貧血之產前遺傳診斷。

彭依婷說明,台灣地區海洋性貧血帶因者占全國總人口約6%,其中4.5%為甲型海洋性貧血的帶因者,1.5%為乙型海洋性貧血帶因者,目前全國帶因人數約為140萬人,平均每14個人至15個人之中會有一個帶因者,大部分帶因者沒有症狀,透過血液檢查發現小球性貧血才得知自身帶因狀況。

海洋性貧血子女若從父母遺傳到越多個異常基因則臨床症狀越嚴重,帶因者的特徵是血液常規檢查會發現「小球性貧血」,但缺鐵性貧血病人也一樣會有小球性貧血。因此無法單以血液檢測辨別這兩者,需檢驗血液中鐵質是否過高(海洋性貧血)或鐵質過低(缺鐵性貧血)情形,若較像缺鐵性貧血者可考慮先補鐵劑一段時間再重驗血液常規檢查。若仍懷疑海洋性貧血帶因者須進一步接受血紅素分析及/或基因檢測來確診。

以上的檢查若是在孕前進行,可視狀況逐項進行,但若在孕期才發現疑似海洋性貧血,則有配合懷孕週數作胎兒診斷的急迫性。

第一次產檢(懷孕第12週前)包含血液常規檢查,其中如「平均紅血球體積」較小者,安排準爸爸接受血液常規檢查,如爸爸「平均紅血球體積」亦小,會再安排夫妻二人接受後續抽血,進行帶因者檢查;查為同型帶因者之夫妻,胎兒須接受海洋性貧血之產前遺傳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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