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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健康] 國健署:選太陽眼鏡3要點

國健署:選太陽眼鏡3要點

國健署:選太陽眼鏡3要點

國民健康署提醒,選擇「太陽眼鏡」時,應注意「看標示、選合適、慎保管」等三項,才能真正發揮保護眼睛作用。

國健署指出,民眾應選購有商品檢驗標示的太陽眼鏡,內容包括「鏡片材質、鏡框材質、符合標準CNS15067、濾鏡分類編號、光學等級、非作直視太陽用、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水貨及仿冒品。

護眼防曬係數(E-SPF,Eye-Sun Protection Factor)分為5、10、25三類,數字越大效果越佳。選配時除外觀及舒適性外,應儘可能選擇可保護到眼側且貼合臉型的款示,且注意鏡片破碎的安全性。

開車時,請勿佩戴顏色過深的深色太陽眼鏡,避免天色昏暗時影響行車視線,才能確保行車安全。另佩戴觀看景物呈紅、藍或紫色之太陽眼鏡,需格外留意是否可清楚辨識交通號誌燈變化(紅黃綠燈)。

國健署也提醒,切勿將太陽眼鏡放置於高溫的汽車內,60℃以上高溫除了會破壞鏡片鍍膜外,塑膠材質亦容易變形。此外,外出時可利用寬邊帽或陽傘避免陽光直射臉、耳朵及脖子,並養成每天至少2,000cc白開水的好習慣,不要等到口渴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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