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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怪] 水瓶丟小英車隊退休派出副所長遭逮送辦 <-> 朝馬英九丟鞋無罪 王獻極:下次丟準

水瓶丟小英車隊退休派出副所長遭逮送辦 <-> 朝馬英九丟鞋無罪 王獻極:下次丟準

總統蔡英文今天上午到國防大學復興崗校區,參加三軍聯合畢業典禮,但是總統車隊進入校區前,在校門口遭遇反年改人士阻饒,還丟擲鞋子、水瓶,大批警力強力排除抗議人士,才讓蔡英文順利進入國防大學;沒想到總統車隊中午準備離開國防大學時,又遇到抗議人士丟擲物品,警方隨即逮捕一名丟擲水瓶的李姓男子,查出他的身分是退休的前北投警分局竹子湖派出所副所長,仍將他逮回警局偵訊,將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不過,根據維安的警方表示,總統車隊為防範抗議人士攔阻,分成兩組車隊離開國防大學,李男持水瓶所丟擲的車隊,並不是蔡英文總統乘坐的車隊,目前總統車隊已順利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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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馬英九丟鞋無罪 王獻極:下次丟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ew/20140924/475306/
2014年09月24日
908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與會員賴芳徵,前年底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對總統馬英九丟運動鞋與資料袋,被起訴《刑法》強制罪嫌與《集遊法》強暴妨害集會罪嫌,一審均獲判無罪,高等法院今天上午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得知獲判無罪定讞,王獻極透過電話表示,馬英九若政見繼續跳票,下次他會丟準一點,判有罪也甘願。馬英九前年12月10日應邀到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參加「2012年世界人權日活動」,致詞時,先被台下的王獻極連丟2隻運動鞋,賴芳徵跟著把入場所領的資料袋丟向馬英九,都被隨扈攔接。一審法官認為當天現場還有其他民眾鼓譟抗議,並非僅有王男2人鬧場,且馬英九沒被砸中、致詞未因此中斷、活動流程也沒停止,王男2人的舉動有待商榷,但不構成犯罪。高院今肯定一審見解,維持原判。法官判丟鞋無罪,有網友認為「丟馬桶本來就沒罪~~ 沒丟中才有罪」還有人大讚「法官英明!」但也有人不認同,認為「未來只要政府官員做不好就可以丟鞋?」


[ 本帖最後由 983u54uf 於 2017-7-1 07: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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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馬桶丟鞋、丟書無罪,還被冥xx說剛好而已;對菜桶丟鞋、丟水,同理也是剛好而已,但是丟的人被法辦,又是雙重標準,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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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起訴《刑法》強制罪嫌與《集遊法》強暴妨害集會罪嫌,一審均獲判無罪,另一個將他逮回警局偵訊,將依違反社維法送辦,都被送辦,這樣有那裡好比較的,如果法院一個判無罪一個有罪再來討論不是才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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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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