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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特權」是中性詞? 金溥聰告劉文雄二審改判敗訴

「特權」是中性詞? 金溥聰告劉文雄二審改判敗訴



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右圖)不滿前立委劉文雄(左圖)在政論節目上指他特權通關赴日,提告求償。一審時劉遭判賠四十萬元並登報道歉,但昨天高等法院二審時卻逆轉免賠。 記者王宏舜/攝影

前立委劉文雄,在政論節目上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特權通關,金提告求償一百萬元、登報道歉。一審判劉賠四十萬元,高等法院昨逆轉改判金敗訴。

判決稱「特權」是中性字眼,商務人士可取得經濟特權,部分公職享有通關特權,不足以引起外界負評。

金溥聰表示一定會上訴,金的律師吳柏宏表示,「特權通關」一詞中性的見解違反國民法律感情。

劉文雄與名嘴汪潔民前年四月八日在政論節目上指金溥聰耍特權,金認為兩人「捏造事實再評論」,提告求償。

汪去年七月在節目裡道歉,金撤告,劉文雄則拒絕道歉。

劉文雄在節目中指金「出關用特權,到了機場用特權」、「誰會幫你提箱子?就是你的部屬嘛!官位比你小的人嘛…金溥聰你吃香喝辣的」、「你為什麼在台灣的時候沒被拍到?你會隱身術嗎?」

一審時,士林地院以劉的說法侵害金名譽,判劉須賠四十萬元並登報道歉;二審時,劉文雄律師主張,劉是「開玩笑、戲謔式」語氣金溥聰認為言論自由不等於新聞自由,他擔任公職理當接受嚴格檢驗,但電視名嘴不能無中生有、捏造事實

高院判決指出,「特權」一詞很中性,例如部分公職人員可因職務取得通關特權,商務人士也可因支付對價取得經濟特權,劉文雄沒具體指摘金濫用特權,不足以引起外界負面評價。至於劉文雄質疑金「跑到羽田機場才有人照相」是表達內心疑惑,受憲法思想自由保障,不構成侵害名譽。

判決也表示,公眾人物對於明顯損及人性尊嚴、具仇恨性或煽動暴力的言論外,應予以容忍,當時主持人還說「搭阿帕契進機場」,可見屬戲謔式言論,金應該容忍

此外,當時駐日代表沈斯淳接受媒體採訪時,僅對金赴日說「不知情」,未否認有駐日人員協助;金主張幫忙搬行李的是華航地勤,但沒提出可供調查的證據,認定劉文雄無明知不實故意捏造。

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385807?from=udn_mobile_indexrecomm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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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稱「特權」是中性字眼,商務人士可取得經濟特權,部分公職享有通關特權,不足以引起外界負評。

延伸閱讀:
『司法界爆發有高等法院男法官,為追求同院女法官,竟用特權進入官方網路系統,查詢女法­官的個人資料,兩年查了八十多筆。男法官用特權把妹,人審會最後記他一支大過
gotv.ctitv.com.tw/2015/08/71583.htm

如果『特權』真的是中性字眼,那這個法官幹嘛記過呢?

法官要依據的,應當是劉文雄所說情事有無真憑實據,不是『耍油條』就可以過關
這叫亂法,不講求真憑實據

或許這也是為以後『特權人士』開路、解套啊!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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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這一題我想了非常的久!
我是非常討厭劉文雄這種貨色(以前提過)
但是我也真的想不通"特權"兩個字是褒或貶
如果不是為了特權.那政治人物幹嘛這麼辛苦?

劉文雄未來當了監委.難道會不耍特權?
顯然親民黨就是親近民進黨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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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LIFE 於 2017-4-6 20:07 發表
老實說這一題我想了非常的久!
我是非常討厭劉文雄這種貨色(以前提過)
但是我也真的想不通"特權"兩個字是褒或貶
如果不是為了特權.那政治人物幹嘛這麼辛苦?

劉文雄未來當了監委.難道會不耍特權?
顯然親民黨 ...
如果要擴大解釋,利用立委職權『關說』
顯然也是『關說』的一種,只能說法官用心良苦啊!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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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關說已經不是新聞了
更妙的是:舉發關說還會惹來官司纏身

話說回來法官也真是辛苦
審案居然不針對事實經過.光在"特權"兩字作文
"中性"就沒有殺傷力?
那下次罵人家是"東方不敗"肯定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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