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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綠委蔡易餘提案修《刑法》 燒國旗、侮辱國旗無罪

綠委蔡易餘提案修《刑法》 燒國旗、侮辱國旗無罪



2016年06月27日16:41
獨派人士陳儀庭去年10月間在二二八公園焚燒國旗,犯了《刑法》侮辱國旗罪遭判拘役20日,月初入監服刑。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認為,《刑法》第160條規定內容無危害公共利益,也不影響他人自由權益,行為應受到憲法保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更曾明示焚燒國旗屬憲法言論自由範圍,因此提案將該條文全文刪除。現行《刑法》第160條規定,「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何哲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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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國旗 有助於 我們 民生經濟 嗎 ?

立委 的  本薪 及 補助款 零零種種 加起來 1年 領 900 萬 左右 ~
有些 廢物立委 對 百姓 有益 的 正事  沒作半件 ....... 淨提一些 意識型態 無聊的法案 ~   
綠營 就乾脆 有種 一點 ~ 直接 成立 台灣獨立國 不是 更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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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比較想燒民進黨黨旗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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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燒你的新台幣!!都不承認國旗幹嘛用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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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法
歐打政府官員無罪的話
那我將舉雙手贊成
燒國旗無罪
有哪個國家會這樣幹
民進黨專出這種垃圾立委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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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太多這種對社會有益的提案沒半個,
無意義的提案一大堆的立委,才會搞得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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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義必自斃,
台灣人必遭受更多上帝的報應與天譴,
沒看見深綠地區遭受一堆天災人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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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跟兒子一個樣,投他的人我看也沒啥水準~沒救了

[ 本帖最後由 lindaps3 於 2016-12-16 19: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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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焦點然後順利通過對自己有利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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