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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黨產會敗訴確定!首件凍結國民黨資金處分不合法

黨產會敗訴確定!首件凍結國民黨資金處分不合法

2016年12月15日 17:58 王己由

國民黨銀行資金8億多元遭行政院黨產處理委員會凍結,造成要借錢發黨工薪水,案經國民黨緊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停止執行凍結國民黨銀行帳戶的行政處分,北高行審理後,合議庭認為黨產會處分不合法,裁定准予停止執行後,黨產會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15)日裁定駁回抗告,國民黨資金遭凍結的第一個處分不合法確定。

法界人士說,由於黨產會在高行作出裁定後,又對凍結國民黨資金作出第二個處分,本案雖然是國民黨勝訴,但受第二個處分拘束,本件勝訴已無實際效益,資金仍被凍結,國民黨只能再循行政訴訟途徑尋求救濟和解凍,未來若黨產會不甩法院裁判,一再就同一事實做凍結處分,就會陷入不斷訴訟的情況。

黨產會今年9月20日,發函給永豐銀行與台灣銀行,要求凍結國民黨永豐銀帳戶資金3.6億元,及每張面額5200萬的9張台支都不能提領兌現,理由是這些款項,依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國民黨認為黨產會的處分違法,9月30日委請律師,緊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11月4日,北高行認為因本案情形並無訴願機關可審查,認定國民黨可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才符合法意,法官以黨產會處分不合法,且有急迫性,裁定准予停止執行。

黨產會不服裁定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依現代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的法律規定及原則,行政處分須有法律權根據,且內容必須明確、可能,國民黨遭禁止處分的永豐銀帳戶,黨產會的處分內容不明確,且有適法性疑義。

另台銀支票部分,黨產會是依什麼規定,可以限制執票人行使權利也未明確,有損害票據無因性原則及台支支票的市場公信力與安定性,原裁定准許停止執行並無違誤,裁定駁回黨產會抗告。本案不能再抗告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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