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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頂替車禍報恩 被識破反遭送辦

頂替車禍報恩 被識破反遭送辦

聯合新聞網/記者蘇木春/南屯報導-2016年11月29日 上午02:09
林女騎機車遭白色賓士車撞上,賓士車駕駛下車察看,見林女要報警又開車逃逸;警方事後依車牌通知車主,有名董男卻自稱是駕駛主動投案,林女質疑與當天下車根本不同人,董男才坦承是為了「報恩」,替人頂罪不成,還吃上頂替罪嫌被送辦。

22歲董男說,是代替張姓女子出面頂替,張女先前協助照顧他住院的母親,為報答「恩人」才頂替,沒想到也違法被送辦

警方調查,林女(27歲)25日上午10時多騎機車行經南屯區黎明路與市政南一路口,被1輛要左轉的賓士車撞上,駕駛下車察看,林女表示要報警處理,對方卻突然開車逃逸。

路過民眾向警方報案,員警經閱監視器後鎖定車牌,並通知車主到案說明,隔天董姓男子到警局投案,表明自己就是肇事駕駛,警方製作筆錄時他對答如流。

但員警補強相關事證,調閱路過車輛行車記錄器畫面,卻發現肇事車輛的駕駛身形模糊,但與董男有出入,再詢問林女肇事者特徵,她表示記得對方聲音明明是女性。

警方研判駕駛與董男不同人,再度通知他到案,董男見到行車記錄器畫面後,才坦承替人頂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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