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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前職員強討分紅 逼簽4500萬本票

前職員強討分紅 逼簽4500萬本票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1月20日 上午5:50
45歲的吳姓男子,覬覦綜合保險代理人公司楊姓前雇主投資基金賺錢,竟強討分紅,不但夥同手下砸公司強逼楊簽下4000萬元本票,食髓知味與同夥持槍至超商再逼楊簽500萬元本票;強索倪姓前同事500萬元,得手約3500萬元。警方獲報循線逮捕吳嫌等5人到案,訊後依恐嚇取財等罪移送。
楊男向警方供稱,吳男曾在公司擔任業務多年前離職!今年初與人到他公司砸物品嗆聲,指稱他有投資,要求分紅4000萬元;還恐嚇「不然對你跟公司不利」,他只好以公司名義開出4000萬本票。
吳嫌再教唆手下將楊姓被害人押到彰化市某便利商店,持槍逼迫楊簽下500萬元本票;吳嫌也鎖定經濟狀況佳1名前同事,以同樣手段,將倪強押到中彰交流道下空地痛毆,逼迫交付500萬元現金得逞。
警方獲報後,由市刑大偵一隊會同分局偵查隊,兵分多路將吳嫌等5人逮捕到案;昨日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毀損罪嫌移送,將吳嫌提報治平對象;經檢察官複訊後,聲請收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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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應該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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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快搬家移民吧,關個幾年後出來還會在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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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越來越多犯罪,關幾天後就放出來,說甚麼表現良好就很快放出來,最後還不是犯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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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錢拿了都還沒機會花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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