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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尋仇殺錯人 逮5人追緝主嫌

尋仇殺錯人 逮5人追緝主嫌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0月21日 上午5:50
陳姓男子日前凌晨停車在汽車旅館附近休息,遭多人包圍強拉下車毆打、持刀刺傷,經送醫不治。第四分局警方循線追查逮捕5人,主嫌曾姓男子仍在逃;警方研判,疑為尋仇認錯人誤傷烏龍案,正進一步追查中。
警方調查,30多歲陳姓男子,9日凌晨開車載送友人到南屯區一家汽車旅館後,自己將車子停在附近大正街路旁休息。凌晨4時許,有群男子從汽車旅館出來,不知何故竟怒將陳男拉下車,不分青紅皂白群起圍毆,並有人持刀刺傷陳男大腿,行兇後有一部自小客車前來接應逃逸。
陳男當場血流不止,經人送醫,因失血過多於10日身亡。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鎖定可疑車輛以車追人,追查出涉案車輛是22歲曾姓男子所使用的出租車輛,經比對涉案人相貌追出曾男等6名可疑男子涉案。
警方日前陸續拘提、通知5名涉案人到案,依傷害致死罪嫌送辦,31歲王男、28歲何男及33歲黃男經檢察官複訊後,各以3萬元交保;24歲高男及30歲洪男昨天到案說明後,警方解送地檢署複訊,以涉嫌重大報請檢察官聲請羈押。另曾姓主嫌仍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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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為何每每有尋仇殺錯人的案子??是因為殺錯人會判比較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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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根本是吃飽太閒
整天打打殺殺 真的是野蠻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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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人恆殺之,此乃天經地義
就是有些廢死團體以及我們英明的法官
認為他們未泯滅人性尚有教化可能
才會使得某些極端人物覺得
殺人比起殺貓虐狗還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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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亂殺人,應該要判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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