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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洪慈庸被指押走台電人員 行車紀錄影像曝光

洪慈庸被指押走台電人員 行車紀錄影像曝光

2016-10-12 12:10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被爆在梅姬颱風肆虐後帶走台電人員,優先搶修她的選區,洪認為此說法是有人對他造謠汙衊,決定對爆料及報導的相關人等提告。日前諷洪慈庸請飲料是賄賂行為的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今再度在臉書上爆料,指他收到上月30日的行車紀錄器照片,原以為只是洪派助理半路攔車,但現在證明洪慈庸本人也在場。

黃士修在臉書上發文《妳好大,我好怕!》指出,前陣子颱風天停電,洪慈庸跨區搶人優先修復自己的選區,還辯稱只是買飲料去慰勞。請問沒事為什麼特地跑去「台電豐原營業所」慰勞?

黃表示,洪慈庸被我戳破之後就說要告中天,但是偏偏不敢告他,連他]的全名都不敢提。現在洪寄律師函給那位爆料的台電王姓員工,威脅他若不公開道歉就要提告,該員工嚇得半死,於是向他求助。


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今再度在臉書上爆料,指他收到上月30日的行車紀錄器照片,原以為只是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派助理半路攔車,但現在證明洪慈庸本人也在場。圖/翻攝黃士修臉書

黃士修說,正巧他收到30日下午的行車紀錄器照片,「原本我以為洪慈庸只派助理半路攔車,沒想到洪慈庸本人也在場啊。」黃嗆洪慈庸不要以為自己當上立委,就只會欺負小老百姓,這件事他管到底了,有種就衝著他來。

黃士修更批評律師函上的昔日的社運律師邱顯智,也淪落為欺壓百姓的幫兇,利用一般人聽到會被告就害怕的心態,拿出「已然涉泛刑法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來逼人道歉。

黃士修最後表示,真的能告的話就直接告下去了,並貼出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條文:「否則依法追台端之刑事、民事責任,絕不寬貸」他說,這種訟棍手法見多了,並要求律師邱顯智繼續往下讀刑法310條,「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請邱從此不要再對外自稱什麼人權律師。

http://udn.com/news/story/1/2018542?Idl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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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做不敢當喔,跟喬病床事情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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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人有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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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選前裝可憐,選後我就是選上了,什麼髒事都做,民粹真好運用啊!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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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咧,原本想說換一股清流上位能讓台灣政壇不會那麼混濁結過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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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的分享~
選上了想幹嗎就幹嗎~
還真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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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使人腐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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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又在看圖掰故事了.當時明明是台電派人跨區支援.支援的人因為不是本地人所以洪立委才帶路順便看看損壞情況.......一堆人不知道在高潮啥還會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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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anlove 於 2016-10-13 09:58 發表
一堆又在看圖掰故事了.當時明明是台電派人跨區支援.支援的人因為不是本地人所以洪立委才帶路順便看看損壞情況.......一堆人不知道在高潮啥還會編故事~
所以妳是洪立委本人嗎?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請影片上的台電員工出來說明,澄清一切。
而不是花大錢請律師告人。

[ 本帖最後由 t56921473 於 2016-10-13 13: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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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anlove 於 2016-10-13 09:58 發表
一堆又在看圖掰故事了.當時明明是台電派人跨區支援.支援的人因為不是本地人所以洪立委才帶路順便看看損壞情況.......一堆人不知道在高潮啥還會編故事~
睜眼說瞎話指的就是你這種人 人家連人證跟行車紀錄器都有了  不知道誰才是在編故事 綠民都只會洗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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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 要 有擔當一點. 敢作敢當 才讓人佩服!!
紅利委 前幾天 第一時間, 還回應媒體 說是 送飲料 去慰勞 辛苦的台電人員........
現今 還是 趕緊去多認 幾個乾弟弟吧 ~
不然 下次參選 找不到 理由......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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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的只是好心帶路,台電的人會不爽的出來爆料嗎???


悲哀啊,什麼都喬...............抱歉,說錯了,這對他們來說是選民服務,這麼怕下次選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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