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醉意相挺、不忍酒駕遭逮、女子懊悔求警多照顧

醉意相挺、不忍酒駕遭逮、女子懊悔求警多照顧

大成報-2016年09月22日 下午16:27
(台北訊)黃姓女子(80年次、無前科)騎機車欲送女性友人下班回家,於105年9月20日凌晨6時許,途經萬華區忠孝西路、西寧南路口(忠孝橋機車引道),遇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高志仁率員警共3人在該處執行酒測勤務,因黃女身上酒味濃厚,於是請她下車接受酒測。酒測前黃女坦承有喝調酒,員警勸說至少兩個人有一個不要喝、回去再喝,黃女的女性友人苦笑說:「我不會騎車!」經施以酒測,黃女酒測值達0.31 MG/L。

黃女的女性友人見黃女已涉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需隨員警返隊製作筆錄,非常自責的不斷要求員警讓她陪同前往,但員警委婉勸說,因為做完筆錄還要送分局偵查隊移請地檢署偵辦,不方便讓她一路跟隨並承諾會加快相關流程,讓她能早點在地檢署外接黃女回家,但該女還是不願意,並堅持要陪在黃女身邊。等到兩人所聯繫的友人前來現場,幫忙將黃女的機車領走時,黃女的女性友人語帶哽咽地再次向員警請求,要和黃女一起上警車,員警再次婉拒,她卻一臉哀戚、啜泣著請員警照顧黃女,員警馬上答應並勸她「哭甚麼?幾歲了、你又不是小孩子」。接著,員警請前來幫忙領車的友人騎黃女的機車載該女性友人離去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將黃女送辦。

警方呼籲,酒後駕車已造成許多不幸的事情發生,請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權,酒後切勿駕駛交通工具,在旁友人也應及時提醒,請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造成難以彌補的憾事。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將酒後駕車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