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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有情] 曾散布馬英九走光照 陳育賢依加重誹謗罪 判拘役50日 得易科罰金5萬元

曾散布馬英九走光照 陳育賢依加重誹謗罪 判拘役50日 得易科罰金5萬元

曾在臉書po前總統馬英九「走光照」而引發眾人撻伐的獨立媒體記者陳育賢,這回GG了!她去年10月在臉書轉貼網友貼文,被依加重誹謗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陳育賢(左)臉書多張和蔡英文親密合照

去年10月28日,陳育賢在臉書轉貼陳姓網友貼文,上頭寫著「支持朱立倫參選總統後援會及誓師大會」舉辦的時間、地點,當中提及「車馬費:300元」,陳育賢竟在下面加註「這樣少有點落漆」,活動主辦人、北市勞工總會理事長蔡宏駿指影射他涉賄選,才氣得提告。

陳育賢辯稱加註「這樣少有點落漆」沒特別意思,也從未想過要影響對方名譽或影射賄選。但法官仍認為,陳育賢身為記者卻未查證網路消息,還加註文字戲謔,已詆毀蔡男名譽。

陳育賢今年4月po馬英九「走光照」曾引發軒然大波,當時還燒向蔡英文身上!陳育賢更被爆曾貼身「跟拍」蔡英文整整5年,也為蔡英文出版過攝影集,小英更曾出席攝影集的發布會。

而對陳育賢又惹事,網友也紛紛酸說:「罰這麼少,會不會很貶低這位女士的身分啊?會讓人覺得她很落漆ㄟ~@@」「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品性不改,日後還有更大條的在等你!」「應改給他關10年。」「沒事兒,女皇御用記者,沒事的。」「這種人沒資格當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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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走光照
感謝大大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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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法真有待改善

aaaa8888   跪求走光照

你想法真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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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判得太輕了吧,如果換是"蔡神隱"被PO,那PO的人可能就屍骨無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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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有走光照.是 借位照.用走光照混淆大家.這記者真愛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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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不應該可以用錢買刑期,不去關,這種人是不會學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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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應該直接進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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