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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交部第一把火 橫向國道收費?

交部第一把火 橫向國道收費?

交通部長賀陳旦昨天上任首日公布「第一個半年」施政主軸,文中特別提到「使用者付費」,
強調善用智慧裝置、吸引公共運輸乘客,由於他未來首個遇到的交通費率案將是橫向國道是否
收費,備受關注。


二○一三年底,國道全面電子計程收費,但在地方民意壓力下,交通部同意國道計程收費前兩
年,橫向國道維持不收費,並在兩年後重新檢討國道計程費率。


高公局去年底完成國道計程費率檢討案,包括橫向國道是否收費、廿公里免費里程是否取消等
各種交叉組合,方案超過廿種;橫向國道收費與縱向國道一致、橫向國道減半或其他折扣收費
都是選項,維持不收費也是方案之一。


賀陳旦上任前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免費代表政府單位自廢武功」。過去連假高公局都會祭
出國道夜間免收費手段分散車潮,賀陳旦也曾多次投書強調「免費是最不負責的承諾」。


賀陳旦當時表示,國道需求管理,最容易的就是價格機制,免費代表放棄了這個機制。他也提
出,「真正該思考的是,若國道是使用者付費,為何東西向快速道路不用收費?」也讓國道、
快速道路等各項費率案備受關注。不過,昨天賀陳旦在交通部部務會報中並未進一步觸及相關
議題。


橫向國道是否收費面臨檢討階段,雖然尚未拍板,但轄內有橫向國道的縣市都表態反對。台南
市有東西向國道八號,新聞處長許淑芬昨轉述市長賴清德的回應表示,公共政策議題需要廣納
各方意見、詳細討論,才能做出妥善的決定。


高雄市有國道十號,市長陳菊得知中央考慮收費的消息後,立即指示向交通部查詢。新聞局長
丁允恭轉述交通部的答覆說:「交通部目前沒有這樣的討論和決定。」


地方人士、高雄市府都主張不能收費,當時地方上提出的理由包括國十全在高雄市轄內,等同
台北市的快速道路,如果台北市的快速道路不收費,國十也不應收費。


南投縣長林明溱說,國六在南投縣境,當初是要解決中潭公路的交通壅塞,如果國六收費,用
路人又回到中潭公路,豈不牴觸當初建國六的原意。


新聞來源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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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依照這個邏輯...使用者付費!

那麼一般道路和橋梁;隧道是不是也要付費?
如果不用,為何快速道路與國道要收費??
要知道一般道路含橋梁與隧道的里程;面積和成本多更多,
為何這些不用收過路費??


當初中山高速公路興建後開始收過路費時,
政府同意在過路費抵過造路成本後就停徵,
結果現在呢??? 越收越多...卯起來猛收狂收!!!


美其名是使用者付費,實際上過路費究竟用到哪裡去了?
政府也提不出詳細的收支明細,也許胡亂瞎掰也有可能,
各位你們相信政府的所作所為和說詞嗎?
很抱歉! 我完全不相信!!


每年預算,公路單位都編有修路費用,過路費還需要徵收嗎?
如果錢不夠用,那是預算問題,那是政府的稅收問題,
不是人民的問題,為何啥費用都要剝人民的皮來解決?


看看現在有很多的費用都是直接要人民付費買單,
請問每年收的稅金去哪裡了???
不夠用就加稅! 不合理的費用就廢除!!
為何鬼島政府就只會壓榨一般苦哈哈的百姓?
這種政府還能讓大家安居樂業嗎??
難怪一堆人只要有一點能力和財產就移民走了,
鬼島就繼續沉淪,請問這要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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