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公共事務] 網路罵人判拘30天 亞洲統神爆氣:匿名發言哪來人格權?

網路罵人判拘30天 亞洲統神爆氣:匿名發言哪來人格權?



▲「亞洲統神」張嘉航過去曾因在網路上罵人被告。(圖/本報資料照,與本事件無關,下同)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名洪姓網友在玩「英雄聯盟」時因輸了比賽辱罵玩家遭提告,最後法官認為,網路身分具有人格權因此判洪男需拘役30天。報導一出引起熱烈討論,不僅前警大教授葉毓蘭發文批法官「腦袋構造與凡人不同」,「亞洲統神」張嘉航也爆氣發文嗆,「一個只要有帳號密碼隨便誰就可以登入的東西,有你媽的人格,笑掉別人大牙!

先前也曾因在網路上罵人被提告的「亞洲統神」張嘉航,針對此案在臉書重批法官:「 這些象牙塔裡面的恐龍就是這樣,一堆七老八十的老頭連網路生態都不懂也在那邊因為自己是法官就多屌,光會讀書的人而已,沒什麼好得意的。

張嘉航指出,「網路早已是全球化的產物了,像這種匿名性質的發言,到底他媽的哪來人格權」,並以知名遊戲「h1z1」、「全境封鎖」為例說,這些遊戲早就已經發展到全球一個伺服器了,語音系統只要靠近就能直接收到語音,「我看別人玩,死了就直接髒話狂飆,什麼再難聽的話都罵的出來,這時候網路上的我們會怎麼做呢,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噴回去吧!

張嘉航認為,英雄聯盟也是同理,網路本來就是給別人抒發的地方,現在卻搞到像白色恐怖一樣。而事件中該洪姓網友主張「網路帳號」申辦容易,且不知對方是男是女,因此不具有「身為人的權利」,不受人格保護,張嘉航也力挺說:「啊我被告了,誰告我的?到法院了才知道是誰告的,笑死人,網路誰會知道誰是誰,一個只要有帳號密碼隨便誰就可以登入的東西,有你媽的人格,笑掉別人大牙。

張嘉航說,若要這樣判罪就該跟大陸一樣實施「網路實名制」,一個人只能有一個帳號,也希望洪姓網友可以上訴。最後他強調,自己的理論不是鼓勵大家可以在網路上亂罵人都沒事,而是網路帳號(身分)應該是能連結到現實的人,「比如我去亞洲統神張嘉航的粉絲團罵『張嘉航你是豬啊,怎麼長這麼像!這當然就犯法了喔,懂嗎!重點是要能夠連結ok?

來源:ETtoday 新聞雲
------------------------------------

若照這樣講,網路的言論自由就太寬了
沒有一個尺度去約束

或者說,統神間接為嫖妓合法化解套,只要大家用匿名,沒有連結嘛!
所以當然不算犯法啊!!

你創了這個帳號,是不是就會有填下跟你個人有所關聯的資料?
所以怎麼會是沒有連結呢?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是鼓勵這種『匿名就沒事』的事情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