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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以山老鼠案來看柯P式的施政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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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5-3-26 02:28 發表
其實這與當初藍軍懷疑扁中槍的道理一樣
都不相信第一現場的真實
錄像會說話
只是很多人遮著眼故意看不見
沒辦法!那個東西真的疑點一大堆
想當初我還在念五專時有個社團(軍事相關)專門為這件事討論好幾天
不懂為什麼使用手槍開槍,旁邊的民眾沒有聽見槍聲
不懂為什麼一個可能有使用"滅音器"的槍手,槍法卻這麼拙劣
不懂為什麼槍手不選擇一個高點,使用長射程武器進行精準狙擊
不懂為什麼腹部中槍為什麼還可以自行步入醫院,阿扁又不是特種部隊
不懂為什麼較近的醫院不選卻要選擇較遠的醫院
不懂為什麼正副總統會出現在同一個場合(就算是候選人他們也是正副總統)

坦白說我到現在還是不肯相信有槍法那麼爛的槍手
比小學時第一次玩槍的我還要爛
明明可以一槍解決的事情,卻要那麼大費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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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5-3-27 01:28 發表
你真的很會凹
誰說過漂流木會從台東漂到內湖
不過硬凹也改不了事實
事實是那批在內湖被捉包的木材不是所謂的漂流木
你改正也來不及了 為罵而罵也已經是事實
笑死人了誰在拗?
https://tw.news.yahoo.com/柯坦言修養差-但不想道歉-215035411.html
誰說過從台東漂流到內湖?不就是你那偉大的柯文哲與他的小瞎迷78嗎?

中國時報【江慧珺╱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發生疑似山老鼠盜木案,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天氣到差點在治安會報中拔掉內湖警分局長張夢麟。柯昨坦言,會報中討論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違建、內湖區長涉私開道路2案已氣瘋,張夢麟是「掃到颱風尾」,直接拔官有先判後審問題,已反省檢討,至於是否向張致歉?柯沉默數秒說「好問題」,待檢方調查後再處理。

內湖分局長掃颱風尾

北市議員高嘉瑜日前踢爆內湖分局員警疑涉縱放山老鼠,柯前天拿出疑似被盜砍的木頭照,詢問張夢麟是否為漂流木?張答「這是漂流木」,柯震怒當場拍桌,揚言將張拔掉。

前晚台東林管處證實該批木材確為漂流木,宮廟也出示公文佐證,案情急轉直下。柯隨即致電市警察局長邱豐光,指對漂流木的認定尚有疑慮,等士林地檢署調查完成再究責,拔官案緊急喊卡。

警署、邱豐光建議緩議

柯文哲昨早與妻子陳佩琪聯袂出席北投社大活動,針對怒鍘張夢麟一事指出,直接處分內湖警分局長,有先判後審問題,警政署與邱豐光建議後,才暫緩「拔官」。

柯文哲說,治安會報當天第1案是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違建案,拆12次卻越拆越大,他就火大;第2案內湖區公所涉嫌未經審核就開路,沒驗收就給廠商錢,他快腦充血;第3案內湖警分局處理盜木案,台灣話就是「掃到颱風尾」。

柯說,最後已抓狂,他坦言修養太差,前晚已反省檢討,論語說「不遷怒,不貳過」,他不遷怒的本領還是太差。以前外科醫師當慣了,外科加護病房一切求快,前總統李登輝有交代「謙卑、冷靜、忍耐」,冷靜他老是做不到。陳佩琪為柯緩頰表示,不是柯的專業,不應還沒搞清楚就回答,他會反省和檢討。

媒體追問是否跟張夢麟道歉?柯沉默數秒後回答「好問題」,但每天他都在跟別人道歉,道歉到連他自己都覺得怪,待檢察官調查告一段落後再決定。如果調查確有違法之處,柯表示,就依法行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直言每天道歉怪怪的


柯仍質疑,整個事情還是太奇怪了,為何台東的漂流木漂到內湖山上、現在又漂到三義去?後來又有個廟說那是他的東西,實在是匪夷所思。他強調,等檢察官偵查結束後再處理。

他自己腦袋打結的說他實在想不通台東的漂流木怎能漂到內湖山上~(他自以為很幽默嗎?那我用他的說法幽默回去你急個啥勁?)
我那帖是在回復你的嗎?
你急著跳出來否認沒說過幹啥?
難道你是78的分身嗎?還是你是柯文哲?
誰證明了不是漂流木?你證明?拿出個證據出來呀,別只用你那張怠惰公務員的隨口胡說八道的嘴來說
還是你現在又變成分案調查的檢察官了?~XD
你的說法沒有任何的意義
不是你的位置~你也別來對號入座了~~噗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5-3-27 03: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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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yjkw 於 2015-3-26 13:43 發表

你真的是有夠白爛的,別人打你臉也就罷了
自己還猛往自己臉上招呼~~XDDD
早就說過你是找資料卻不看資料內容的白目了

第一點你在本篇的第17樓的回帖自己引用的新聞評論就說了


http://www.plus-yes.com/hsk ...
又來打腫你的臉.
1昨天那個蘇中福已經在三立說有捐木頭但是那兩隻扁柏不是他的,偷砍扁柏還不是山老鼠?
2.台東漂到內湖是幾百公里,山上漂到山下是幾十公里,哪個是短暫漂流?
3.檢察官又打你臉

http://www.ttv.com.tw/104/03/1040326/10403260045000V.htm?from=579
地檢署查內湖山老鼠案 傳相關人訊問 漂流木案遭傳訊 興善宮主委受驚腿軟 檢傳訊蘇姓兄弟檔 僅兄到庭堅稱撿拾 地檢署查內胡山老鼠案 傳相關人訊問
2015/3/26

士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內湖山老鼠案,下午以關係人身分,傳訊自稱撿拾檜木的台東居民蘇中福、蘇中山兄弟,但只有蘇中山現身,檢方同步傳喚受贈的汐止興善宮主委王朝卿,庭訊結束疑似受驚腿軟送醫,而蘇中山則是宣稱這批木材是撿來的漂流木,對於細節還是不願透露,檢方接下來要了解這批木頭是不是合法撿拾,若違法就觸犯了侵占罪。

台東就漂流木很多嘛每年颱風都有...,結束一個小時多的停訊,遠從台東來士林地檢署的蘇中山,堅稱木材是撿來的,間接否認盜伐,奇怪的是弟弟蘇中福沒現身,哥哥蘇中山對於這批木材何時何地撿的,三緘其口。士林地檢署偵辦內湖山老鼠案,傳訊的還有木材受贈單位,汐止興善宮主委。小心 小心 小心,疑似受到驚嚇加上有糖尿病病史,宮廟主委,走出地檢署大門後就腿軟不支,還動用救護車到場,將他送醫就診。其實早在他一開始進去地檢署時,就已經軟腳差點跌倒,兩次被鏡頭捕捉到都出現身體不適,沒辦法好好說話回應。檢方初步調查,蘇中山過去曾因撿拾漂流木被依侵占罪判刑,而他的弟弟蘇中福,
日前受訪宣稱這批檜木是在2012年撿的。而天然災害漂流木的處理辦法,這幾年歷經修訂,因此就算木頭真的是蘇姓兄弟撿拾,也要看撿拾的時間點及木頭種類,才能判定是否合法。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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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5-3-27 07:45 發表

又來打腫你的臉.
1昨天那個蘇中福已經在三立說有捐木頭但是那兩隻扁柏不是他的,偷砍扁柏還不是山老鼠?2.台東漂到內湖是幾百公里,山上漂到山下是幾十公里,哪個是短暫漂流?
3.檢察官又打你臉
http://www.ttv.com. ...
以你的程度能打腫誰呀,顧好你自己的牙吧~~~XD
你還真是白爛
扁柏不是他捐的就表示是盜伐嗎?

而相關新聞中除了那個沒到現場的中興大學森林學系特聘教授兼農資院副院長王升陽表示,市議員高嘉瑜照片中的漂流木,應是扁柏、紅檜,與三義拍的有些不同,但他未親眼目睹,一切還是以警方及林務局調查為主
(換個角度來說為何王升陽不把話說死?反而最後補充一切依現場警方與林務局的調查為主!!!就是在某個程度上認為高嘉瑜在節目中提供的照片可能不盡真實)

而高嘉瑜說12日陪同她現場的是大地處,在13日開記者會時又說12日陪同她的是林務局官員........說有扁柏紅檜,但你卻說當天根本沒有林務局只有大地處~~~你到現在還沒說明你跟高嘉瑜兜不攏的說法到底是你說謊還是高嘉瑜說謊~XDD

除了這之外還有哪個現場林務局的檢查人員說了有扁柏這個東西呢
而王升陽都說了他不在現場一切以警方與林務局調查為主,而三立節目還在討論一個不是警方與林務局調查出來的樹種豈不可笑~~XD
所以以你現在的說法扁柏不是他捐的是盜砍,檜木是他捐的就不是盜伐囉?這是甚麼可笑邏輯呀~哈哈哈
台東短暫漂流也是漂流,誰說漂流木一定漂流個幾10公里幾百公里的
而檢察官偵辦的進度是打你臉吧
士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內湖山老鼠案,下午以關係人身分,傳訊自稱撿拾檜木的台東居民蘇中福、蘇中山兄弟,但只有蘇中山現身,檢方同步傳喚受贈的汐止興善宮主委王朝卿,庭訊結束疑似受驚腿軟送醫,而蘇中山則是宣稱這批木材是撿來的漂流木,對於細節還是不願透露,檢方接下來要了解這批木頭是不是合法撿拾,若違法就觸犯了侵占罪
台東就漂流木很多嘛每年颱風都有...,結束一個小時多的停訊,遠從台東來士林地檢署的蘇中山,堅稱木材是撿來的,間接否認盜伐,奇怪的是弟弟蘇中福沒現身,哥哥蘇中山對於這批木材何時何地撿的,三緘其口。士林地檢署偵辦內湖山老鼠案,傳訊的還有木材受贈單位,汐止興善宮主委。小心 小心 小心,疑似受到驚嚇加上有糖尿病病史,宮廟主委,走出地檢署大門後就腿軟不支,還動用救護車到場,將他送醫就診。其實早在他一開始進去地檢署時,就已經軟腳差點跌倒,兩次被鏡頭捕捉到都出現身體不適,沒辦法好好說話回應。檢方初步調查,蘇中山過去曾因撿拾漂流木被依侵占罪判刑,而他的弟弟蘇中福,日前受訪宣稱這批檜木是在2012年撿的。而天然災害漂流木的處理辦法,這幾年歷經修訂,因此就算木頭真的是蘇姓兄弟撿拾,也要看撿拾的時間點及木頭種類,才能判定是否合法。

很有趣的新聞說法蘇中山堅稱木頭是撿拾而來,叫作間接否認盜伐~~XD
特別把蘇中山過去被判刑的事情拿出來想當引導為犯罪的證據?
而蘇中山過去撿拾漂流木依侵占罪判刑,所以是盜伐嗎?
而天然災害漂流木處理辦法這幾年經過修訂2010年就已改為風災一個月後林務局會去將一級漂流木標示完,開放撿拾未標示的漂流木
只要是沒有標示的漂流木撿拾都不違法這是經由台東林務局副局長一直說明過的了

所以判定是否合法撿拾的依據是在時間點,而不是樹種,
只要時間點是在2010年以後,颱風過後一個月內標示完成,公告開放撿拾之後的時間點內的撿拾就是合法了~而蘇中福說的說法是2012年撿拾,2012年是在2010年前還是後呢?小瞎迷懂了沒

總而言之"撿拾"跟"盜伐"不管是字面上還是意義上都是完全不同的,你是眼睛有毛病還是腦袋有毛病能把他混為一談~XD
~~~~~~~~~~~~~~~~~~~~~~~~~~~~~~~~~~~~~~~~~~~~~~~~~~~~~~~~~~~~~~~~~~~~~~~~~~~~~~~~~~~~~~~~~~~~~~~~~~~~~~~~~~~~~~~~~~~~~~~~~~~~~~~~~~~~~~~~~~~~~~~~~~~~~~~~~~~~~~~~~~~
而我在前面已經說了很清楚了這邊再重複一次
此漂流木案在內湖警與林務局攔檢當時並無事證足已證明為盜伐一級檜木或是盜運一級檜木的現行犯
而到現在檢方都還沒能釐清所有問題自然不是現行犯了,怎能濫權以現行犯逮捕?
既然在攔檢與放行無明顯重大瑕疵,柯文哲不依權責相符原則的怒拔分局長的合適性就是個大問題


[ 本帖最後由 snowpp 於 2015-3-28 22: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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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yjkw 於 2015-3-27 11:58 發表

以你的程度能打腫誰呀,顧好你自己的牙吧~~~XD
你還真是白爛
扁柏不是他捐的就表示是盜伐嗎?
而相關新聞中除了那個沒到現場的中興大學森林學系特聘教授兼農資院副院長王升陽表示,市議員高嘉瑜照片中的漂流木,應 ...
你還要繼續瞎掰啊,那就繼續打掉你的牙.
台東就是撿不到扁柏,漂流木的樹皮也不會那麼完整,拿那張公文就是沒辦法證明那堆木頭是那時檢的,就是山老鼠,警察遇到山老鼠私運木材而不扣押明顯失職,懲處分局長剛好而已,去洗洗睡吧.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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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5-3-27 15:04 發表

你還要繼續瞎掰啊,那就繼續打掉你的牙.
台東就是撿不到扁柏,漂流木的樹皮也不會那麼完整,拿那張公文就是沒辦法證明那堆木頭是那時檢的,就是山老鼠,警察遇到山老鼠私運木材而不扣押明顯失職,懲處分局長剛好而已,去 ...
可笑的見笑轉生氣也無法掩飾你的眼睛跟腦袋有毛病
腦殘的小瞎迷,快回去洗洗睡吧
你在各種議題上根本無法以道理說贏任何人的

而柯P昨天又打你們這群瞎迷一巴掌
他抱怨說大家都說他不談政策但他的政策說明連結只有不到10萬的點閱率
而聽他放屁說躺椅還是談太太的隨便也都10幾萬瞎迷的點閱~噗
人民的水準就是這樣
可是支持他當選的不是有80幾萬人嗎?就是他口中的水準差勁的選民囉~~所以他的支持者中有70萬人就是不看政策的瞎迷囉?XD
而以此來看柯P施政荒腔走板被罵而還有你這種瞎迷瞎挺也是很正常的~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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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aksa01 於 2015-3-27 21:38 發表


依照行政院農委會102年的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理面看來
他是規定自由撿拾清理部分是以撿拾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為原則
檜木扁柏怎樣看都不能算是不具標售價值吧?
就算過一個月.任意撿拾應 ...
我看過了相關的節目討論
問題在於適法性100年立法院修森林法修法時把不可撿拾一級木去掉了
而注意事項屬於行政管理規定
依法律的效力行政命令不能凌駕法律
而後來102年又在修森林法時把你說的這個管理規定加到15-5條吧
但此102年的修正法案依照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在節目中的說法目前還躺在立法院內並沒三讀通過
所以變成行政管理規定有適法性的問題
以至於造成今天林務局副局長說的是100年的森林法
而高嘉瑜搬出的是102年修正但還未三讀通過的法案
到目前為止林務局副局長還是堅稱那批是漂流木
而台東核發的2011年大型機具撿拾漂流木公文的是合法
但在於是否能跟內湖那批漂流木做連結
問題在於這批木頭放在內湖有一段時間了
又非102年當場攔撿要如何認定一定不能連結
質疑不合法者也沒足夠的證據證明一定是非法
這才是當初台北市內湖分局員警放行的原因
所以內湖警方處理原則上並沒太大的問題
所以你說的沒錯比較大的問題在林務局的認定
而根本問題在立法院立法的怠惰,這都不是柯p怒拔一個內湖分局長能解決的
就好像柯p要談行動派出所,跑去找派出所所長談一樣的沒找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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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ksa01 於 2015-3-28 01:20 發表


恩...我確實不清楚有沒有三讀通過
但是依照行政程序來說
如果沒有三讀通過.那農委會102年的修訂法案就屬違反行政程序了
更何況這修定案目前就在農委會的網頁中公告了....

但無論如何
林務局在執行任務這部 ...
你說的沒錯
現實生活中其實政府有許多行政命令有適法性的問題
一般民眾平常也不會特別去注意
但政府不管換了哪個黨執政一直都會以特別的行政命令便宜行事在施政的
除非有人硬要去告,但官字兩個口,告還不見得一定告得贏~~~
而這則新聞則有整個農委會天然災害漂流木清理辦法實施要點爭議從何而來
http://hamiplus.hinet.net/news/article/16150380
對於民眾可自由撿拾未註記漂流木部分,相關立法過程為,91年立法委員鑑於天災後殘留於沿海及河岸漂流竹木,因缺乏明確法律規範來儘速清理,乃提出森林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由政府公告人民自由撿拾清理,但僅限於非貴重木之木材。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92年5月審查時修正為將「非貴重木」刪除,並完成三讀程序該條文修正後,林務局基於國有林管理經營機關保全國家財產的權責,邀集相關單位,訂定「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對撿拾規定,限以人力撿拾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凡屬針葉樹一級木或闊葉樹一級木(例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之大徑木者,不得撿拾,誤撿拾者應自動歸還。」。並明定於公告中。

99年5月立法院審查農委會99年度預算等案會議時,立法院作成主決議:「政府未能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便有自由撿拾未註記漂流木之『權利』,且法律未明文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行政命令來限制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權,決議請農委會檢討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農委會於100年檢討後,認為限制民眾自由撿拾理之樹種、材積與森林法第15條第5項所定「自由撿拾」意旨有違,即於100年6月27日修正注意事項,對於漂流木上如果沒有國有、公有及私有的註記,不管漂流木種類、材積,人民可在公告後自由撿拾。同時也責請林務局各林管處同仁在災害後全面出動進行清理、註記、集運漂流木,以確保國家資源。
~~~~~~~~~~~~~~~~~~~~~~~~~~~~~~~~~~~~~~~~~~~~~~~~~~~~~~~~~~~~~~~~~~~~~~~~~~~~~~~~~~~~~~~~~~~~~~~~~~~~~~~~~~~~~~~~~~~~~~~~~~~~~~~~~~~~~~~~~~~~~~~~~~~~~~~~~~~~~~~~~~~~~~~~~~~~~~~~~~~~~~~~~~~~~~~~~~~~~~~~~~~~~~~~

而是不是林務局自行解釋適法性呢
如果以當初92年修改了森林法刪除了非貴重木並三讀通過了,而後立法院作出了主決議認為森林法並沒有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行政令限至當地居民的自由撿拾權
農委會的的行政規定禁止撿拾未標示的國有一級木違背森林法中自由撿拾漂流木,限縮了民眾的自由,要求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
而100年農委會也修改了相關注意事項,表示在公告實間內確實當地民眾能合法自由撿拾任何的未註記漂流木且不論材積大小
而102年的森林法修法以李慶元的說法並沒有三讀通過還躺在立法院內
立法院有審查法案與監督行政是否依法行政的職權所以按照法理規定92年的修法才具備法律效力,而99年的立法院依職權糾正農委會修改相關辦法也具備了解釋法令並糾正依法行政的效力,並於100年修正完成公告實施
而102年新修正的森林法如依照李慶元的說法並未完成三讀通過,農委會就先將102年修正條文中的管理要點搶先公告
基本上又重蹈了民國99年以前被立法院主決議糾正時的狀況,目前實施中的森林法並無授權農委會用行政令限縮森林法的自由撿拾範圍
反而變成拿102年不合法的行政命令來打前面100年具備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的奇怪行為
這邊只談法律效力並非社會觀感(我也希望國有財產就應該好好保護,但法律規定明確人民才有依據,不能一個被立法院主決議糾正不具備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改來改去留下陷阱別說人民了連執法者也會一頭霧水無所適從)

~~~~~~~~~~~~~~~~~~~~~~~~~~~~~~~~~~~~~~~~~~~~~~~~~~~~~~~~~~~~~~~~~~~~~~~~~~~~~~~~~~~~~~~~~~~~~~~~~~~~~~~~~~~~~~~~~~~~~~~~~~~~~~~~~~~~~~~~~~~~~~~~~~~~~~~~~~~~~~~~~~~~~~~~~~~~~~~~~~~~~~~~~~~~~~~~~~~~~~~~~~~~~~~~~
這問題複雜的原因在每個節目請的人互相的打臉,以法的層面來說林務局副局長說100年的那一套,高嘉瑜說102年的那一套,李慶元又說102年的那一套還躺在立法院沒三讀通過
而以樹種來說,高嘉瑜說的很香的斷切面很新的檜木,又被原本三立找來嗆林務局副局長的花蓮的啥工會理事長很愛跟人保證賭輸贏
吐槽說那根根本不是啥高級木是拿來蓋豬舍的.............(吐槽說剛切斷當然香,過幾小時就不香了........整個變成大亂鬥)
譬如前新竹縣長林光華也來插一腳,嗆說台東沒紅檜他一看就知道是宜蘭棲蘭山的...........結果只是棲蘭山檜木神木群是台灣最龐大的
台東一樣有檜木..........
也有專家說台東沒扁柏,但依照林務局副局長的說法台東也有發現少量的扁柏
說法太多了要相信哪一個說法?
所以非相關的人的說法太多,每個人都說得頭頭是道,卻又互相矛盾~~~
又或是想藉機提高曝光率的立委參選人潘建志弄了一些空照圖來質疑內湖是非法漂流木的儲存場
結果被打臉那個空拍圖拍到的是香蕉樹,潘建志不死心自己帶著記者前往結果該空照現場確實是一堆香蕉樹..........
香蕉..........經常幫太陽花辯護的潘建志不曉得他是否被邱毅的指花為蕉弄傻了
http://hamiplus.hinet.net/news/video/16154687

就算是農委會的行政命令早已被立院主決議認定不合法而新的立法也還沒三讀通過實施,林務局為下屬機關也得執行的公家機關層層節制的原則說得通好了
民國100年6月是2011年,民國102年西元2013年,而該蘇姓兄弟的合法撿拾公文是2011年的公文颱風季節多半是6月以後開始
而他們目前的說法是2012年撿拾,也就是101年,也就是在102年的行政命令規範不到的期間
所以檢察官還是要靠僅有的證據,撿拾時間點是否在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期間內與相關規定的適法性來釐清責任了
但這問題最後不管是啥答案,公正性都不會是100%了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5-3-28 21: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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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hyjkw 於 2015-3-27 15:26 發表

可笑的見笑轉生氣也無法掩飾你的眼睛跟腦袋有毛病
腦殘的小瞎迷,快回去洗洗睡吧
你在各種議題上根本無法以道理說贏任何人的

而柯P昨天又打你們這群瞎迷一巴掌
他抱怨說大家都說他不談政策但他的政策說明連結 ...
你還是完全被KO嘛腦殘的的小瞎迷早點去洗洗睡吧,你還輸的真難看.還在提那個公文好笑的爆,台東就是檢不到扁柏,那張公文就是沒用.

[ 本帖最後由 78075 於 2015-3-28 10:52 編輯 ]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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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5-3-28 10:49 發表

你還是完全被KO嘛腦殘的的小瞎迷早點去洗洗睡吧,你還輸的真難看.還在提那個公文好笑的爆,台東就是檢不到扁柏,那張公文就是沒用.
腦殘的小瞎迷~
你說的有沒有道理已經全部很明白的被打到牙都掉光了
只能在這邊當鸚鵡說著別人打你臉的腦殘事實有何用
事實上打光你的牙對我來說也沒啥好自豪的
你完全不是個角色還想出來跟人嗆聲可笑呀
當然你還是可以繼續裝瞎繼續當鸚鵡反正依照長期以來你的不要臉的性格政幫的人也都知道~哈哈哈
你現在的行為印證了一句話
樹無皮則死,人如不要臉則天下無敵,但這天下無敵只存在於你自己的幻想中一點實質意義都沒有~XDD

PS:所以你這小朋友自己犯傻來挑釁,在本主題的回復中講不出道理就靠找大人投訴了~
看到你的申訴引用條款,終於有一件事是我錯了~
原來你還是有羞恥心的~我對你的批評你還是有感覺到侮辱了
還是那句話如你感覺受辱~人必先自侮而後人侮之~


[ 本帖最後由 snowpp 於 2015-3-28 22: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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