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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學生民事多可過關 公訴恐難逃

學生民事多可過關 公訴恐難逃

學生民事多可過關 公訴恐難逃
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4月9日 下午2:59
太陽花學運占據國會抗爭,將於明天傍晚退場,但學運占據立法院議場24天來,卻衍生許多民、刑事責任。其中,有關修復立法院,誰來買單的問題,除非身為國會議長的王金平,代表立院向學生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否則,學生應可免負賠償之責;至於刑事責任部分,屬於公訴罪的刑責,檢方將會依法究辦。
國會修繕的民事問題,立法院長王金平說:「這個問題我來處理」。法界人士表示,王金平的弦外之音似是不提求償,學生的民事責任可望化解。
但太陽花學運也衍生不少刑事責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日前在新北地檢署視察時,也提醒學生要有法治觀念,不能讓學生誤以為他們是學生就有特權,仍然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法界人士說,學運占據立院的行為,分別涉及告訴乃論及公訴罪的相關刑責。有關告訴乃論部分,依目前的態勢發展,王金平應不會提告,但如有委員於議場內的私人物品遭竊,或相關公文書遭毀損,立委則可以個別身分提出告訴。
在公訴罪部分,法界人士說,占據國會的過程中,學生則觸犯妨害秩序罪章中,刑法第149條的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以及妨害公務罪章中,刑法第135條的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第136條的聚眾妨害公務罪,此外,包括議事槌不見等公物不翼而飛部分,則觸犯刑法第320條的普通竊盜罪。
>對於公訴罪嫌,檢察官基於職責,必須依法予以究辦。事實上,目前已有人對學運領袖林飛帆及陳為廷等人就占據國會一事提告,提告件數超過十件,控訴罪責不一而足。部分檢察官已經分案偵處,但尚未傳訊當事人。

https://tw.news.yahoo.com/%E5%AD ... 0%83-065900972.html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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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場修復花費近億 民間請止步
旺報作者: 記者張雅雲╱台北報導 | 旺報 – 2014年4月9日 上午5:50
旺報【記者張雅雲╱台北報導】
反服貿學生10日從立法院退場,立院初估毀損修復費用近億元,網友在臉書成立一個「修復318立法院」專頁,號召協助學生修復議場設備,對外界自發性的修復行動,立法院總務處長蔡衛民8日婉拒說,「由立法院自己處理會比較快」。
王金平8日邀集立院朝野黨團幹部協商時也談到此事,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會後表示,王金平要大家放心,他會處理;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費鴻泰則表示,在協商時有稍微提到議場賠償問題,院長說「他來處理」,但並沒有做進一步的細項討論。
對於激情過後的善後處理賠償問題,各方意見不一,網友在臉書成立「修復318立法院」專頁,訴求「你們保護民主,我們修復立院」,號召建築營造設計相關產業的人站出來;不過,也有台灣總公會等126個公會跳出連署呼籲不能全民買單。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代表賴中強表示,暫時婉謝針對修復立法院發起的募款、募工計畫,如何修復「不是學生說了算」,必須尊重立法院意見。
蔡衛民也謝絕民間人士介入,表示立法院會盡快完成議場修復,目前修復金額還無法估算。有律師指出,學生占領立法院涉毀損公物「全都錄」,可依法求償,不過毀損罪屬《刑法》告訴乃論,需視立法院是否提告訴。檢方透露,實務上可用《刑法》138條以毀損公物名義提起公訴,依法求償

https://tw.news.yahoo.com/%E8%AD ... D%A5-215045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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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新聞  議事槌有找回來喔...版大妳引用可能有誤喔...
不過死罪可免 活罪難逃 判無期就好啦!....


阿咧更正! 議事槌還沒找到...那找不到就直接槍斃好了!!!
反正 中國就是人多!!!


[ 本帖最後由 williamkao 於 2014-4-10 09:11 編輯 ]
遺訓猶在耳 家仇價更高 若為統一故 兩者皆可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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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後續法律問題 希望能讓學生們知道 法律的重要性
希望學生以後能朝司法獨立努力
政府靠法律治理國家
但是立法院就是掌握法源的根本
50萬大軍雖然能給掌權者壓力
但是政府玩法弄法還是存在
國家競爭力是公務員跟人民2者所組成
人民監督政府靠人多抗議 只是一時
還是要監督所有公務員廉潔跟效率 只有靠司法獨立跟選票
不然政府只會把所有責任推給勞工
香港廉政公署跟新加坡淘汰公務員是所有政治人物最怕的
立法院不會自己改革這方面
要提升國家競爭力 一定要加強勞工跟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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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snowpp 的帖子

不意外.就算阿扁都能夠被馬英九政治追殺成這樣了
更何況是無權無勢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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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owpp 於 2014-4-9 22:58 發表
議場修復花費近億 民間請止步
旺報作者: 記者張雅雲╱台北報導 | 旺報 – 2014年4月9日 上午5:50
旺報【記者張雅雲╱台北報導】
反服貿學生10日從立法院退場,立院初估毀損修復費用近億元,網友在臉書成立一個「 ...
很顯然又是爛媒體不懂法律在胡說八道!
1.立法院不提損失何來損壞公物?王金平會提?
2.什麼引用刑法?刑法只能判刑附帶罰款,從沒有判賠民事賠償!
3.毀損公物是公訴罪法務部怎麼能撤告邱議瑩?知法犯法?很顯然是這個報紙造謠!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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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引用是檢方的權力

這就像小老百姓闖紅燈或超速只能祈禱警察看漏沒開單
但當議員/民代在欄檢站前闖紅燈/超速警察的五感六覺會立即暫時性的喪失一樣…

台灣的法律是用來規範一般市井小民並不適用於權力擁有者或富人的…
看看日月光…當初報的這麼大的案子現在呢?
沒權沒勢也沒財的就安份一點吧XD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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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4-4-10 09:42 發表
很顯然又是爛媒體不懂法律在胡說八道!
1.立法院不提損失何來損壞公物?王金平會提?
2.什麼引用刑法?刑法只能判刑附帶罰款,從沒有判賠民事賠償!
3.毀損公物是公訴罪法務部怎麼能撤告邱議瑩?知法犯法?很顯然是這個報 ...
報你想聽的就是好傳媒
寫你不愛聽的就是爛媒體?
呵~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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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owpp 於 2014-4-10 16:47 發表

報你想聽的就是好傳媒
寫你不愛聽的就是爛媒體?
呵~
這樣才叫做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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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黑貓仔兄 於 2014-4-10 09:35 發表
不意外.就算阿扁都能夠被馬英九政治追殺成這樣了
更何況是無權無勢的學生??
阿扁自己的貪 法律制裁只是剛好而已
暴民學生本來就應該追究 不能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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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owpp 於 2014-4-10 16:47 發表

報你想聽的就是好傳媒
寫你不愛聽的就是爛媒體?
呵~
爛報紙的定義就是常造謠常說謊只會抹黑!
你想繼續聽謊話聽謠言你就繼續看吧!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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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4-4-11 08:48 發表
爛報紙的定義就是常造謠常說謊只會抹黑!
你想繼續聽謊話聽謠言你就繼續看吧!
那你還看不看自由時報?

先將照片ps過,然後再以ps過的照片開新聞
外加刊登由記者自由創作的新聞

而且這種情形不只一次,早已數不清他到底創作了多少新聞了
這是“自由“(創作)時報?
真是“好“傳媒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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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黑貓仔兄 於 2014-4-10 09:35 發表
不意外.就算阿扁都能夠被馬英九政治追殺成這樣了
更何況是無權無勢的學生??
阿扁是因貪污而入獄的,
別說那是政治迫害.
那天換人主政, 馬先生若是貪污,合當也是該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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