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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名狀所對應的歷史真實情況

投名狀所對應的歷史真實情況

  先要給你說一些,影片中的名字都是編劇改的,但是這些任務在當時清朝是有原形的,我找到了龐青雲的原形,你看看對有什麼幫助沒有.
  根據最多的說法:《投名狀》改編自“刺馬案”,因此龐青雲可對應歷史上的馬新貽,姜午陽對應張汶祥,趙二虎則對應曹二虎。
  馬新貽(1821-1870)字穀山,號燕門,別號鐵舫,諡號“端敏”。回族,菏澤城東北馬垓村人。他生於官宦之家,祖輩幾代為清朝官吏。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中舉人,次年中進士,先後任安徽太和、宿松、亳州、建平、合肥等知縣及安徽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撫,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等職。
  1853年(清咸豐三年),馬新貽任合肥知縣時,曾隨欽差大臣袁甲三率兵鎮壓太平軍,攻破了太平軍佔領的盛家橋、三河鎮等據點。其後,廬州城被太平軍佔領,他招募驍勇進行訓練,以圖克復。因太平軍剛到,馬新貽暫避其鋒芒。後乘其不備,夜間火燒太平軍營,大敗太平軍,攻佔了廬州。由於鎮壓太平軍有“功”,升廬州知府。
  1858年(清咸豐八年)任按察使時,舒城、六安等州縣失守,陳玉成率軍進攻廬州,馬新貽隨同清軍官兵迎戰,被太平軍打得大敗。廬州重新被太平軍佔據。因而被清政府革職留任。
  1860年(清咸豐十年),欽差大臣袁甲三保舉馬新貽複官。1862年(清同治元年),馬新貽回家奔喪百日後,赴大營辦理軍務,署廬州、鳳陽、穎川兵備道,隨安徽巡撫唐訓方巡視蒙城、亳州。1863年(清同治二年)他在蒙城戰勝太平軍升安徽布政使。
  1868年(清同治七年)二月,任浙江、福建總督,八月任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1870年(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馬新貽赴署右箭道校閱操練,回署衙時遭撚軍張汶祥行刺身亡。這一案件頓時轟動全國,朝廷命護督將軍魁玉與漕運總督張之萬會審,後又派刑部尚書鄭敦謹會同新任兩江總督曾國藩復審,以張汶祥潛通海盜圖謀報復定案,張汶祥被淩遲處死。案發後,皇帝親賜祭文、碑文,特贈太子太保、預騎都尉兼雲騎都尉世襲、諡“端敏”,敕令江寧、安慶、杭州、海塘、菏澤等地為其建造專祠。
  晚清政治腐敗,社會動盪,五花八門的事層出不盡。這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態勢,預示著清朝統治行將覆滅。
  在同治九年,又發生了兩江總督、封疆大吏馬新貽被刺的要案,真是朝野震驚,舉國傾注。事情發生在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馬新貽校場閱兵完畢,返回督署的路上,為刺客張文祥所殺。刺客並不逃走,高喊:“刺客是我張文祥!”讓那班怕死的衛士捉拿。
  這個案子發生後,清廷十分驚恐,知道此案涉及封疆大臣的內幕褻聞,於臉面上大不光彩。因此,只能掩蓋矛盾,粉飾門面。慈禧太后為了維繫她搖搖欲墜的統治,親自出面處理此案。把正在天津處理教案的大員曾國藩,調來審理這個案件。又在曾國藩出發前夕,召見了他,面授機宜,說“馬新貽辦事很好”,為此案定了調子。這還不放心,一周之內,又連連派出大員參與審案。刑部尚書鄭敦謹,也奉旨與曾國藩同審。經過一番緊鑼密鼓,終於為張文祥定了一個“漏網發逆”和“複通海盜”的罪名,將張文祥處決,剜了張文祥的心,去祭奠這位馬新貽,又厚厚的於以撫恤。一句話,馬新貽是一個好官,張文祥是一個發逆。
  然而,事情的真象總是難以隱瞞的,紙包不住火。大量的野史、筆記、小說、戲曲,卻不顧官方史家的曲筆,將馬新貽被刺原委,一一公諸於眾。原來,馬新貽之所以官運亨通,靠的是假報軍功,又結納權貴才得來的。他在所謂的“剿匪”戰鬥中,原本是一個敗軍之將。被俘以後,又沒有骨氣,與“匪首”義結金蘭,成了拜把兄弟。再由他的把兄弟導演一幕馬新貽收復失地的鬧劇,欺瞞了朝廷,以至爬上封疆大吏的寶座。飛黃騰達以後,那些把兄弟原以為可以攀附於他,千里迢迢來投靠。馬新貽又奸占了把兄弟的妻室,誘殺了把兄弟。張文祥因偶然的原因逃脫他的魔掌,才弄出這一出刺馬的大案來。由此可見,清廷所依重的大臣,漁色負友,形同禽獸。凡此種種,正是清廷官場腐敗的縮影,無怪慈禧太后煞費苦心,一定要把真象掩蓋起來。
  此事轟動朝野,慈禧太后驚問:“這事豈不甚奇?”曾國藩誠惶誠恐地回答:“這事很奇。”更奇的是,案犯張汶祥供詞閃爍,主審大員奏案含糊,期間雖有曾國藩、鄭敦謹等朝廷大員復審,卻始終未得真相,次年十月,張汶祥被剖腹挖心,祭奠馬靈。
  由於“刺馬案”一拖半年之久不能結案,難免傳聞四起,使此案更加撲朔迷離,後人將“刺馬案”與“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名伶楊月樓案”、“太原案”並稱為“清末四大奇案”。
  張汶祥為何“刺馬”?清廷給出的答案是“聽受海盜指使並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民間則眾說紛紜,更有甚者,早在“刺馬”尚未結案時,上海就演出了“刺馬戲”。對此,當時官場老謀之士及近現代學者卻皆不以為然,他們認為,“刺馬”更像是一個政治事件——功德均微的馬新貽居然做上兩江總督與曾國藩平起平坐,聖恩何以如此眷顧?“刺馬案”剛發生便有傳言揭馬新貽曾遭賊俘、品行不端,難道早有預謀?據查張汶祥本是湘軍,而馬新貽上任後曾嚴厲懲治湘軍遊勇,案發後清廷又派”湘軍老祖“曾國藩主審,這其中有何奧妙呢?
  按照民間傳言和演義版本,張汶祥刺馬的根本緣由,是因為馬新貽漁色負友,張汶祥是為友復仇。至於故事詳情,最早的版本為馬新貽曾與竇一虎、張汶祥結為把兄弟,始誘降,繼出爾反爾,賣友求榮,殺了竇一虎並霸佔其老婆。張汶祥發誓復仇,終遂其願。值得注意的是,在《清稗類鈔》中,老二竇一虎則名曹二虎。
  有趣的是,在後世諸多版本當中,雖然故事大同小異,但“妻遭馬占”的這個綠帽倒楣蛋不斷更名,比如京劇有一個版本叫陳金威,另一個版本則是張汶祥自己。平江不肖生武俠名作《江湖奇俠傳》中喚鄭時,張徹的電影版名為黃縱,電視版則叫關雲寶。之所以列出上述舉證,並非無聊,而是想借“綠帽倒楣蛋”姓名的變遷說明“刺馬”歷經多年多人演義改編,文學意義早已遠勝歷史價值。
  《刺馬》的故事在民間流傳已久,各個版本層出不窮,撲朔迷離。但事實上,這個故事之所以被列入“清末四大奇案”,不是因為這個故事所傳達出的正義或兄弟俠義上的問題,也不是叔嫂通姦之類吸引人們眼球的花邊內容,而是在於這個案子背後所隱藏著更大的政治軍事秘密,據清代史料記載,太平天國十年,洪秀全聚斂無數錢財。而曾國藩攻陷天京後收繳了全部金銀,但所上繳朝廷的數額卻非常之少,便有傳言曾國藩有野心,於是慈僖太后先把曾國藩調離江寧,接著召見過馬新貽,升其為兩江總督,之後馬便在其密旨的授權下開始了對湘軍的財政調查。就在馬新貽即將把太平天國財富去向弄清楚的時候,“刺馬”案突然發生。總督被刺殺本來就罕見,何況又糾結著湘軍、太平軍、撚軍海盜,甚至傳教士等眾多集團,牽扯到慈禧、曾國藩、丁日昌等重要人物,包含著反清、報仇、奪妻等諸多傳奇元素,怪不得說法蜂起、真相難求。也許正因為太受關注,世人給出的答案太多,反而將真相淹沒了。
  隨著電影《投名狀》的上映,該片的情節基礎、歷史上的真實事件“張汶祥刺馬案”再度浮出水面。“刺馬”號稱“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兇手當場被捉,動機卻迷霧重重,迄今難有定論。《投名狀》表現的為兄復仇及政治陰謀,不過是歷史上眾多猜測中的兩個版本。本文詳述“刺馬案”前後經過,您不妨當一回福爾摩斯,看看能否破解這百年疑案。
  刺客交代了三點行刺動機,漏洞百出。
  1870年(同治九年)8月22日,上任僅兩年的兩江總督馬新貽在箭場參加完閱射後步行回官署,剛走到官署後院門口,突然從人群中閃出一人,一邊口呼冤枉,一邊拔出匕首,刺入馬新貽的右肋。冷兵器時代的刺殺行動技術含量要求非常高,荊軻刺秦王儘管挖空心思最終還是一去不復返。可是,就在檢閱完軍隊回家的路上,在成群的親兵隨從護衛下,堂堂的兩江總督竟被一個大街上竄出來的刺客刺中了,而且刺得非常到位,馬新貽第二天就斃命了。怪不得慈禧太后接到奏報後吃驚地表示:“馬新貽此事豈不甚奇?”
  更奇的還是刺客的供詞。據刺客供稱,他叫張汶祥,46歲,河南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南下寧波販賣氊帽,當過四年太平軍,其間救過一個叫時金彪的清軍俘虜。後來看到太平軍勢力不支,與時金彪趁機逃出,輾轉回到寧波,與南田海盜團夥往來親密。他交代的殺人動機有三點:一是他回到寧波後發現自己的老婆和錢財被一個叫吳炳燮的霸佔了,於是找到時任浙江巡撫的馬新貽攔轎喊冤,馬未受理。他只好到寧波府告狀,雖然要回了妻子,但是錢沒有追回來,氣急之下,逼老婆吞煙自盡,馬應該對他的不幸負責;二是他的很多海盜朋友被馬巡撫捕殺,海盜們說他最講義氣,應該殺馬新貽為朋友報仇,同時也泄私憤;三是他私自開的“小押”(重利盤剝的典當行)生意被馬巡撫明令禁止,絕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對馬的憤恨。新仇舊恨加在一起終於使張汶祥動了殺心,一路跟隨馬新貽從浙江到了福建、江蘇,兩年之後終於找到機會將其刺殺。
  這份供詞漏洞百出,卻是官方認可的定讞,白紙黑字,簽字畫押,尚存於臺北故宮博物院。
  民間流傳的說法:為兄弟復仇?為國家鋤奸?
  張汶祥刺馬不惜性命處心積慮兩年,就出於這麼簡單的動機?顯然不能服眾。因此從馬新貽被刺起,關於張汶祥的殺人動機就有很多種說法。
  《清稗類抄》就搜羅了另外兩種:一說馬新貽在合肥辦團練曾被撚軍頭目張汶祥俘虜,張久欲投清,就放了馬新貽,並連同其友曹二虎、石錦標與馬結為異姓兄弟。後馬新貽編選張汶祥的降軍為山字營,並屢立戰功,很快就升遷到了安徽布政使,對三位出生入死的兄弟卻逐漸冷淡。這時正好曹二虎把妻子接來同住,馬見曹妻美貌,不僅設法騙奸,還誣陷曹二虎“通撚”將其捕殺。張汶祥為替二虎報仇,將馬刺殺。
  另一種說法是,張汶祥最初與一個叫徐弁的同是太平軍李世賢部戰士。李世賢兵敗後,徐投奔馬新貽,成了馬的親兵,張汶祥則到寧波開小押店為生。一次,張到杭州訪徐,徐密告他說馬新貽正私通甘肅回王準備反清(馬新貽是回民),回王軍隊不日將南下,江浙一帶由馬負責征討。張汶祥當場怒駡:“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後又因馬新貽下令取締非法營業的小押店,張汶祥生計被斷,出於國仇私憤刺殺了馬新貽。
  “督撫不和”之說在審案過程中得到了官方討論。《清稗類抄》成書距刺馬案未久,可見這些說法產生很早,但都只在民間流傳,而馬死於“督撫不和”的說法卻得到了官方討論,此說是案件審理過程中由太常寺少卿王家璧正式提出的。
  當時江蘇巡撫丁日昌之子丁惠衡犯了案子,歸馬新貽查辦。王家璧認為丁向馬“請托不行,致有此變”。他還說這個傳聞流傳很廣,而且傳播得很遠。丁日昌“本系矯飾傾險小人”,江南官員那麼多,大家偏偏懷疑他,未必是空穴來風。清廷向來鼓勵官員“風聞言事”,王家璧此舉也是人臣本分。但他的奏摺當時就遭到了主審官鄭敦謹的否定,鄭認為丁惠衡的案子始終都是丁日昌大義滅親,自行奏辦,不會向馬請托,當然也不會有懷恨殺人的事。事實的確如此,況且丁惠衡當時尚未投案,未經審理,更沒有被殺頭,丁日昌恐怕不至於因為走後門不成就動了殺心。
  此外,章士釗認為:“夫文祥,官文書明明宣稱洪秀全餘黨,粵撚兩通,而其報仇遠因,則在南田圍剿一役。”章先生所說的南田洪秀全餘黨,在張汶祥的供詞中是海盜,與太平軍毫無干係。這很可能是章先生把張汶祥參加太平軍的經歷與海盜混淆了。說張汶祥為太平軍報仇,可能性似乎不大。
  湘軍集團是元兇的說法缺乏扎實的證據。馬新貽死於湘軍集團策劃的政治謀殺案的說法起源也比較早,其中論述最全的是高尚舉的《刺馬案探隱》。他認為,在鎮壓太平軍的過程中,曾國藩的湘軍實力逐步做大,成了朝廷心腹大患,於是慈禧把曾國藩調離兩江總督的位子,派馬新貽擔任,以牽制湘軍勢力。另外,馬還肩負著調查太平天國財寶去向的慈禧密令。馬的到任觸動了湘軍集團的利益,所以湘軍指使張汶祥刺殺了馬新貽。
  隨著電影《投名狀》的上映,高先生觀點多次出現於報刊網路,被認為最接近真實。但是仔細閱讀完高先生的著作後,很容易就會發現他的說法難以讓人信服。如作者說湘軍將領曾給張汶祥立碑。這是一條關鍵證據,可是出處在哪呢?不注明資料來源是史書大忌。而高先生的著作還有另一大硬傷,那就是小說化。如寫欽差張之萬等三位主審官欲將案件拖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人商議的具體情節、對話、各自表情動作,作者描繪得栩栩如生,如同親見,這顯然是一本歷史考證著作不應該有的。而細究之下,這些情節描寫竟然出自高陽的《慈禧大傳》!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兩相對照,就可知此言不虛。這就非常難以置信了,高陽先生雖然深諳清史,但是其最成功處在於小說,小說中真真假假,怎麼可以拿來做史料看呢?
  此外高先生雖然指出了馬新貽死於湘軍主使的一些蛛絲馬跡,但並沒有給出任何確鑿證據,作者提出的一些理由也多經不起推敲。如慈禧密令馬新貽調查太平天國金銀的下落以及馬新貽上任前對兄長表示自己凶多吉少,這兩條關鍵證據,據作者所說,是得之於馬新貽後人,這就使其可靠性大打折扣。所以馬新貽死於湘軍的說法,儘管存在這樣的可能,但還缺乏扎實的證據。
  此案牽扯面太廣,傳奇因素眾多,真相已被淹沒。曾國藩的幕僚薛福成曾在日記中說:“或謂必有指使之人,或有以帷薄事疑馬公者。蓋謂汶祥奮不顧死,非深仇不至此也。”
  張汶祥究竟受何人指使?是湘軍、太平軍還是海盜?如說因帷薄事(男女歡合之事)被殺,似乎又陷入了“漁色負友說”,此說如此盛行,原因何在呢?張汶祥的供詞是官方捏造的嗎?為什麼供詞中張會說“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如果張與馬並不認識,那麼到底是什麼導致張對馬懷有如此深仇大恨?如果張與馬相識,馬的遺折為什麼說自己是被“不識姓名之人”所刺?刑部尚書鄭敦謹審完案後未及回京複命就在途中上書以病乞罷,而他14年後才亡故。是因為未審出真相,羞於做官嗎?一切都是未解之謎。
  總督被刺殺本來就罕見,何況又糾結著湘軍、太平軍、撚軍海盜,甚至傳教士等眾多集團,牽扯到慈禧、曾國藩、丁日昌等重要人物,包含著反清、報仇、奪妻等諸多傳奇元素,怪不得說法蜂起、真相難求。也許正因為太受關注,世人給出的答案太多,反而將真相淹沒了。
  “刺馬案”剛發生不久就被改編成了戲文,被京劇、文明戲等各種藝術形式編演。1949年“刺馬”故事被搬上銀幕,此後在香港多次被改編成電影,其中最有名的版本是張徹1973年導演的《刺馬》。而最新版本是陳可辛的《投名狀》。
  《投名狀》中有一個情節是太平軍蘇州守將變相自殺,死於劉德華扮演的清廷將領之手,這純屬虛構。事實上,淮軍攻破蘇州時太平軍的將領是慕王譚紹光。他16歲參加太平軍,後隸屬忠王李秀成,勇敢善戰。在蘇州保衛戰中,他在議事過程中被太平天國內部的叛徒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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