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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有誰知道,我們的消防署長是誰?

有誰知道,我們的消防署長是誰?

消防署是我國最高的消防救災單位!
____有誰知道,我們的消防署長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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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泰利來襲 總統:繃緊神經防颱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1944733

泰利颱風/颱風天還登山 李鴻源重話:立刻下山http://tw.news.yahoo.com/%E6%B3%B0%E5%88%A9%E9%A2%B1%E9%A2%A8-%E9%A2%B1%E9%A2%A8%E5%A4%A9%E9%82%84%E7%99%BB%E5%B1%B1-%E6%9D%8E%E9%B4%BB%E6%BA%90%E9%87%8D%E8%A9%B1-%E7%AB%8B%E5%88%BB%E4%B8%8B%E5%B1%B1-112403434.html

直升機救援登山客 (內政部長李鴻源)颱風天將收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21/today-fo11.htm

颱風來了,我們看到總統主持防災會議;我們也看到內政部長頻頻表示防災業務政策主張;消防署長呢?
消防署長是誰?他神隱了嗎?
當台灣或中華民國要主張自己的國家主權與地位時,就要承受來自中國粗魯無理且沈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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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他是誰
不過「署」以國家級的事務而言應該不是多高的職位吧…
就像發生山區土石流時應該也還輪不到林務局來開記者會一樣…
由內政部或當地地方政府首長負責救援/撤離災區民眾
或是開記者會說明當前情形應該更適合

至於消防署長把平常各地的消防宣導、防災救災之類的事務弄好應該就算OK了
國家級的災害他只要負責把資料交給直屬長官(內政部)就好
畢竟這種時候還有許多東西要其他單位負責提供
例如氣象局提供降雨資料供作評估那些地方極可能會有土石流發生
需要緊急通知當地政府撤離區民若戒備災情
其他單位則可能提供物資或安置點的設置之類的…

「署」在國家級的會議上可能弱了點
除非是像疫病防範上若衛生署可以單獨負責那就讓衛生署署長自己的向國民宣傳…
別忘了SARS期間衛生署雖然也開過記者會但很多事宜是由行政院統籌規畫/協調,開記者會向國人說明預防方法以及政府目前的做法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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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第2條:
內政部消防署 (以下簡稱本署) 承內政部部長之命,規劃及執行全國消防行政及災害防救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消防機關,執行消防及災害防救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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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救法(民國 99 年 08 月 04 日修正)

第3條:
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一、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內政部。二、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經濟部。三、寒害、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五、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六、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第4條:
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6條:
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一、決定災害防救之基本方針。二、核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三、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四、核定全國緊急災害之應變措施。五、督導、考核中央及直轄市、縣 (市) 災害防救相關事項。六、其他依法令所規定事項。

第7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內政部災害防救署執行災害防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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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這個帖子的主要目的是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的意見:
一、政府的分層負責不明:國政如麻,救災、防災的第一時間,總統有必要就到防災中心或災害現場視察並作指示嗎?
二、行政院下有 [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可有防災的長遠規劃?難道防災就靠氣象局發布的超大豪雨警報就好了?大雨淹水也不是第一次、第一年了,我們的水災防治政府做了什麼?
三、災害防救法第7條規定:內政部災害防救署執行災害防救業務。該法99年8月4日修正通過,至今內政部裡有災害防救署嗎?立法與組織調整的進度未免也太慢、太怠惰了吧!?
四、消防署長是誰雖然不是非常重要,但他的知名度太低正顯示了政府分層職責不明的狀況;總統太忙了?署長太閒了?
   _____事實上是總統太忙了!署長也太忙了!

[ 本帖最後由 riufu 於 2012-6-24 10:12 編輯 ]
當台灣或中華民國要主張自己的國家主權與地位時,就要承受來自中國粗魯無理且沈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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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一點:如果視為國家級的災情,總統確實有必要視察
雖然業務管轄單位有權發佈命令
但署發佈的命令和總統發佈的命令你覺得下級機關會更重視那一個?
當然總統非專業人士,因此還是得由幕僚或署提供意見
好比已經發佈撤離命令了,居民不走怎辦?
只能由鄉/鎮村里長帶著警察好說歹說請居民撤離…
開罰?馬上多個冷血的好名!

至於第二第三點
有些都是由相關主管兼任委員或會員,加上人事更迭根本沒辦法有統一的做法
此外新機關設置時是否有疊床架屋的問題?
業務分的細看似可以更專精,但其業務量是否足以讓其成為常態機構也是要考量的
畢竟現在肥貓不一定好當,也不一定有人會讓當

一個機構要變更組織結構,不是只要有業務
溝通、協調也很重要,你有專業但其他單位的支援力不足還是沒什做用…
平行單位未必會把你的業務當成急件處理
(你有業務我就沒業務嗎?請排隊…)

這或許也是為什麼一堆看似沒多重大的事也要由總統或行政院來帶頭
當然中央民意代表在議會上的精彩演出也有很大關係…
還有就是人民的習慣問題= =

總統沒來就是不重視!
院長來?滾我要總統!
署長?請到一邊涼快吧,不送!+.+
總統來水會退?不會…
路/橋還是要工務課的人來才修的好…

該怎說?XDD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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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頭出來搏版面了   下面的人有出來爭鋒的道理嗎

不是人人都是白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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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秀表演的機會要留給部長、院長、總統
所以消防署長的名字並不重要
如果有重大災難,那時他就叫做"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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