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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落跑扛責 旅行業反彈

人落跑扛責 旅行業反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3/today-p6-2.htm
中國客自由行月底即將上路,陸委會前天首度說明中國旅客自由行辦法,指出若發生逾期不歸情況,台灣旅行社必須負起協尋責任,倘若七天內「找嘸人」,旅行社將被記點警告,若發生二起失蹤案,則會遭暫停送件業務一個月的處罰。
醞釀發動拒絕代辦
旅行業者現在大反彈,醞釀發動「拒絕代辦」向政府抗議,也規劃召開公聽會向政府發聲。
中國客自由行政策規定,來台中國客必須提出台灣通行證和自由行簽證的雙證證明,並有中國親屬和台灣代辦送件旅行社的雙重保證,一旦發生非法滯留情況,代辦送件的旅行社就會連帶遭罰。
交部:警政機關找人
交通部觀光局長賴瑟珍表示,移民署要求旅遊業者協尋陸客,指的是提供陸客相關線索,尋人任務仍由警政機關負責。最糟情況是即使陸客在「超過七天的協尋期」仍未尋獲,旅行社被處罰暫停送件,但沒有實質損失。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許裼哲回應,旅行業者只是協助政府辦理陸客來台簽證工作,把中國組團社送來的申請文件代送到移民署審核,業者只賺取中間幾百元的手續費,沒有實質審查權,不會接觸、也不會看到陸客,卻得承擔責任,太不公平。業者將發動拒絕代辦送件業務。
賴瑟珍表示,移民署將在六月十日召開說明會,會中將對業者詳細說明送件辦法及配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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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陸客自由行  這樣辦?
旅行社有公權力執行協尋這樣的公務嗎
騜要拼政績   先拿旅行社來殺
這樣處罰旅行社  對於陸客自由行的疑慮就解決了?   又再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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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竟然由旅行業者來扛責任?旅行業者對這些大陸遊客難道
有強制力?那是不是要有法源依據呢?

馬政府自己不約束大陸遊客,而且本身有公權力卻不執行,反而把
燙手山芋丟給民間的旅行社?這到底是哪招啊?

我看馬英九還是趕快退休去看報紙、跑跑步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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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想用懲罰旅行社萊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嗎
那整怎麼不先檢討自己呢
有錯的永遠都是底下的
而自己的政府體制都不會出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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