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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請問各位大大,有關在電話騷擾及髒話..

請問各位大大,有關在電話騷擾及髒話..

請問各位大大,最近接到莫名奇妙的電話,一天打來五六通,電話一接起來就是國罵,罵的超大聲,罵的很髒,

此人有法治嗎?  報警有用嗎? 有沒有案例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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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把"國罵"錄起來.....可以的話越多越好
2-至當地派出所報案
3-依警方所建議是否提出告訴(所聽內容案名,如:恐嚇.強制.汙辱罪等等)
其他-
我希望的是到派出所報案是有決心要提出告訴(告訴乃論方面),三心兩意者請勿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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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跟她說對不起你打錯電話了,這個電話以前是誰用的我不知道,但是我是新用戶,請你以後不要再打來了,相信對方應該是不會再打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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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你每通都有接起來
時間不需要太長
只要達到一定的量
你就可以提報接獲騷擾電話了

只是相對的,你也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
因為申請來電明細一天是60元~80元不等
不過如果都有罵髒話的話
還是錄音會比較好
因為比較好判定
也比較容易定騷擾者罪名
希望台灣有不適任司法人員淘汰制度,不能再讓不適任司法人員踐踏台灣尊嚴
強烈要求修改憲法,憲法必須刪除多餘的中國領土
台灣法律、司法制度總檢討,司法人員請改用培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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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教你 這種稍縱即逝的犯罪 最好先準備錄音筆
然後去向電信公司申請通話紀錄 看是誰打的
不過 最多只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罰些錢而已

最好的方法 向電信公司申請拒接不明來電或者特定電話
不然這年頭換電話這麼方便 沒甚麼用的電話就換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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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電話騷擾及髒話之情況,大部分被罵的人會去地檢署提告公然侮辱案件,但實務在認定公然侮辱案件上,針對「公然」必須是指在不特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的狀態,如果對方只是單純打手機來罵你,並不會構成刑法第310條之公然侮辱罪,但是如果對方有講到「給你死」、「見一次打一次」...等較危險性的字眼,有讓你感覺到害怕,而不是單純問候你媽好的時候,這時候可以考慮提告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當然你要先把對話錄音,做好譯文,然後請檢察官幫你查對方電話之申登人、通聯紀錄(通聯紀錄只能保存6個月,超過6個月檢察官也是調不到的),對該申登人提告,不過申登人不一定是實際的手機使用人,所以能不能找出來實際的犯罪行為人,可能還要看看運氣。
至於單純國罵的騷擾或無聲電話,可以走民事訴訟,建議你可以可以去醫院看醫生,請醫生幫你開證明說你因為長期接聽這種騷擾電話而產生一些躁鬱、失眠精神耗弱的情形,訴訟標的為民法第184條之侵權行為,因被告長期打騷擾電話導致你受有精神上之損害之類的,請求賠償新臺幣xxxx元,不過這時候通常根本不知道被告的真實年籍資料,如何提告呢?嘿嘿..你可以先從刑事訴訟下手,就算告不成,至少知道罵你的人是誰,再去民事法院提告,不過檢察官不會喜歡這種爛訟案件就是了。

[ 本帖最後由 andyaliuc 於 2010-7-2 18: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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