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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有錢判生...沒錢呢

有錢判生...沒錢呢

張宏年電玩關說收2千萬案 一審無罪
TVBS更新日期:2009/11/11 13:2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11/8/1uqv3.html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涉嫌替電玩業者向市府施壓,關說拿到2張執照,還收取2千多萬前金後謝,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法院一審結果出爐,判議長張宏年無罪,認為他雖然有收錢,但關說部份罪證不足,所以認定無罪引發爭議。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涉嫌替電玩業者向市府關說施壓,取得2張電玩執照,去年10月遭到約談以500萬元交保,案件經過審理,法院一審判決,張宏年無罪,不少市議員聽到後紛紛表達祝賀。
市議員何敏誠:「我們也樂見他這次被判無罪,希望在這個過程中他點滴在心頭,把不愉快的過程化為領導動力。」
市議員賴順仁:「司法能夠還給議長公道,也給台中市議會一個公道。」
檢方調查,電玩業者是在2004年,透過議長張宏年幫忙向市府關說,拿到兩張電玩執照,張宏年收到的前金加上後謝金超過2千多萬,依貪污罪起訴,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宏年的確有收錢事實,但關說部份證據不足,所以無罪。
台中法院庭長張國忠:「沒有證據足以證明張宏年先生,有以他身份來影響,他們關於這兩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核發,公訴人所取的證據,並不足以證明被告張宏年先生有罪。」
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議長張宏年本人沒有出面說明,但檢方有不同意見,不排除再提出上訴。

這個判決還真鮮...........鮮的讓我不知道該怎麼評論了..................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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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標題:有錢判生…沒錢呢???看不懂。
司法訴訟審理在一二審稱為事實審,第三審稱為法律審。

所以這司法檢調人員首就應該就本案展開偵查機制(秘密監聽蒐證)。
而非在缺乏證據能力情形下,足以證明有明確犯罪事實就移送,當然會形成斷點。
而檢察官因起訴被告證據能力薄弱,又如何能讓法官採有罪心證認定?

檢察官還想上訴…..難啊….。
被告難道不會將對於自己不利之事證湮滅或是串供。
如果有積極之事證,足以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侵害國家法益,又何須再次補證上訴。
世上有二種智慧;一種是把智慧侵犯別人,一種是把智慧變成愛心去嘉惠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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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說的很有道理
但是.照邏輯來看.....議長可以向電玩業者借錢..而且金額高達2000萬
這裡面沒有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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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魯智深 的帖子

魯大說的沒錯..........就是真的有鬼
不相信的...你可以去找台中那家小鋼珠店...去借個2000萬..看他借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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