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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判決書隱匿當事人姓名。立院指不當

判決書隱匿當事人姓名。立院指不當



2大院功能不同。司法院被立法院? 哈
說的也是
到底司法院是在保護啥?

5院職權快分不清楚了? 
是否是監察院的熄燈號序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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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隱匿當事人姓名 立院指不當

【中央社╱台北22日電】 2009.10.22 12:34 pm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208390.shtml
  
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天指出,
司法院公布判決書時隱匿當事人姓名,增加民眾查詢難度,
也傷害司法機關信守法律及依法審判的公正形象,

立即恢復判決書公布當事人姓名的做法。


司法院網站自民國 87 年起,提供包含裁判書查詢系統供外界查詢,
但是自 96 年 7 月起,司法院為兼顧個人隱私,不再提供人名檢索,
在當事人姓名部分都會以甲OO、乙OO代替;

只有司法記者可以申請密碼,得知完整的當事人姓名。

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天曝光的「司法院主管 99 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中指出,
司法院差別待遇的隱匿當事人姓名,顯然有自毀司法公正、公開的形象。

預算中心認為,
依照法院組織法規定,訴訟的辯論與裁判過程應該公開,
司法院也應定期出版公報、刊載判決書全文;
就連行政院與總統府公報,都有依法公布懲戒公務人員的名字,
司法院沒有公布其他重大刑案犯罪人姓名的做法,顯然過度保護。

預算中心表示,
除了少年及性侵等法律明文規定不得上網公告案件外,
為維護人民知的權利及法律尊嚴,
司法院應立即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法院組織法的規定,
將司法院網站所公布的判決書,恢復公布當事人的姓名,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司法正義。


[ 本帖最後由 amy6621000 於 2009-10-22 23: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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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看過判決書
對於被告的格式是這樣的
EX:
被  告     abc    男  30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A123456789
                       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而司法院提供的網路查詢則是都用甲00來代替
但是如果說要公布姓名
請問要公佈道哪個程度?
只公布姓名 天下同名同性的人這麼多
連身分證字號也公布 那個人資料野外洩的太嚴重了吧?(有身分證字號可以幹什麼就不用多說了吧?)
更遑論連住址都寫上去了

說真的 身為一個曾經的司法從業人員 我真的不清楚立法院那個預算中心在搞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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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gever 的帖子




個人資料保護。姓名不在法院公開審理保護範圍
住址。身份證字號等。沒人要求公開

姓名相同。被審理的事情不會相同
審理的法院也不會湊巧相同吧?

這各報導僅是指摘司法院網站無法使用姓名搜尋的荒謬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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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打架。總是值得學習。看官們。哈
引用:
  立院報告:監委失職 也要糾彈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9.10.29 02:43 a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220766.shtml


立法、監察兩院爆發「兩院大戰」氣氛升高。
立法院今天審查監察院明年度預算,
昨天出爐的預算中心評估報告直批監察院諸多缺失,
不但要求對違法失職的監委也應行使彈劾權,
並建議立法院修法建立監委「退場機制」。

監察院日前完成調查報告,
直指立法院預算中心承辦人員對於榮民榮眷基金會的決算評估報告涉有違失,
引發兩院戰火。
立法院不滿監察院調查預算中心,使得兩院對立態勢升高;
預算中心的評估報告在審查預算前夕重批監察院,更助戰火延燒。

預算中心痛批監察院逕行同意審計部停辦公庫支票及付款憑單等事前審計工作,
已經「侵犯總統及立法院職權」,
導致民國九十五年度時「巴紐案」支出未符會計法規定仍予支付;
還認為監試法中由監察院或監察委員派員監試的規定,
不符合五權分立的憲法架構,應予廢止。

評估報告還批評,監察院對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所作的調查報告,
已逾越監察院監督權限,違背憲法分立及侵犯立法權。

預算中心更不客氣地說,監察院已非國會,監委獨立行使職權若未具公益價值,
立法院有必要修法,仿照中選會委員的免職事由,明定監察院的「退場機制」。

由於監察院在調查報告中提到,任職於五院的公務人員也是彈劾權行使對象,
預算中心反將一軍,批評監察院刻意模糊,
忽略監委若失職或違法也是監察院彈劾權行使對象。
評估報告還說,監察院「正人先要正己」,
對違法失職的監委,也應提出糾彈。
 
 

[ 本帖最後由 amy6621000 於 2009-10-29 04: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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