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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沒錢請律師 二審幾乎都被駁回

沒錢請律師 二審幾乎都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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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魯智深 於 2009-8-24 06:19 發表
這是法律規定上訴要件,不是法院刻意駁回上訴,且許多案件是竊盜和毒品案件,可能因事證明確,被告上訴時無法提出具體理由。
這根本是個屁.....我10幾歲的時候 就這樣被同學栽贓過  國中時跟同學借機車騎 車是他們兩個偷的

到了警局 硬說是我偷的  警察更無恥 還叫我再多擔一條  莫明其妙就背叛了個感化....

他X的  法律是保障有錢人的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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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老雞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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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魯智深 的帖子

司法院。不願。不敢面對的真相?

啥都推給立法。立法錯誤也不敢。不願提出修法?

司法人員。多數是同學。
台灣就是這麼的小。
不認識。也難
沒關係。也難


申請法扶提供的律師
如果私下事先與檢察官。法官。達成協議
如何規避?防範?清查?

保障的是啥? 
律師的工作權? 被害人的司法權? 
引用:
大大  我很想給你加分  但是版規不可匿名  
[ 本帖最後由 魯智深 於 2009-8-26 05: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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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可笑

就算不請律師,不管你是有沒有錢,開庭前一定會先問你需不需要「公設辯護人」

這公設辯護人具有律師能力,等同律師資格

他具有一定的法學素養與知識,是國家為了保障人民所設的單位


開庭審理,講求的是證據

不論是檢察官或是被告,握有證據者,往往是勝訴的關鍵

對於上訴二審的要件,是要附詳細理由,以免浪費國家司法資源

大大的文中提到「案件太容易被駁回,導致請不起律師的民眾,無法受到高院審級利益的保護。」

這是不對的,有了國家為人民安排的機制「公設辯護人」,他就能為請不起律師的民眾寫狀紙

並且協助準備開庭前的準備,言詞辯論、資料的蒐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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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魯智深 於 2009-8-25 06:09 發表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
我相信等你有辦法時 一定會回來翻案
感謝您的支持 ... 不過事隔20年了  算了 ..還有啥好計較的咧

公家機關職務都不能做 早就習慣了 .... 看有沒有機會 下輩子別再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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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 老雞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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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免錢的律師
純聽說沒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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