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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馮玉祥與蔣介石之間的較量

馮玉祥與蔣介石之間的較量

  歷史上拆遷風波鬧得特別大的﹐要數國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初﹐因修建中山路引起的聲勢浩大的拆遷戶請願了。南京中山路﹐又稱中山大道﹐北端起自下關長江邊﹐向南經市中心鼓樓、新街口﹐東折至中山門﹐全長12公里多﹐寬40米﹐至今仍是南京主城區最重要的幹道。這條馬路﹐當初是作為「迎櫬大道」特別興建的﹐有很強的政治目的。所謂「迎櫬大道」﹐即1929年6月1日孫中山「奉安大典」(安葬典禮)前﹐供孫中山靈車通行的道路。當然﹐這條道路的修成﹐將使南京市的交通大為改觀。從長遠看﹐這項工程將惠及當代及後人。
  當時的南京市市長劉紀文自任首都道路工程處處長﹐親自抓中山路的建設。1928年8月12日破土動工﹐計劃於次年6月1日「奉安大典」前竣工﹐限期完工﹐督責嚴急。由於拆遷補償款不足以購買新房或建造新房﹐400多拆遷戶不接受補償方案﹐不「配合」拆遷。官方宣傳說﹐要建設就要先破壞﹐為了長遠利益﹐損害少數人的利益﹐也是迫不得已。但官方的「大道理」解決不了老百姓的實際問題。房子是他們安身立命的所在﹐房子拆了﹐他們就沒有了棲身之所。居無定所的日子﹐豈是人過的﹖他們想不通﹐對拆遷有牴觸﹐無不憤憤然。而不「配合」拆遷﹐官方便要派人強拆﹐於是矛盾升級。忍無可忍的拆遷戶(還有同情他們的人)﹐聚集一起﹐走上街頭﹐並蜂擁而至國民政府(在今長江路292號)﹐要求當局解決問題。蔣介石等要人在大樓裡面﹐對情緒激憤的請願者避而不見。也許他們害怕控制不了局面﹐不但平息不了風潮﹐反而會火上澆油﹔也許他們害怕請願者不給他們下台的台階﹐讓他們難堪。總之他們害怕見民眾﹐不敢跟民眾直接對話。他們想到了一個他們認為最合適去做民眾工作的人﹐這個人便是馮玉祥。他們推馮玉祥出來跟民眾對話。
  馮玉祥1927年5月任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總司令﹐1928年10月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兼軍政部長。在國民政府的高官中﹐他是一位很特別的人物。有人說他「事事與人不同」。他穿粗布衣﹐打扮與普通百姓差不多﹔他生活儉樸﹐粗茶淡飯﹐請客(包括請蔣介石吃飯)總是兩菜一湯﹔他對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有獨到領悟﹐嘴邊常掛著「民生」二字﹐做事常能想到民眾。他與人不同﹐原來就在別人做官像官﹐他做官不像官。因此﹐他有「親民」形象﹐口碑甚好。蔣介石等人也許是要利用他的「親民」形象﹐所以把他推出去安撫請願者。
  對於蔣介石等人的心思﹐馮玉祥心知肚明。他在《我所認識的蔣介石》一書中寫道﹕「南京城內大拆房子。蔣介石叫南京市政府拆民房﹐展寬大馬路。市政府就在地圖上劃了兩道線﹐線裡限兩星期拆完﹐不拆的公家替他們拆。南京的老百姓集合了一兩萬到國民政府來請願﹐蔣他們大家不出去﹐就推我出去給請願的代表講話。我說﹕『最好你們另請別人去﹐若我出去對人民說話﹐恐怕說出話來得罪朋友。』結果還是推我出去。」馮玉祥畢竟與國民政府眾要人不同﹐敢於走到民眾面前﹐直接與他們對話。他的這次講話﹐是一篇極精彩的演講詞。他沒有念講稿﹐而是即席講話﹐講的內容﹐不是秘書們所能寫得出來的。這篇演講詞﹐《馮玉祥日記》不載﹐現據《我所認識的蔣介石》一書﹐全文援引。
  馮玉祥對民眾說﹕「市政府要拆房﹐假若能首先給你們蓋上房﹐叫你們再搬出去那是好的﹐若沒蓋好房﹐硬叫你們搬出去那就不對。這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官國。人民既是主人﹐官吏就是僕人﹐僕人應當為主人做事﹐應當討主人的喜歡。現在我說個故事給大家聽一聽﹕維廉一世做了德國的皇帝﹐對於法國打了勝仗﹐維廉要把他的花園擴大。正好有一個老百姓有三間房﹐可是他不賣﹔要在另外買塊地方同這三間房來換﹐百姓也不換。維廉皇帝看別人去沒辦成﹐他就自己出馬同這房主說了許多好話。房主說﹕『對於大皇帝的話我應當聽﹐但是我父親有遺囑教訓我不要賣這三間房屋﹐我要賣了就是不孝之子﹐那麼大皇帝你一定不願意你的國民做一個不孝之子吧﹖』維廉說﹕『你知道我是德國的皇帝﹐連這小小的事都辦不成﹐還做什麼皇帝呢﹖』房主說﹕『假如你肯把你依法治國的招牌砸碎了﹐你可以叫你幾個兵把我的房子拆了﹔不是這樣﹐你就不能動我的房子。』維廉氣得不行﹐回到宮裡﹐正好畢士麥來給他賀喜說﹕『大皇帝陛下有這樣守法的國民﹐我們應當來慶賀。』這樣維廉的氣才消了下去。一個有皇帝的國家﹐還不敢拆人民的房。我們是民主國家﹐若不得我們的同意﹐誰敢來拆房呀!」。
  馮玉祥說完了﹐滿肚子怒氣的民眾居然熱烈地鼓起掌來。馮玉祥不是站在與民眾對立的當局的立場﹐而是站在民眾的朋友的立場講話。他認為民眾在拆遷問題上主張自己的權利﹐是天經地義的﹔政府拆遷﹐要得到拆遷戶的同意﹐未經拆遷戶的同意就拆房﹐是違法的。他的話講到了拆遷戶們的心裡﹐因而他們以鼓掌來回報馮玉祥的演講。
  蔣介石本來是要馮玉祥為當局講話的﹐哪知他為拆遷戶講話﹔本來是要他勸說拆遷戶服從政府的拆遷的﹐哪知他明確對拆遷戶說﹐政府強制拆遷就是不對﹔本來是要他「救火」的﹐哪知他「火上澆油」。蔣介石心中不快﹐自在意料之中。馮玉祥在書中寫道﹕「後來聽見說﹐蔣介石對於我這次的講話很不痛快!」馮玉祥講﹐對拆遷戶沒有安置好﹐硬讓他們搬出去﹐就是不對。這個簡單而重要的道理﹐在民國的官員中﹐真正懂得的﹐怕是不多。能像馮玉祥這樣設身處地為拆遷戶著想的﹐能有幾人﹖南京中山路風潮之後﹐別處又出現拆遷風波﹐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當局不懂得馮玉祥說的拆遷道理。
  若干年前﹐我在江蘇省政協文史委員會讀到了張一飛《我所認識的錢孫卿》一文(未刊)﹐文中便記述了一次征地拆遷事件﹕1935年﹐國民政府軍政部在江蘇無錫縣錢橋征地﹐以建造部隊營房。關於土地補償款﹐套用了南京市小營裡征地的標準﹐即每畝補償17元。當地農民覺得很吃虧﹐不接受這一補償標準。他們推出代表﹐跟征地方交涉。民眾代表說﹐土地補償款﹐給的太少了﹔當地的土地﹐當時每畝價為200元﹐17元跟200元﹐差距太大了。民眾代表一次次交涉﹐逼得國民政府軍政部一次次讓步﹐後來讓到每畝68元。終因抗日戰爭爆發﹐營房未及建造﹐軍政部就西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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