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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製作時間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製作時間

  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並沒有其他形式的大印,除了各部有印之外,民國行使大權的只有「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這一方印了,包括發佈公告,通過的一系列法律法規,頒發委任狀、任免官員等等,無所不包。一般在用印時,還要附上孫文的簽名方能生效。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原清朝兩江總督署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在就職典禮上,孫中山宣誓曰「傾覆滿洲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
  接著,各省代表會的山西代表景耀月代表各省致頌詞,湯爾和致歡迎詞。據江蘇代表袁希洛回憶,1911年12月31日,「我去江蘇都督府將篆刻好的『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捧回代表團(注:即各省代表會),各代表推我在總統就職時為授印代表… …」1912年1月1日晚,在孫中山宣誓後,「我手持大總統印授予總統,總統受印,交秘書長蓋於宣言上。」大印的印文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孫中山立正躬身敬受後,立即啟印加蓋於《中華民國大總統孫文宣言書》、《通告海陸軍將士文》的文告之上。一般說,這是大印的首次啟用。但《民立報》1月2日報道,是景耀月「致送大總統印綬」。
  其實,在此之前,大印已經非正式地使用過了幾次。在總統就職典禮之前,有的省的代表提議,何不將代表的名字寫於紙上,再加蓋大總統印以作為紀念?這一建議得到眾代表的贊同,於是,代表們取出了專門的宣紙信箋,信箋的左右上方各有兩行小字,分別是「紀念狀」和「孫大總統蒞任紀念」。各位代表紛紛將某省名和本人姓名寫於信箋上,文字是「某省代表某某中華民國元年正月元旦 總統蒞任之紀念」字樣,再蓋上「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有的代表不在場,就由他人代寫代蓋了。
  從孫中山1月1日宣誓就職,到4月1日正式解職,共在位92天。在這一時期,南京臨時政府發表了著名的《大總統宣言書》、《通告海陸軍將士文》,以及《約束士兵令》、《整頓吏治令》、《文官考試令》、《剪辮通令》等一批在近代中國有重大影響的著名的歷史文件和文告,並頒發了大量委任狀、任免狀、旌義狀等等,同時加簽「孫文」二字。在這些文告和文件中,所使用的都是一方「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十個篆字的、長寬各11公分的正方形印章,以此來代行臨時政府及臨時大總統的全部職權。
  大印是何時製作的?從南京光復,到確定定都南京,只有十多天的時間。各省代表會的議員們以及革命黨內部一直在喋喋不休地爭論國體的問題,甚至為要不要「臨時」二字爭得面紅耳赤。就是孫中山也不同意用「臨時」二字。12月27日,各省代表馬君武等人專程赴上海,向孫中山匯報組建臨時政府問題。孫中山說:「總統就是總統,臨時二字,可以不要。」28日,馬君武等回南京後,向各省代表會報告了在上海與孫中山商討的情況。代表會認為,臨時大總統名稱,除去臨時字樣,因各省有未獨立者,正式憲法尚未制定,正式總統亦無從產生,仍須冠以臨時字樣。決定正式名稱仍是「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否決了孫中山的意見。
  也就是說,直至28日才最後確定了大印的印文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而江蘇代表袁希洛將大印捧回是31日。以此推斷,製作大印的時間是29日、30日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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