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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三國兩晉時期的錢幣樣式及種類

三國兩晉時期的錢幣樣式及種類

  三國貨幣魏、蜀、吳三國不同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形態﹐導致不同的貨幣流通形勢。
  曹魏地處中原﹐人眾物博﹐商品經濟相對發達﹐因此幣制亦較穩定。初期以谷帛為幣﹐後僅用了七個月五銖錢即廢止﹐繼而又恢復流通五銖錢﹐形同漢制﹐錢體較漢五銖稍小﹐顯著的特點是外郭壓五又壓銖。
  孫吳地處江南﹐物產較豐富﹐人民亦較富裕﹐但孫權實行大泉當千、大泉二千和大泉五千幾個品種。到頭來是官民交困﹐財政極度虧空﹐國基不穩﹐最後走向滅亡。
  蜀漢地處巴川﹐自然地理條件均優﹐素有天府之國的美稱。但劉蜀所鑄錢幣亦有悖民意﹐亦先後鑄了一些類似孫吳的虛值大錢﹐庶民多不樂用﹐後不得已改鑄實值錢以平民憤。即使想方設法整治幣制﹐最後還逃脫不了失敗亡國的命運。
  三國時期劉備的益州地區土地肥沃﹐物產豐饒﹐東漢末年遭受的戰亂也較中原為輕﹐故社會經濟比北方發展較快。蜀漢建國以後﹐諸葛亮又派人整修和護理都江堰﹐保障了成都平原的農業灌溉。北伐曹魏之始﹐諸葛亮又先後在漢中一帶實行屯田制度﹐不僅減少了軍糧運輸﹐也促進了北方農業生產的恢復發展。蜀漢的手工業以鹽、鐵和織錦業等最為發達。特別是成都的織錦「技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遠銷吳、魏﹐是軍費的一大來源。蜀都成都也是當時最大的商業都市之一﹐「市廛所會﹐萬商之淵﹔列隧百里﹐羅肆巨千﹔財貨山積﹐纖麗星繁。」其興盛景象可以想見。
  孫吳所在江淮地區的社會經濟起步較晚﹐故最為落後。但由於這裡戰亂較少﹐加之北方人民大量遷居江南﹐給這裡帶來了先進的生產技術和大量的勞動力﹐使江南地區的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得到了迅速發展。加之吳國建立前期又大力推行屯田制度﹐遂使耕田面積顯著擴大﹐耕作技術和農產量也有了很大提高。
  魏國創立後﹐在經濟上採取了一些措施﹐如推行屯田制﹐招募無地或無生畜的農民﹐統一組織耕種官田﹐這是組織流民歸農的有效辦法﹐在客觀上起了進步作用﹐對組織生產、恢復社會秩序、增強魏國的實力、統一南方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與此同時﹐在江南地廣人稀的地方﹐擴大開闢面積﹐興修水利﹐提高產量﹔建置大規模的官營手工業作坊﹐發展手工業生產。當時江南的武昌是冶煉中心﹐連銅合金銀製造業也很發達﹐此外造船業、陶瓷業、絲織業、制鹽業等等也都十分發達。當時魏國有很多的商業交通貿易中心城市﹐還和海外的一些國家有貿易交往﹐商業經濟也很發達。
  西晉統一全國後﹐農業上推出了占田制和課田制﹐這是西晉的主要土地制度。當時的西晉面臨著經過三國長期戰爭後的經濟蕭條局面。西晉採取了獎勵農桑、表彰生產的經濟政策﹐召回流民﹐增加農業人口﹐表彰生產搞得好的官吏。此外興修水利也取得了好的效果﹐社會經濟得到了恢復發展。到了東晉時﹐中國南方經濟得到了一定的開發﹐農業上生產技術有所提高﹐大量開墾荒地。實行精耕細作﹐推廣牛耕使耕田的速度加快了﹐產量大為提高。興修的水利工程擴大了灌溉面積﹐防治水患災害﹐使得農作物得到更好的生長。手工業方面﹐冶煉業得到了發展﹐「灌鋼」技術的發明﹐把生鐵和熟鐵混雜在一起﹐工藝簡便﹐生產效率更高﹐鋼鐵的質量也更好。紡織業用麻織成的布﹐品種增加了﹐質量提高了。當時紙張已經完全替代了竹簡和絹錦。貿易也有很大發展﹐南北互市和海外貿易主要由官府掌握﹐私人經營商業的很多﹐交易的大宗物品是糧食、布帛、魚、鹽等生活用品和一些奢侈品。總之三國之後由於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的逐漸穩定﹐經濟上有所恢復和發展﹐人們經歷了長時間的戰亂之後發展經濟的願望更加迫切了。
  在中國三國魏晉南北朝時期﹐全國各地競相鑄錢﹐鑄錢規模之大、數量之多﹐前所未有。據史書記載﹐當時鑄錢堆積如丘山﹐市上交易﹐用車載錢。當時曾經把鑄錢用的原材料鐵﹐拿出來數千萬斤塞浮山堰決口。可見錢幣之多﹐已到了何等程度。當時人們的思想認為錢能操縱人的命運﹐主要表現在社會風氣貪財如命。晉武帝賣官﹐錢入私門。私門(有權勢人)出賣官爵﹐是貪財的一種方法。士族自矜門第清高﹐對商賈極其賤視。法令規定市儈都得戴頭巾﹐巾上寫明姓名及所賣物品名﹐一腳著白鞋﹐一腳著黑鞋。商賈的社會地位很低﹐可是士族多兼做商賈﹐並不因為商是賤業而不屑為。例如大名士王戎有許多園田﹐親自拿著籌碼算賬﹐晝夜忙得不得了。家有好李﹐怕買者得好種﹐鑽破李核才拿到市上出賣。有勢力人家霸佔水利造水碓﹐替別人舂米取酬﹐稱為舂稅。潘岳《閒居賦序》說他住在園裡賣鮮魚、蔬菜和羊酪﹐並收舂稅﹐一家人生活舒適。可見經營商業是貪財的又一方法。晉惠帝時﹐石崇做荊州刺史﹐劫奪外國使者和商客﹐積財物成巨富。家有水碓三十餘區﹐奴八百餘人﹐還有大量的珍寶錢財和田宅。可見劫奪是貪財的又一方法。《晉律》規定自死罪以下都可以用錢贖罪。貪財即使犯了罪﹐不一定是死罪﹐贖死罪也不過黃金二斤﹐所以只要有錢財可得﹐任何一種方法他們都敢採用。
  晉國統治階級愛錢﹐唯錢是求﹐後世稱為「錢鬼」。而這些也影響了社會上的人﹐金錢支配了人們的交往、言談、行事等等。
  中國古代用穀物、布帛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這種情況早在西漢就已出現﹐東漢時更加盛行。到中國西晉、東晉和南北朝時期﹐這種情況顯得更加突出了。據史書記載﹐南北朝時期﹐在南北長期對立中﹐儘管戰爭總是不斷﹐但在戰爭的空隙﹐經濟的交往總是連綿不斷﹐商品交換非常活躍﹔而在南朝、北朝的商品交換中﹐貨幣的使用幾乎廢棄﹐在商品交換中都是使用絹帛。
  從當時南朝、北朝商品交換的品種來看﹐北朝需要南朝的物品有甘蔗、橘柚﹐以及北方官員、貴族享用的高級奢侈品﹔南朝急需北朝的物品有﹕馬匹、駱駝、皮毛製品等等。當時南朝、北朝商品交換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官方主辦的「通市」﹐由南朝、北朝的官方主持﹔二是走私﹐這種走私在民間、官員、軍隊中間都有。據史書記載﹐宋文帝劉義隆元嘉二十七年(450)﹐也就是宋國、魏國戰後的第二年﹐北魏向宋國提出兩國「互市」的要求﹐朝廷徵求大臣們的意見﹐江夏王義恭、建平王宏、何尚之、何偃等﹐都表示贊成互市﹐但柳元景、王玄謨等大臣反對馬上互市﹐理由是虜雖說互市﹐實為窺測國情﹐答應了他們﹐必生邊患。但朝廷考慮到兩國互市可取得不少的經濟利益﹐最後還是同意了。
  古時候經常用穀物、布帛代替貨幣在市場上流通。在王莽篡位及東漢時期﹐有時在市場上谷帛也代替貨幣充當過流通領域內的支付手段﹐只是到了南北朝時期﹐谷帛代替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時間最長、範圍較廣﹐以致在社會上曾經出現「廢棄貨幣」、「忘記貨幣」、「不准使貨幣」的現象。這是因為市場上錢幣缺乏。晉朝統治者主要沿用漢朝的「五銖錢」貨幣﹐因此鑄幣數量不多﹐遠遠滿足不了當時市場流通的需要。據《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宋文》記載﹐當時南朝的宋大臣范泰﹐曾寫奏議反映國庫貨幣減少﹐市場流通使用的貨幣奇缺的情況﹐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因此﹐人們在市場上不得不用谷帛當做貨幣流通﹐而且貨幣制度也不統一。
    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動盪較大﹐魏晉前期﹐東晉、宋、齊、梁、陳偏安江南﹔後來﹐北方先有五胡十六國﹐後有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等朝代相繼更替。由於朝代不斷改換﹐致使貨幣制度很不統一﹐南朝的貨幣制度在北朝行不通﹐北朝的貨幣制度在南朝也不能實行﹐所以人們寧肯在南朝、北朝商品交換中收受谷帛﹐而不願意收受貨幣。當時市場物價波動劇烈﹐北魏孝文帝太和七年(483)﹐南齊大臣劉纘看到北魏的市場上金、玉、珠寶價格比南朝低了好幾倍﹐感到奇怪﹐北魏派出接待的主客令謊稱﹕「我朝不重金玉﹐所以賤同瓦礫。」還有北魏文成帝興安元年(452)﹐陝城鎮將崔寬看到弘農這個地方出產的漆、蠟、竹、木價錢比南朝市場上便宜好幾倍﹐於是他利用職權走私﹐發了大財。由此可見﹐當時南朝、北朝市場物價差別如此之大﹐人們認為在南朝、北朝的商品交換中﹐收受谷帛比收受貨幣風險小﹐安全有可靠保證。以上這些就是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貨幣流通情況的一些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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