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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趙雲為何三次拒娶樊氏

趙雲為何三次拒娶樊氏

  英雄常須美人配,趙雲卻是典型的大齡晚婚。直到建安十三年(208)赤壁之戰時,趙雲已經出道20年,還是孑然一身,也沒個紅顏伴侶。這時,有一樁姻緣向他招手。《三國演義》第五十二回,講述了這一段故事。說的是赤壁之戰後,劉備起兵攻佔荊州南部的四郡,派趙雲帶兵三千,進取桂陽。桂陽太守趙范聞得趙雲威名,早有心投降,在部將的攛掇下勉強打了一仗,大敗,於是捧了印綬,出城投降。他和趙雲都是常山真定人,同姓同鄉又同年,趙范就提出和趙雲結拜兄弟,趙雲也同意了。
  第二天,趙范請趙雲入城安民,在衙門裡設宴招待。酒至半酣,趙范又把趙雲請入後堂繼續喝。看趙雲有些醉了,趙范忽然請出一個婦人,給趙雲斟酒。趙雲看這婦人,身穿縞素,有傾國傾城之色,就問趙范:「這是誰呀?」趙范回答:「這是我嫂嫂樊氏。」趙雲立刻改容敬之,並且辭謝,請樊氏還是回內室去。接著,又問趙范:「您嫂子一個寡婦,何必要麻煩她來舉杯呢?」
  這時趙范笑嘻嘻地說出了他的用意。原來趙范的哥哥已去世三年,樊氏也就守了三年的寡。趙范勸樊氏改嫁,樊氏說,要我改嫁,新丈夫必須滿足三個條件。首先是要文武雙全,名聞天下;其次是要相貌堂堂,威儀出眾;其三還要姓趙。如今正巧,趙雲這三條都符合,趙范就想把寡嫂嫁給趙雲。
  誰知趙雲聽了,勃然大怒,厲聲喝道:「我既然和你結為兄弟,你哥哥就是我哥哥,你嫂嫂就是我嫂嫂,怎麼能做這樣亂倫的事情!」原本其樂融融的酒席氣氛,頓時僵住了。趙范也很不爽:「我好心相待,你怎麼這樣無禮!」給左右的小弟使個眼色,打算動手了。趙雲眼疾手快,先下手為強,劈臉一拳把趙范打個仰八叉,然後快步出了衙門,上馬回營了。
  這下臉皮徹底撕破,趙范惱羞成怒,重新舉兵反叛,準備用詐降計殺死趙雲。結果,趙雲將計就計,連夜佔領桂陽,生擒趙范,迎接劉備、諸葛亮大軍入城。在慶功宴上,諸葛亮聽說了趙范許婚之事,就問趙云:「趙范要把樊氏嫁給你,這也是一樁美事啊,你為什麼要拒絕呢?」
  趙雲回答:「第一,我和趙范結為兄弟,又娶他寡嫂,這是要被人唾罵的;第二,讓樊氏寡婦再嫁,是失節;第三,趙范新近投降,又不知道他的本意如何。我趙雲是什麼人啊,怎敢因為一個女人,就壞了主公的大事呢?」劉備和諸葛亮都讚賞了一番趙雲的大局為重。然後,劉備問:「如今,桂陽的大事已經定了,我做主讓你娶樊氏,怎麼樣?」趙雲又說:「天下的女人不少啊,怕只怕名譽不立,大丈夫何愁沒有妻子呢?」就這麼又拒絕了。於是,劉備和諸葛亮又讚揚趙雲,實在是大丈夫啊!
  關於「傾國傾城」大美女樊氏的故事到此為止。她僅僅就在《三國演義》裡面露了這一面,引起了趙雲、諸葛亮、劉備和趙范之間的這一點討論。她日後的結局如何,沒有一點交代。想來,真要再恪守那三個條件,除了趙雲之外,世上哪裡還有第二個?那麼,這位絕色佳人,看來也隻能孤燈相伴餘生了。
  在《三國演義》中,樊氏的出現,僅僅是羅貫中為了塑造趙雲完美形象的一個段子。但嘗試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分析討論一下他們的心態,其實也是頗為有趣的。
  首先,是這一事件的真正主角趙雲。取桂陽的時候,趙雲的年齡不小了。若按照《三國演義》的描寫倒推,這時趙雲已經是半百高齡,在古代可以抱孫子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要說他一點沒把婚姻放心上,未必是真話。
  歷史上並未詳細記載趙雲的年齡。《三國誌》記載,他在公元190年左右,被本郡推舉為軍官,帶領地方部隊。據此推斷,他的出生年份應在170年或更早。民間傳說裡,稱趙雲為劉備的「四弟」。但若按《三國演義》的描述,趙雲在公元228年諸葛亮首次北伐時已經70歲,那麼以此逆推,趙雲應為159年出生,則初戰文醜時他已經34歲,長阪坡血戰時50歲,平定南中時67歲了。當然,這本來就是羅貫中的隨筆書寫,不足為憑。
  他拒絕娶樊氏的理由,第一條稱得上堂堂正正。趙范的邏輯,咱倆結拜了兄弟,你就是我哥哥,所以我嫂嫂你也不妨拿去。要換成曹操,恐怕就眉開眼笑接受這邏輯了。誰知趙雲這賬門兒清,我就算是你哥哥,但你的哥哥也是我哥哥呀,你的嫂嫂也該是我嫂嫂,而不是我老婆呀!我怎麼能娶自個的嫂嫂呢!
  趙范為了和趙雲套近乎,想先拜哥哥,再嫁嫂嫂,自以為這樣水到渠成,順理成章,卻不料遇上死心眼的趙子龍,這兩條套近乎手段相互衝突,第一條近乎反而變成第二條近乎的阻隔,結果親家變成冤家,落了個適得其反。至於第二條,寡婦再嫁失節,則是無稽之談,或者是牽強附會的理由。雖然寡婦「守節」的說法當時也有,但寡婦再嫁更是天經地義。拿封建社會後期的倫理去苛求封建社會前期的樊氏,這不過是明朝作者羅貫中的想當然罷了。
  而第三條呢,其實才是趙雲真正的著眼點。無論從《三國演義》還是史料看,趙雲是一個政治上相當謹慎的人。平時低調謙遜,遇上大事,一方面聽領導的話,踏實幹活,另一方面也非常懂得大局為重,關鍵時刻處事果決,敢提意見。總而言之,他是一個大公無私,或者說冷面無情的人。
  據《三國誌》記載,趙雲為人謹小慎微,堅持原則。博望坡之戰中,趙雲生擒了自己的同鄉好友夏侯蘭,向劉備求情沒有殺夏侯蘭,又知道夏侯蘭通曉法律,於是用為軍正(軍法官),但又不讓夏侯蘭在自己身邊做事。劉備帶兵入益州時,趙雲擔任留營司馬,專門管束孫夫人帶來的東吳士卒。後來孫權派船隊迎接妹妹回吳。孫夫人想把劉備之子阿斗帶回去,又是趙雲與張飛率兵截住長江,奪回了阿斗。等到益州平定之後,很多人都想把成都的房屋和土地分給將士們。趙雲則說:「現在國賊曹操還沒滅,益州人民遭到了兵火,應該把房屋田地都還給他們,讓他們安居樂業,而不應讓將士們急著享受。」後來,孫權襲取荊州,關羽被害,劉備大怒,要傾國討伐孫權。趙雲又勸諫說:「國賊是曹操,不是孫權。只要先滅了魏國,東吳自然臣服。現在曹操雖然死了,他兒子曹丕篡奪漢室,應該趁機鼓舞軍心,佔領關中之地,然後順著黃河討伐兇逆,這樣關東的義士必然紛紛響應。如果把魏國放一邊,先和東吳交戰,一旦打起來,不能很快解決,反而會讓曹魏漁利了。」凡此種種,都是持重的言論。
  可以想像,這樣一個鐵面郎君,面對桂陽初定,降將趙范心思難測的局面,當然不會貿然地娶了樊氏,與趙范攀上親戚。不然,萬一以後出事咋辦?真實歷史上,趙雲拒婚後,趙范並未如《三國演義》那樣試圖殺害趙雲,而是在不久之後棄官叛逃。趙雲因為其英明,而沒在此事中受到任何干擾。當然,你也可以說是他的不講情面促使了趙范的叛逃。總而言之,常山趙子龍依然一身清白,乾乾淨淨。
  正如他的說法:「天下好女人多的是,但愁沒有名譽,哪裡怕沒有老婆呢?」最終他不知何時娶了夫人,生下兒子趙廣、趙統,在歷史上都是籍籍無名。但他畢竟錯過了一段姻緣,所以在一篇今人寫的同人裡,趙雲為了大局捨棄樊氏時,其實心頭是頗為戀戀的。天下女子雖多,這般絕代佳人又送上門來的,可真不太多啊。
  那麼,樊氏呢?這個三國時代的匆匆過客,如果不是因為曾被人介紹給趙雲,根本就沒機會在史冊留下名字。在她心中,又是如何看待這一段不成的姻緣?這就不得不提到樊氏那苛刻到極致的「改嫁三原則」。毫無疑問,這「改嫁三原則」,完全就是給趙雲量身定做的。數遍三國,確實不大可能找出第二個符合的人。
  為什麼這樣提?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原則是趙范口中說出的,而且是在樊氏出來露了一小臉之後對趙雲說的。從趙范的為人分析,這三原則很可能是他臨時的杜撰,目的只不過是為了顯得趙雲與樊氏的般配,從而促成這一段婚姻而已。如果來的不是趙雲而是張飛,說不定第三條原則就要改成「聲若洪鐘,氣吞千軍」了。
  假設這樣,那樊氏在這婚姻中完全是被動的木偶,僅僅被趙范當做政治上攀連關係的籌碼。在亂世,對一個寡居的美女而言,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換種情況,假設這三原則真是樊氏出自本人意願提出,那又意味著什麼?按說,樊氏的丈夫死在三年前,當時,趙雲尚未名震天下。要說樊氏在那個時候就提出了改嫁三原則,完全指向趙雲,這只能說明一種情況,那就是樊氏與趙雲早已相識,並且芳心暗許。
  考慮到趙范兄弟和趙雲都是常山真定人,樊氏也可能與他們同鄉,這種分析並非完全離譜。若真如此,則可以演繹出一段曲折淒美的感情故事。遺憾的是,這故事的結局並非團圓,而是趙雲屈從於政治局勢的需要,終究和樊氏勞燕分飛。
  而更大的可能在於,樊氏提出這三條原則,根本就是在委婉地表達:「自己不願改嫁。」想那趙范的哥哥,最多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地方士人。這樣一個丈夫死了,樊氏縱然是美女吧,她有什麼資格,要求再嫁的對象不但相貌堂堂,而且文武雙全,名聞天下?而且,還必須也姓趙,這不存心找不痛快麼?
  所以,樊氏的言下之意其實是趙范,既然你找不到這樣一個人物,那就別勸我改嫁了吧。她是用無限拔高的條件,在表示自己守節的心意而已。真正的芳心所屬,其實不在「鬼使神差」暗合了這三原則的趙雲,而在於那個三年前死去的丈夫。儘管那只是個無名之輩,卻是她真正愛的人。
  只不過,當劉皇叔的軍隊兵臨城下時,滿腦子軍事政治的趙范,驚喜地發現領軍大將竟然完全符合嫂嫂的條件,於是自作聰明,萌生了撮合的念頭。樊氏其實依然不願,只不過無從拒絕。而細心多慮的趙雲,卻能從這條件中,看出她真正的心思。於是堂堂正正拒絕婚事,保住了自己政治上的清白,也維護了樊氏守節的志向,讓她能在剩下的歲月裡,獨自緬懷逝去的丈夫。
  或許,這樣一種解釋,才真正能讓趙雲和樊氏都得到安寧吧。沒有夫婦的機緣,卻有相知的默契。英雄美女的搭配,也並非只有婚姻這一種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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