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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港女命案 檢跨海通緝37年半

港女命案 檢跨海通緝37年半

中時電子報2018年12月4日 上午5:50
港女潘曉穎與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卻遭陳殺害棄屍,檢警多次向香港請求司法互助未獲回應,香港法院昨開庭,陳被控洗錢、竊盜等7項罪名,遭裁定延押4周,但一直未能以殺人罪偵辦。士林地檢署昨則對陳發出殺人罪通緝,時效長達37年6月,並函請法務部轉陸委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返陳男來台。

20歲潘女與19歲陳男,于今年2月8日來台過情人節,卻沒想到被陳殺害棄屍,陳還變賣女友衣物、盜領銀行帳戶,逃回香港。潘的父親案發後找不到愛女,先向香港警方報案,後來到台灣報案,才追查出陳同佳涉嫌殺人,並在竹圍捷運站附近尋獲潘女遺體。

檢警會同法醫相驗,查出潘女死亡時懷有身孕,經8個月的偵查,2度透過司法互助請求,希望能獲得陳男的筆錄、DNA資料,用以比對死者腹中取出的骨頭,是否為陳的小孩,但港方始終沒有回應,甚至港方檢控官寄信給承辦檢察官,希望取得相驗屍體報告,卻不回覆我方要求。

潘女父親多次向我方檢察官提出請求,希望士檢向香港政府請求遣返陳男,再以殺人罪論處,但港方一直沒有回應。

士檢表示,殺人是世界公罪,若港方無法證明是「預謀犯案」,將無法追訴海外犯罪,考量人命關天,檢察官維護公義是普世價值,不願見到真凶因跨境藩籬的隔閡而逍遙法外,所以除依殺人罪發布通緝外,也希望港方能遣返陳嫌,藉以撫平死者家屬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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