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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疾病] 熱傷害 高溫、體內無法散熱

熱傷害 高溫、體內無法散熱

熱傷害 高溫、體內無法散熱

台灣地處亞熱帶國家,夏日高溫屢創紀錄,加上近年來運動風氣興盛,因此熱傷害的發生越來越常見。

新竹國泰綜合醫院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林暘策表示,熱傷害一詞可追溯到人類有歷史紀錄以來,通常發生在軍事訓練或體育活動;當環境中的熱壓力到達一定程度,甚至不需劇烈運動也有可能造成熱傷害。在人類的歷史上,古希臘人稱熱中暑“siri-asis”意思是夏天的太陽;美國軍方在1941-1944年中統計因訓練造成熱中暑死亡高達125人;除此之外,運動員也是熱中暑發生的高危險群,佔美國運動員死亡原因的第三位。

造成熱傷害的成因有二:一、外在熱環境:環境高溫,相對濕度太高都會造成體溫上升時排汗散熱不易。二、人體熱調節:體弱多病、脫水、大量劇烈運動或是有服用心血管疾病藥物的病人,容易造成體內無法散熱。

熱傷害通常是依序漸進的,依照嚴重程度以及症狀不同如下:

輕微熱傷害,指因熱環境導致的抽筋,昏厥,水腫,紅疹等等症狀;通常不需住院,只要休息及保守治療,在短時間之內症狀就會改善。

熱衰竭,因大量流汗造成的脫水以及電解質流失,因而有類似熱中暑初期不適的症狀,但通常體溫調節還沒失衡,體溫多在攝氏40度以下,也很少失去意識。

熱中暑,代表體溫調節以及中樞神經已受損,體溫超過攝氏40.5度,意識昏迷甚至抽筋,不立即治療會多重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醫師表示,臨床上熱衰竭及熱中暑初期很難區分,因此在熱環境下若發生不適,第一時間還是要尋求醫療的協助,由專業醫護人員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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