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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健康] 市售助聽器 7成5標示不合格

市售助聽器 7成5標示不合格

市售助聽器 7成5標示不合格

市售助聽器,有7成5的產品標示不合格。消保處抽查8件市售助聽器發現,有6件在產品標示部分不符合藥事法規定,針對不合格產品,主管機關均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中。

行政院消保處於去年10月間分別在網路購買3件樣品;在大台北地區實體通路購買5件樣品,合計8件樣品,送請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依據醫療器材國際標準進行檢測,檢測項目為電器安規(IEC60601-1)及電磁相容性(IEC60601-1-2)2項目;至「產品標示」則由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依據藥事法查核認定。

在6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部分,不符情形包括品名及製造廠商名稱與原核准名稱不合、未加貼中文標籤且說明書之許可證字號標示與核准不符等情節。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業者應維護產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建議聽力障礙的消費者選購助聽器前,務必先行諮詢醫師或聽力師等專業人士意見,並詢問其他消費者對廠商業者的評價,瞭解其是否有完善的檢查設備與後續保養維修的服務。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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