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稗官野史] 中國古代歷朝歷代的皇帝為什麼都不禁娼

中國古代歷朝歷代的皇帝為什麼都不禁娼

  中國古代的娼妓制度﹐其實是來源於整個社會所實行的婚姻家庭制度。恩格斯曾經說過﹕「賣淫是對專偶制(過去翻譯成『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補充。」其實對於中國來說﹐還不僅僅是一個「補充」的問題﹐從根子上就是兩個共生共容、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的孿生制度。
  中國古代社會﹐對於男性實行的是一種「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條件就是只要是不會破壞婚姻和家庭的性關係就允許﹔凡是有可能破壞婚姻家庭的性關係﹐則必定嚴厲譴責與禁止。也就是說﹐一個擁有相當的財產和社會地位的男人﹐在家裡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擁有妾(小老婆)﹐擁有婢(丫鬟)。他可以只跟妾過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拋棄正妻)﹐也可以與婢發生性關係(只要事後把她「收房」﹐納為妾)。但是在家庭以外﹐他卻不能與任何女性通姦﹐也不能擁有任何現在意義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這是因為﹐如果女方已經結婚﹐這就會破壞別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還沒有結婚﹐她的失貞也會破壞她將來的婚姻﹐或者使一個其他男人無法找到老婆。這就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裡﹐其實非常根深蒂固的「社會公平」的內涵﹐在性關係方面的具體化。
  有限定﹐就必然會有讓步和另外的寬容。那就是允許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這是因為﹐娼妓的社會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所謂「賣身」、「養女」等等)﹐不可能與一個有一定財產和地位的男人結婚﹐充其量也不過是被男人「贖身」而成為他的小老婆。這雖然往往會使這個男人很丟臉或者沒面子﹐但是卻並不違反社會制度﹐因為這只不過是把一個女人從妓院轉賣到一個家庭﹐或者是納妾時不找良家閨女卻偏要找青樓女子。這﹐怪是怪一些﹐但是畢竟無傷大雅﹐於別的男人無妨﹐社會當然不會大加干涉﹐笑話、笑話而已。對於低階層的男人來說﹐就是明媒正娶一個妓女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那個妓女在婚後能夠恪守婦道就行。
  相反地如果一個男人沉迷於嫖妓之中﹐甚至連老婆也不要了或者不娶了﹐社會至少也會嚴厲譴責他。許多情況下﹐強大的宗族組織還會「幫助」、 「挽救」甚至懲罰他﹐例如剝奪他的族內地位、結婚權利或者繼承權利等等。因為他已經破壞了社會的根本婚姻制度﹐因此被叫作「不務正業」、「拋家捨業」、 「生活糜爛」﹐甚至是「醉生夢死」、「荒淫無恥」等等﹐等等。
  正是由於這樣一種婚姻家庭制度﹐所以對於低階層男性來說﹐娼妓是他們合理合法地宣洩婚前性慾或者婚後剩餘性慾的現成對像﹔對於那些有錢有勢或者有權有勢的男人﹐尤其是士大夫階層來說﹐娼妓又是他們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情人」。這是因為﹐在那時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書畫、多才多藝、善於交際、情感相對豐富的年輕女性﹔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們吟詩作對、縱論經緯、對酒為歌。總之﹐惟有娼妓﹐才可能與他們興趣相投﹐才可能擁有共同語言和情感交流。
  這一點也不奇怪﹐也不是因為妓女們有什麼天賦﹐完全是由於整個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別角色制度所決定的。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