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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8-8 20:42 發表
不只這樣哦,貓貓曾經推薦陸客釣虱目魚,結果他們發覺虱目魚上鉤後,拉勁超猛的。
釣不釣到不管,光釣虱目魚後吃無刺的虱目魚料理,他們要來台灣的意願很高哦。
這觀光CP值很高哦~~釣魚中給台灣金牌啤酒,噗~~就 ...
其實重點不在對岸虱目魚怎麼吃的問題
而是這個政府沒能力幫忙業者創造有利於商業談判條件
還在對相關業者施加八竿子扯不上邊的政治立場阻礙
尤其是這個漁業署不是相關養殖業者與對岸水產品契約簽訂的監督管理者吧(不然幹啥子還要問陸委會相關辦法)
也不是出口貨物報關的單位,更不是兩岸民間洽商的對口官方單位(就算住海邊也沒那個權力管)
甚麼叫做提醒養殖戶的契作別做政治性內容的簽訂~~~~(契約內容政不政治也輪不到漁業署來解釋)
就像你說的虱目魚養殖戶的契作內容能簽出雄三飛彈的製造外銷對岸嗎?
還是能簽出有效力的兩岸統一或台灣獨立的進度表來讓兩岸按表操課?
又或是不知道養殖業者漁會到對岸見誰所以不確定是否違法
台灣的養殖業者跟對岸談契作不能接觸相關對口的政府官員?
就算見到了那個小英目前都見不到的習大大難道就違法了?
連實質的侵佔國有土地顛覆政府或是詐騙團體台灣民政府都說是"言論自由"的範疇無法可管
小英政府的官員該不會忘記了刑法第100條,早已經在25年前民進黨的抗爭下刪除政治立場思想犯了?~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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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6-8-10 12:3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