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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漢代女子為何改嫁很平常?

漢代女子為何改嫁很平常?

  據史料記載,在漢代,上至皇親國戚,下至庶民百姓,人們的貞節觀念相對後世來說比較淡薄,女人有自擇佳偶、再嫁他人的自由和權力。原因是當時生產力不發達,再之自然環境衛生條件差,人口稀少,政府極力鼓勵民間多生育,女人再嫁乃平常不過之事。
  例如,漢景帝的王皇后原來已嫁給金王孫,並生過女兒,後來被當時尚為太子的景帝看中,不久便被封為了美人。王皇后的父親王仲去世以後,王皇后的母親又嫁給了姓田的人,生下了田蚡。另外,士宦家再嫁的情況也有很多,蘇武出使匈奴被扣後,她的妻子誤以為他已經死了,就再嫁他人了。在普通的百姓中,女人改嫁更是常見,據《漢書·陳平傳》記載,「盧牖富人張負,有女孫,五嫁夫輒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最後,張負「以女孫予陳平」。喪夫五次的婦女都可再嫁,說明當時社會對女人再婚的事情還是支持的,並不像後世那些封建社會裡不近人情。
   稍懂得些歷史常識的人都清楚,班昭的《女誡》和劉向的《列女傳》,皆都成書於漢代,其在歷史上的影響力,不愧是「規範中國婦女兩千多年德行貞節的兩大範本」。儘管我們說,這些書提倡男尊女卑、禁錮女性自由,存在很多弊端,給後世的女性地位逐步降低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但它們同時出現在貞潔觀還比較寬鬆的漢代,就頗有些意思了。
   其實,這種現象並不奇怪。現實中往往是缺少什麼,才會提倡什麼;氾濫什麼,才會禁止什麼。也許正是因為漢代初期,人們對女性的貞潔觀並不看重,並不在意,故而一些封建禮教的衛道士就挺身而出,拿自己的現身說法或研究成果,倡導一種與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倫理觀念。於是乎,班昭的《女誡》和劉向的《列女傳》應運而生,大行其道,受到統治者歡迎。
   有學者指出,漢代是儒家禮教形成的重要時代,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始,政治制度以及社會風習均發生變化。但一般來說,制度變革快捷,而以「禮」化民乃至風習約之,那就緩慢得多。我們知道,即使有了教化的書乃至法律的支持,到形成一定的社會觀念並為人們遵從且固化於人心,那也是漢代以後幾百年的事了。
   事實上,漢代的婚戀觀確實比較人性化,無論男女各方既有結婚自由,也有離異自由,甚至是再娶或改嫁的自由。不像宋明以後禮法甚重,僅把女子壓得抬不起頭來。只要翻開《漢書》,我們會發現許多再嫁之例:如西漢朱買臣因其赤貧,其妻提出離婚一事。女子尚有自主婚配的自由,再嫁也該不復困難才是。特別是蔡邕之女文姬的故事,影響很大。文姬初為衛仲道妻,衛死無子,回至娘家,後值興平之亂被匈奴左賢王擄據為妻,並憐愛之,居十二年,生下二子,後來曹操念邕無嗣,以重金贖蔡文姬歸漢,並嫁給當時的名士董祀為妻,董祀與之恩愛甚篤。
   這種例子不僅在漢代史料記載中屢見不鮮,在當時的文學作品描繪裡也常有發現。漢樂府詩中,有篇《上山采蘼蕪》寫到:上山采蘼蕪,下山逢故夫。長跪問故夫:「新人復何如?」「新人雖言好,未若故人姝。 顏色類相似,手爪不相如。」「新人從門入,故人從閤去。」「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匹,織素五丈餘。將縑來比素,新人不如故。」 此詩講述的故事,故夫故婦是如何離異的,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從二人對答中,我們仍可以品味出這對離異夫妻還是有感情的,只是今非昔比:不僅勞燕分飛,且都另組家庭了,但詩詞語氣的克制和對舊情的追憶,卻讓人分明感受到了他們的心理活動。試想,這一對離異夫婦,在故婦采蘼蕪下山的途中相遇,能坦然敘述起舊情、關心起離異後彼此的生活,且能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內心的遺憾和情感,如此看來,離異之舉,在漢代乃屬正常,並且民風世俗也都能寬坦以待,習以為常,足見當時觀念之一斑。
   需要說明的是,漢代女子雖並不被所謂的貞潔觀所束縛所限制,但她們並不會心猿意馬、三心二意,而是執著熱烈、大膽率真地追求豐富的情感世界、美滿生活。在《白頭吟》一詩寫道:「願得一人心,白頭不相離」,這顯然是漢時女子的理想追求,也正因為如此,她們才敢逾越尚未成熟的禮法,才能表達「我欲與君相知」的渴望。由此可知,漢代女子的愛情觀、家庭觀、貞潔觀並不愚昧落後,頗有現代之風。
  當然,我們分析問題,必須看全面看大局。漢代的這種狀況並不意味著當時的女人皆很自由。西漢董仲舒提出「王道之三綱可求之於天」,奠定了綱常名教的基本理論,在「夫為妻綱」成為三綱之一時,女人受到的束縛肯定愈來愈重。只是由於習俗觀念的轉變,與禮法政策的貫徹之間總會有一段時間差,儒家標榜的「從一而終」原則還遠未在民間立刻得到普遍認同和接受,才因此有了漢代比較常見的女人自由再嫁局面。
   看一個時代是否進步,看一個國度是否文明,假如不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主流的話,僅看對待女性的態度與做法,也能從一個側面看出個大概來。也許有人會說筆者很武斷,其實不然。試想,當男尊女卑大行其道、女性權利常被踐踏,這樣的社會文明程度肯定存在問題。事實上,對待女性的倫理法權、社會風俗、習慣行為,無不透露出國民的素質好壞、社會文明的程度高低。
   尊重女性、珍愛女性,應當成為我們這個時代和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與義務,應該成為我們每個社會國民和家庭成員的素質與要求。我們提倡的是一種健康向上、尊重人性、守則自愛的貞潔觀,而那些過時的、落後的、封建的、腐朽的貞潔觀,早就該摒棄和唾棄。畢竟,我們已開展婦女解放運動數十年,限制女性自由和幸福、違背人性原則和權利的陳舊道德倫理觀念,是不能再有、也不該再有其滋生土壤和氾濫市場的。否則,缺乏對婦女保護、缺少對女性愛護、缺失對女子尊重的現象,必定是與時代精神格格不入的,必定是與文明發展背道而馳的。
   漢代女子改嫁很平常的現象,雖說早已是歷史的陳舊一頁,卻依然可以給我們今天一些啟示,婦女解放、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等工作,如今還遠未十全十美,譬如有些政策有待完善、有些做法有待商榷、有些觀念有待提高。這一切,仍需加倍努力,祈求美好的理想能得以實現,尚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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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漢朝以前,男女甚至連婚配都不需要,就可以自行在外野合
那時婚姻法律效力很薄弱,完全是自由開放的
而且儒家思想是由漢朝開始貶抑其他思想,經過好幾個朝代耕耘後,才能如此深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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