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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近4屆最少// 奧運僅2牌

現有的制度明明就是對運動發展完全不利
對運動員不友善
一堆人在那邊自得其樂 說得天花亂墜
如果說榮民保障跟公務員保障又是另一番立場
真不知道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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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sia 於 2012-8-14 20:11 發表
如果只要個人基本開銷和蝴口
省一點2W就很夠了
我說過不用大富大貴但至少要衣食無虞
可是總不能要人家絕子絕孫吧
所以我還是覺得太少了
疾風大肯定是個出社會的人
你覺得要養一個一家四口的家庭
單月收入至少 ...

運動員不知道有沒有算勞保
不過以現行國民年金制度來講
至少也有在年金給付的條例之內

運動員傷害風險高
同樣廣大勞工也有工作風險
勞工傷殘靠保險給付
換個角度講
運動員當初也是自己選的"職業"
職業風險與傷害就回歸保險制度處理就好


雖然對於所謂"保險"
也是有許多不公平的所在
舉個例吧
一個士兵因公亡故
最高國賠300萬
但是一位警察因公亡故
國賠最高是1000萬
這是不算年資的數目
但是起價就差了數倍

離題了
總之對於奧運得牌選手的獎勵制度
我還是比較傾向艾力克大的觀點
參考一下各國
台灣獎金數目算是滿前段的
運動員想有豐厚收入還是靠贊助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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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升學主義掛帥 那個父母希望自己的小孩不要念書跑去當運動員的 那些很會念書的搞不好也是運動天才 只是沒機會發揮
比較好奇是外國是怎麼做的 運動員平常是靠什麼吃飯的 政府有給他們保障嗎? 還是運動員平常就有自己的工作 菲爾普斯說一天要練8小時以上 還沒拿金牌前是靠什麼過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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