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123456
發新話題
打印

[國事論談] 將「九二共識」賴給我 李飆馬︰講一次 K一次

吵的真有趣!!

反正也剩沒幾天了,  台灣有很大的機率試一下, 看看老共這隻紙貓沒有92共識會怎樣.

樓主說的好, 沒中國最差就這樣了, 這也可以印證一下.

不管是啥結果, 個人都看好!!  老共是隻紙病貓, 太棒了, 台灣獨立!! 老共不是紙病貓, 太棒了, 變出一堆沒工作經驗的年輕世代, 有機會做到65歲退休. 呵呵!!

TOP

引用:
原帖由 liuzhenricky 於 2011-12-29 18:16 發表
大小三通 -- 92共識之後的事情。

臺商國籍 -- 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臺灣中共的交流 -- 一直在海基海協兩會下交流,沒有92共識嗎?!
無知的小孩.
1.小三通是在阿扁時代實施的,阿扁否認92共識,沒92共識中共還是要直接大三通的.
2.國籍是國內事務跟92共識無關跟大陸也無關.
3.92年前海基海協就沒交流?阿扁時期海基海協也沒交流?可笑.
只會胡說八道.
馬英九633跳票黃金十年能兌現?

TOP

回復 102# qqtest1234 的帖子

這樣氣急敗壞了?
也許對於很多人來說愛迪達,PUMA也屬於奢侈品,這當然也算不了什麽。不過請先把你的那奢侈品論理清楚吧,我還在請教 CHANEL,CUCCI都是臺灣的是怎麽得出這個結論的。...謝謝。

關於大小三通問題,我不是已經在你的帖子“駁九二共識 李批馬嚎肖、騙百姓”中第33樓明確回答過,不是嗎?為什麽一個問題要問2遍?
簡單兩岸三通時間鏈...
通商:1994年1月大陸實行《關於對臺灣地區小額貿易的管理辦法》。
通航:1994年6月由金馬愛鄉聯盟提出《金馬與大陸小三通說帖》。
           1997年4月,兩岸開始進行高雄與福州、廈門間的“不通關、不入境”的境外通航。
           2000年3月21日,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離島建設條例》第18條。

關於國籍,雖然不是我提出來的問題,那我再講述一下。
臺灣民眾去大陸是持有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大陸民眾前往臺灣是持有“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承認遷臺後的中華民國政府,也不接受中華民國國民持中華民國護照進入中國大陸,故授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臺灣居民進出大陸使用。

相對地,在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區內(即臺灣地區)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將中國大陸視為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並非外國,故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居民(不含港澳居民)無法持其護照前往臺灣,而須持憑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境。港澳居民則需持其護照,配合有效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境臺灣。

92年前兩岸關系隨著大陸的改革開放而好轉很多,兩岸政府交流應該是屬於半官方的民間往來。這個你自己找找看。

我相信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要那麽幼稚耍小孩子心性,還說別人無知小孩?胡說八道?,你應該成熟些。

[ 本帖最後由 liuzhenricky 於 2011-12-29 23:03 編輯 ]

TOP

 103 123456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