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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美豬、美牛之後 台灣人又要被迫硬吞美菸?

美豬、美牛之後 台灣人又要被迫硬吞美菸?

聯合報副總編輯應翠梅特稿指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日前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第四次協商,前三次達成某些共識,但國健署突然堅持回到政院版本,並將加熱菸(菸體)、加熱菸組合元件(載具)拆成兩部分,只管前者,後者則推給經濟部。衛福部只管菸體、不管載具的立場讓人看了傻眼,國民黨籍召委林為洲大罵國健署「莊孝維」,審查三次卻態度大轉彎,質疑背後「受到什麼壓力?」


(圖片翻攝自聯合報網站)

以下為報導全文:

反駁沒有外力 柯建銘的話有說服力?

這沒明講的壓力指向美國。外傳美方向立院遊說並施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反駁,「美國人哪個來找我?」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處理兩屆,行政院立場就是「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按這個立場去處理就好,現在已到法律期限,如果持續沒共識,就送院會表決。

柯建銘的話很沒說服力,既然要「納管加熱菸」,就不該把菸體、載具分開管理,衛福部把載具視為「3C產品」更是可笑,載具又不是玩具,它本身的就是裝菸體,唯一功能就是做為菸體的加熱器,不採取一體管制就形同放任,大開方便之門。

法規不納入載具 間接鼓勵消費者購買菸品

世衛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早已決議「加熱菸及載具應接受跟菸品等同法規管理」,若不管理載具,會吸引消費者進而購買菸體,推廣成效顯著,證明「載具行銷比菸草更重要」。一旦廠商藉由行銷載具的方式,形塑加熱菸時髦或危害小的形象,對年輕人的殺傷力不可小覷。

在傳統紙菸之外,加熱菸是指在載具裡裝入菸體,電子煙則裝的是液體,傳統紙菸與加熱菸、電子煙的差別在於加熱的溫度,紙菸的燃燒大約是攝氏800度,加熱菸及電子煙的載具即加熱器大約是攝氏300到350度,產生的都是蒸氣,由於加熱裝置的溫度有差別,菸體本身的配方也不同,對人體危害程度有待醫學證明,各國規範也不同。但是無論加熱菸還是電子煙,比傳統紙菸更可怕的是都會讓人不知不覺吸過量,這點是最令人擔心的。

政院版草案 無異公然圖利菸草公司

政院版目前把加熱菸的載具當作3C產品管理,無異於公然圖利跨國菸草公司。未來加熱菸品不但可以公開陳列展示,或在街邊的自動販賣機販售,甚至可在網路上廣告宣傳,讓好奇的年輕人隨手可得,引誘年輕人提早成為癮君子,置民眾健康福祉於不顧。

目前台灣一年菸品市場約1700億元,紙菸市場以日商占大宗,美商若能從加熱菸切入,將可彎道超車。根據報導,此次「菸害防制法」促通過加熱菸最大推手為美商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旗下加熱菸品牌「iQOS」早已於各縣市成立專賣店、維修店。

因此不難看出為何美方要施壓,只要紙菸衰退,恐怕會有半數近千億市場由加熱菸吃下,還會吸引更多第一次抽菸或原抽電子煙轉換加熱菸的族群,龐大商機無法想像。

在美豬、美牛之後,台灣人還要被迫硬吞美菸?一切唯命是從的台灣,有能力對美國說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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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美國的狗.覺悟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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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能如何呢,魁儡政權就認命吧,這地球上有主權的國家就三個半,其他都是附庸或殖民地,台灣嘴秋屁孩就好好幫美國佬打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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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民進黨還是在野吧,屆時肯定會發動各種認知作戰阻止美菸

不論國民黨還是民進黨都不可能不聽美國的
有點腦袋的都知道,想繼續在台灣當皇帝 美方支持必不可少
差別只是怎運作美方支持這件事而已


但是在野黨有沒有能力跟腦子影響美國與執政黨在台運作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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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應該是沒談好
不然就像萊豬核食一樣直接下命令宣布進口
不會有機會進到立法院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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