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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反送中三周年:在台流亡港人進退兩難?

反送中三周年:在台流亡港人進退兩難?

2022年6月12日 週日 下午5:06


https://tw.news.yahoo.com/%E5%8F ... B%A3-090600141.html
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後,台灣政界多次公開挺港,但有別於西方國家,這份同情並未落實為具體政策。另一方面,台海關系持續升溫,也加劇了台灣社會對中共滲透的疑慮,在台港人因此面對更多關卡。他們三年前逃到台灣,今日再次面對去留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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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不敢制定《難民法》,台灣社會缺乏獨立完善的庇護機制

2020/12/12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4512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民進黨黨政各層級人士並不支持訂定《難民法》,表面理由是現有法律已足以適用,然實際上是為避免刺激中共當局及兩岸關係進一步惡化,同時也擔心境外敵對勢力藉此渠道滲透,影響國家安全維護。

日前香港邊城青年、台灣公民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團,呼籲民進黨政府儘速訂定具體法令如《難民法》、《港澳條例》,以協助遭《港區國安法》迫害的香港反送中抗議者來台。

這些公民團體冀望立法院能即時修訂《難民法》,提出目前台灣仍缺乏一套對香港抗爭者的庇護的法律制度,存在許多問題包括程序不明、缺乏專業人力、跨部會協調困難等。然台灣公民團體及在野政黨呼籲民進黨政府制定《難民法》,並未獲得有效回應。從法律上看,儘管台灣能夠為香港抗議者提供居留等幫助,但缺乏完整、完善的政治庇護機制。

總統蔡英文曾於8月19日接見澳大利亞前國防部長時公開表示,雖支持香港人追求民主自由,憂心香港局勢惡化,但不會介入;9月4日宣稱台灣現有法律已足夠適用,公開拒絕香港民運領袖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修訂《難民法》呼籲,且對《香港人權民主法案》完全沒有回應。

事實上,《難民法》議題早在台灣社會討論已久,2002年民進黨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曾決議推動制定《難民法》,明訂建立相關難民庇護機制;主管機關內政部亦推動《難民法》制定事宜,然皆未立法獲通過。而現在蔡英文執政民進黨政府不願意制定《難民法》,反對的聲音主要是擔心「如果法律通過會不會對我們的國家安全有影響,或者說會不會導致中國的滲透」。

民進黨政府從積極推動《難民法》到遲疑退卻,其因也在於可能增加台灣被滲透風險,造成所謂國安危機。
許多台灣公民團體與政黨呼應黃之鋒主張,要求民進黨政府制定《難民法》

黃之鋒曾投書《蘋果日報》,刊登〈《緊急法》將把港帶入末日〉一文,呼籲民進黨政府能立法通過《難民法》與仿照美國經驗增訂《香港人權民主法》,冀圖民進黨政府加強對香港的支持力度,給予香港抗議人士和示威者實質協助。黃之鋒試圖以政治庇護方式,在香港政治異議人士遭人身安全危機時,期待民進黨政府可以成為香港示威者最強的後盾與避風港。

自2019年香港反修例風波引發抗爭社會事件以來,香港民眾感到自身人權遭受威脅,因而對難民產生同理心。對於來香港尋求庇護者和難民的態度產生支持性立場轉變,根據12月8日香港教育大學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發布調查結果顯示,香港民眾對人權問題愈來愈感興趣,對難民的看法也轉趨正面;逾六成人民眾支持在港出生的難民子女獲得香港居留權,同時有六成五民眾認為香港政府需要改善人權政策,比對上一次調查大增5.9%。

香港民眾重視其自身人權,也呼籲香港政府保障在港出生難民子女,這也會拓展當其人權被壓制,他國或地區亦能以《難民法》提供協助庇護。
民進黨政府並不願意制定《難民法》,且認為目前法律機制已相當完善

其主因,在於避免刺激中共當局及保障國家安全。蔡英文總統表示民進黨政府沒有介入香港問題,但支持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而現行法律已經足夠在必要時提供香港人民必要協助;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目前台灣相關法律機制運作已十分完備,將依據現行機制應用;前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邑認為《難民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初審是在沒有完全討論下被送出委員會,其初審是有問題的。

以上足見,民進黨黨政各層級人士並不支持訂定《難民法》,表面理由是現有法律已足以適用;然實際上是為避免刺激中共當局及兩岸關係進一步惡化,同時也擔心境外敵對勢力藉此渠道滲透,影響國家安全維護。

台灣社會公民團體如台權會一再呼籲民進黨要盡速通過《難民法》,但民進黨政府仍將《難民法》置之立法院而不願推動,繼續重申現行法規即已完備的說法,等於拒絕黃之鋒和相關公民團體如台權會的呼籲。
《港澳條例》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有所不足,台灣社會尚缺乏獨立完善的庇護機制

依據法律規定主要有兩途徑:

一、《港澳條例》第18條授予政府協助港人空間,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內政部得基於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專案許可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申請居留之類別及數額,得予限制;其類別及數額,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若當適用《港澳條例》失效,香港示威者即會被視為中國大陸人民,仍可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有關政治庇護的條文尋求台灣協助,「仍然有機會申請台灣居留」。

《難民法》制定在界定難民身份上確實存在高度敏感政治議題,一般難民的定義係屬外國籍。但若針對「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地區人民」制定《難民法》,這涉及兩岸關係、港台關係互動和國籍認定爭議,究竟中國大陸人民或香港人民是外國人?若是外國人當然適用《難民法》。然目前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條例》界定中國大陸人民、香港人民皆非外國人。

換言之,民進黨政府沒有通過《難民法》,其關鍵之處在於根據現在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條例》皆無法界定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人民為具外國籍人士的認定。一旦以外國籍人士認定「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地區人民」身份,這將違背蔡英文總統所宣稱,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律,來處理兩岸事務的政治承諾。
庇護港人機制的侷限性,無法處理經非正常管道到達台灣的香港社會運動抗爭者

然而,無論是依照《港澳條例》18條,或者目前所公布人道救援方案,其處理對象都是循合法管道進入台灣的香港地區民眾。這主要是針對合法入境提供協助及居留,但當香港政治異議人士因參與抗爭活動或因違反《港區國安法》,其旅行證件被沒收或扣留而遭限制出境,根本無法循正常管道來台。

確實上述庇護機制功能有其侷限性,給予一般香港民眾因不滿意香港生活處境而離港合法入境台灣,可適用「現行完備法規」而取得居留權;但卻無法提供在香港進行政治社會抗爭的主要青年族群,當其以非法入台方式尋求庇護時,終將挑戰台灣現有法律規範,產生適法性問題,也將讓政府角色處於尷尬困境。

一旦對非法入境者提供協助及庇護,恐遭中共當局質疑,坐實香港異議人士「勾結境外敵對勢力」之罪名;同時也會標籤化台灣當局試圖連結港獨或抗爭者從事「分裂國家」、「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之行徑。

民進黨執政前後的政策立場,往往南轅北轍、前後不一致。自2016年蔡英文執政後,行政院及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蕭美琴和蔡易餘皆提出《難民法》草案,並於同年6月間召開內政、外交、國防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8月函送審查會版本,10月份排入立法院院會審議。但歷經四年民進黨完全執政掌握立法院,仍將黨所提出《難民法》束之高閣。

確實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也曾提出政府版《難民法》,這正代表在政府層面認定現行法規並不完善,所以有訂定完整法律進行規範之必要;而現在民進黨黨政高層提現行法規完備已足夠適用的說法,這也充分顯示其執政後衡估種種內外情勢變遷及國家安全需要,經由政治理性及政策可行性評估後提出不制定《難民法》,反而是利於兩岸關係及國家安全,展現出自我高度克制;也避免中共當局批判此立法,為實踐「法理台獨」、「修法台獨」之挑釁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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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也只是為了選票做做樣子
目的達到了當然就不管了阿
政客最拿手的話術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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闢護香港難民??

這各妙不可說的政府寧可要東南亞移工過來還比較有用

你要香港人去工廠上班??人家在香港的收入起跳多台灣一倍勒

香港人對不會講粵語的黃種人非常歧視包括台灣也是,韓國和日本人從外觀就看的出來就非常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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