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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為了一隻狗!壯漢徒手勒斃瘦弱老婦 搶錢否認性侵

為了一隻狗!壯漢徒手勒斃瘦弱老婦 搶錢否認性侵

中時電子報  2018/05/02 11:11

彰化73歲柯姓老婦慘遭勒斃,竟只為了1隻狗!警方漏夜偵辦,循線逮捕身材魁梧,有性侵前科的38歲陳姓男子,3月送柯婦1隻狗代養,不滿他平常餵狗吃雞排,柯婦卻以餿水餵食,爆發口角後,失手將她勒斃、搶走身上1950元,警方今天(2日)上午依強盜殺人罪嫌移送。

 4月30日13時56分彰化警分局接獲報案,在彰化市國聖路與防汛道路旁貨櫃屋內發生老婦勒斃,還被脫掉褲子,和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科及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組成專案小組入偵辦,經檢察官率同法醫相驗、進行解剖,釐清死遭掐頸勒斃,排除性侵。

 警方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近100多筆,依地緣關係、死者交往等分組查訪。發現現場可疑腳踏車,追查騎乘腳踏車騎士為38歲陳姓犯嫌。又於距離命案現場200公尺附近草叢內發現被害人證件及包包等贓、證物。

 專案小組成員在1日晚間22時許,在彰化市中山路的網咖內,逮捕正在打電腦遊戲的陳嫌,陳曾在海軍陸戰隊服役,服役期間於2003年因防礙性自主被判刑10年入獄服刑,還有竊盜前科,出獄後居無定所,打零工過著類似流浪漢的生活。

 陳嫌坦承殺害柯婦,表示「很後悔」,脫褲子是為誤導警方辦案的方向。警方調查,他3個月前在國聖附近的河岸地,帶著狗狗遇到老婦人,婦人養雞,也養了狗,兩人聊起來,婦人好心說,「你自己都吃不飽了,乾脆我來幫你養好了」。

 4月30日下午陳嫌他騎腳踏車經過彰化市國聖路柯婦的農寮探往小狗,看到老婦以餿水飼養,痛罵「我以前都餵雞排,你把我的狗當什麼?」激烈爭吵後,用手將老婦掐死,臨時起意搶走皮包,拿走1950元現金,把皮包與證件丟入草叢,錢全拿去買香煙、零食、上網咖,已經全部花光。

 警方搖頭,陳嫌身高180公分,竟為了小狗飼養問題,掐死不到160公分的瘦弱的柯婦,案發後還上網咖玩樂,「太沒有人性了!」上午依強盜、殺人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面對媒體詢問,陳男一直說「很後悔,對不起家屬,沒有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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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嫌犯有悔過~有教化可能~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全案定奪~不得上訴

搶劫殺人跟殺人後臨時起意搶劫.....有啥不同??
真懷念以前搶劫為唯一死刑的時代
這也是現在監獄不夠用的主因
反正怎樣都不會判死刑~監獄當然就人滿為患了
更慘的是....受害人或家屬還要納稅去養他們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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