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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現場蒐證保證據 檢方總動員

現場蒐證保證據 檢方總動員

中時電子報2018年2月10日 上午5:50
花蓮大地震發生超過72小時,大型拆卸工具9日陸續進入統帥大飯店、白金雙星、吾居吾宿大樓等坍塌建物展開拆除作業,花蓮地檢署也組成跨地檢署調查小組進入現場採證,做為調查釐清倒塌責任歸屬證據。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指出,為偵辦震災傾倒屋宅責任,目前針對4棟倒塌大樓的建築執照、使用執照、變更設計的相關申請文件做交叉比對,現場部分則配合花蓮縣政府拆除作業同步蒐證,當年偵辦維冠大樓的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佩容也加入偵辦。

因部分建築曾被住戶檢舉涉及違建,一早拆除傾倒建築的動作,引發部分住戶質疑「縣府急著拆房,是不是要掩蓋證據影響偵辦?」檢方強調,蒐證作業在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的安全鑑定下進行,檢察官也會進入拆除現場觀察、蒐證,對於工法適當性、用材合適性等做評估,會全力保全相關證據。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受託擔任拆除工作技術指導,曾參與台南維冠大樓拆除的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張錦?說,在傾斜的大樓固定機具並不容易,國盛六街2棟傾斜大樓不僅高度高,且與鄰房距離相當近,拆除難度比維冠還難,預計至少需2至3周。

王怡仁指出,蒐證過程中必須做現場局部破壞,但在拆除作業過程中會同步採證,由土木技師全程做採證檢定,並不會影響證物公正性,另除了現場採證、相關文件資料比對外,所有關係人也都列為偵查範圍。

檢方9日現場採證工作,不僅花蓮地檢署全員出動,宜蘭地檢署法醫、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檢察事務官也來支援,其中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佩容,就是2年前台南大地震維冠大樓案的承辦檢察官,不僅第一時間提供偵辦經驗及轉介土木技師公會資源,也親自趕赴花蓮加入偵辦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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