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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爆劉政鴻弟竊佔國有地 民進黨議員何志偉判賠35萬登報道歉

爆劉政鴻弟竊佔國有地 民進黨議員何志偉判賠35萬登報道歉

台北市民進黨市議員何志偉2013年間多次爆料指控時任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霸佔陽明山區國有地,不但蓋豪宅、掘密道,還破壞樹林植被、施作土丘,並指劉政池至少還有10處私占國有地沒曝光,劉政池認為何志偉爆料不實,提告求償350萬。一審法院認定何志偉無法舉證爆料屬實,判他須賠劉政池50萬元及登報道歉,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何志偉應賠償劉政池35萬元並在4報刊登道歉啟事,案子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志偉曾爆料指:「劉政池至少還有10處私佔國有地未曝光,及另擁數間別墅,正複製同樣模式侵佔國有地」、「七七行館從成本3百萬變成7億7千萬元的豪宅,價格翻揚了好幾十倍」、「劉政池以買賣或強取豪奪染指20公頃的土地,其中國有地就超過10公頃。並以這些土地向銀行超貸5億」等語,均明確表明行為、數目、面積及金額,屬可被驗證真偽的事實,已非單純意見表達,而是陳述事實,但何志偉卻無事實根據,已妨害劉政池名譽。

劉政池發出聲明指出,自從七七行館被拆之後,他經歷一輩子也不曾有過的那麼多訴訟,也因此感同身受那些遭到冤屈者的不平之鳴,他們是如何的求助無門,有冤難伸是多麼的悲情與無奈,每每想起個人一生投入公益,幫助弱勢,竟成為政治力夾殺的犠牲者,殃及無辜的家人及公務員,深感痛心及歉意。他會履行承諾將何志偉賠的錢,悉數捐作公益之用,希望何志偉能主動依判決賠償,謝謝大家。

何志偉向法院表示,他是本於議員職權,接受民眾陳情後,促請相關公務部門依法行政與檢調調查,保障公益及保護陽明山國家公園免受濫墾濫伐,他只是做議員份內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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