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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闖檳榔攤強喝一罐25元咖啡 莽男恐關5年以上

闖檳榔攤強喝一罐25元咖啡 莽男恐關5年以上

2017-11-27 10:37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台中市44歲郭姓男子打零工維生,他涉嫌在今年10月間,因為口渴前往東勢區劉姓女子經營的檳榔攤,強取一罐價值25元咖啡後,向劉女表示「我要喝飲料」,劉女見狀馬上制止,雙方發生拉扯,郭拿咖啡罐敲劉女頭部多下,郭隨後逃逸,劉女報案後,警方循線逮回郭,郭坦承犯行,台中地檢署今偵結,將郭依強盜罪起訴。

檢警調查,郭姓男子是東勢區的遊民,平時打零工維生,今年10月2日上午10時許,郭進入劉女經營的檳榔攤後,搶走一罐價值25元的咖啡,毆打劉女後逃逸,劉女報警後,警方在前往劉女檳榔攤途中,就遇到郭,順利將他逮捕歸案。郭在警詢時,坦承犯案,辯稱只是口渴,不知犯行的嚴重性。

台中地檢署今偵結,根據郭姓男子的自白、劉姓女子的指證、以及承辦吳姓警員的證詞,還有相關醫院的驗傷紀錄、現場照片等,認定郭涉強盜案犯行明確,全案今依強盜罪嫌起訴。

根據刑法,強盜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郭為了一罐飲料犯案,也讓承辦檢警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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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強盜罪5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撞死人卻能逍遙法外! 台灣的法律到底是怎麼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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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2w63575 於 2017-11-27 17:54 發表
很好奇!強盜罪5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撞死人卻能逍遙法外! 台灣的法律到底是怎麼判決的?
遊民??靠~最容易彰顯犯罪的嚴重性
沒錢~沒背景~就算被埋了也不會有人在意
酒駕??很可能是某大老闆或是小開
用錢砸都能砸死人~哪有啥事??

台灣的法律是根據法官的觀點去判決~並不是依照法律去判決
所以才會有恐龍法官的存在~甚麼女性穿牛仔褲不算強姦啦~謀財害命可教化啦....
只要法官認為......殺死一隻螞蟻也可能判你死刑~殺你全家也可能判緩刑
會怎樣判決??看當事人的誠意囉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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