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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她1人飾3角 詐離婚婦數千萬

她1人飾3角 詐離婚婦數千萬

聯合新聞網 – 2017年4月11日 上午1:17
「假貴婦」溫之韻六年前介紹「假叔叔」和離婚洪姓婦人交往,以繳遺產稅、胞兄喪葬費、疏通媒體等理由,詐騙洪婦近二千七百萬元。溫一人分飾多角,讓洪四年來甘願匯款二百多次,洪前年發現溫兄還活著,才驚覺受騙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酌溫之韻雖承認用各種理由、虛構不存在人物詐騙,但迄未和解彌補損害,昨依四十七個詐欺罪判六年徒刑,另一年半得易科罰金五十四萬五千元。
四十八歲的溫之韻(原名溫慧敏)生活豪奢,住北投豪宅,送女兒就讀貴族學校,去年因詐騙「胖達人」董娘姜麗芬等九人三千萬元,被判九年徒刑。她六年前得知洪婦離婚且財力雄厚,起意詐騙。
溫之韻向洪稱擁有兩棟高級住宅,可繼承娘家數十億土地,藉此取得洪信任,再「牽紅線」介紹叔叔「林振源」、好友「丁亞再」給洪認識;但林、丁二人為虛構,皆為溫角色扮演,透過電子郵件、通訊軟體聯繫,或用變聲器打電話談情。
洪雖和「假叔叔」素未謀面,仍信以為真。溫二○一一年至二○一五年以繳遺產稅、償還印刷廠債務、女兒同學家長急用錢、丈夫無力繳房貸、繳女兒學費、訴訟費等理由,多次向洪借款,金額從數萬元到百萬元,要求匯至女兒、母親帳戶。
其中,溫之韻曾向洪淚訴胞兄病危、死亡,缺少喪葬費,又以叔叔名義,傳電郵給洪,「外甥狀況不甚樂觀,一家憂心不捨,敏兒悲痛勞你開導」、「思念妳,送外甥,敏兒哭到泣不成聲」,洪共匯款近兩百萬元,補貼喪葬費。
溫詐騙行為被揭發後,仍持續佯裝林振源向洪表示,需借錢疏通媒體。洪前年發現溫兄還在人世,驚覺受騙上當,但她四年來共匯款二百六十一次、金額達二千六百八十二萬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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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老闆對員工都那麼苛刻
對騙子倒是挺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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