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桃勤認錯 究責理賠

桃勤認錯 究責理賠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8月6日 上午5:50
未登機先暴斃!桃勤公司重大作業疏失,造成千隻牡丹雛鳥及3隻貓犬熱衰竭死亡,另2隻幼犬還在急救中,桃園市動保處5日到場調查,初步判斷該場域無遮蔽物且天候炎熱,可能發生熱衰竭致動物死亡,要求桃勤2日內提出相關作業流程資料,釐清權責。
桃勤公司5日坦承作業疏失,初步調查結果,工作人員7點將動物貨櫃拖至機坪暫放區後,並未依規定將貨櫃布簾掀起,其他工作人員也以為貨櫃布簾已經掀開而未多加注意,9時左右準備將貨櫃送至機上活體動物艙時,才發現動物無法忍受高溫幾乎全數死亡,並將2隻氣息尚存的幼犬送至動物醫院急救。
成立30餘年來的桃勤首度發生動物熱死意外,桃勤除了向託運貨主及客戶業主表達歉意,並在釐清事發原因後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據了解,這批活體動物包括1000隻牡丹鸚鵡雛鳥、2隻短毛公貓、1隻母約克夏犬、1隻母柴犬及1隻公柯基犬,全部年齡大約3個月左右,每隻貓狗報關價值約美金100元,總價約1萬6000元;而牡丹雛鳥市價約新台幣200至300元左右,1000隻總價格約20餘萬元。
桃勤表示,貓犬及牡丹雛鳥分屬兩位不同貨主,牡丹貨主仍聯繫不上,目前決定下周二邀集2位貨主、報關行及保險公司共同商討理賠事宜;日後也會加強員工訓練嚴格遵守作業規範以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市府動保處代理處長張瓊霙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管領動物應符合相關規定,如不得長時間將寵物留置密閉空間內,並應開啟對流孔洞供其呼吸等,違反者依情節處罰,涉及故意者最重1年徒刑,若屬過失,依該法30條規定,處1萬5000至7萬5000元罰鍰。
另依第6條規定,若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並可公布姓名照片等;如屬過失,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TOP

算蠻安靜的

綠營主持下的桃機出狀況社會尚的反應算蠻安靜的
地位真不如小白
尋人啟事--為小白出頭的那些咖在哪啊???????????????????????????????

TOP

謝謝版大無私的分享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