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最快8月7日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繼婦聯會後,行政院黨產會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聽證及調查程序已經完成,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今天表示,黨產會最快在8月底前,就可以直接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不必再召開聽證會。
據了解,黨產會最快在下周二召開的委員會議,就有可能通過決議,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並且做正式做出行政處分書並送達救國團。
施錦芳指出,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青運機構,證據相當齊全,一旦救國團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後,全部資產會將遭到凍結並且禁止處分;雖然相關業務仍然可以繼續運作,不過,必須經過黨產會核准後,才可動支經費。
黨產會是在去年10月24日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第二次聽證會,黨產會當時調查報告直接引用蔣中正日記指出,民國46年8月7日,蔣中正主持國民黨7屆380次中常會,親自定位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應接受黨的領導。蔣經國52年12月對救國團同仁強調,救國團就是執行黨的政策。
黨產會對附隨組織的認定,是直接參引前東德及德國的法律見解,救國團特別提出一份德國公法權威學者Starck教授的法律意見書,Starck是司法院長許宗力的指導教授,他認為,1989年的東德和2016年的台灣無法相提並論,不允許2016年的台灣無區別地繼受1990年的德國法,用東德法制來處理救國團更是明顯的援用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