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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17歲少年跟友人上網找工作 淪為詐騙車手立馬被逮

17歲少年跟友人上網找工作 淪為詐騙車手立馬被逮

2018-04-13 10:27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宋姓少年與劉姓少年昨天手持6張金融卡,在超商進出10餘次,前後約20分鐘,行徑怪異到店長都直覺是詐騙車手,通報警方;轄區海山警分局海山派出所趕往時,兩人已離去,經員警觀看超商監視器,在周邊尋訪,順利將二人逮捕,發現均是17歲的少年,聲稱只是想打工賺錢,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新北市警海山分局偵查隊指出,昨天上午9時許,轄區超商曾姓店長通報有二名少年進出超商10餘次,前後約20分鐘,都是到提款機操作,直覺有異;偵查隊請轄區海山派出所派人趕往,經查看店內監視器,尋訪後在民族路上將二名少年逮捕。

警方調查,均17歲、家住新竹的劉姓、宋姓少年在臉書上尋找工作機會,看到一名男子PO出的訊息,未成年亦可,互加微信詢問後,得知是幫忙領錢;昨天男子與他們相新竹一間運動公園,交付6張提款卡及1千多元計程車錢後,指定他們先搭車到板橋區。

兩名少年依指示到超商內將6張提款卡密碼陸續變更,因此進出超商10餘次,隨後要等對方指示,再開始領錢;沒想到還沒接獲指示,已經被警方逮捕。兩人供稱不知道是當了詐騙集團車手,不知道對方怎麼行騙,不知道這樣是犯罪,只是想要賺錢,對方說領到錢、回到新竹後再給工資。

警方表示,歹徒為了方便稱呼,要兩名少年自取代號,兩人因酷愛蝙蝠俠系列電影,劉自取叫「蝙蝠」,宋自取叫「小丑」,在訊息對話中就均以代號稱呼;歹徒也指示提款金融卡就稱「車」、改密碼稱「洗」、交易明細表就稱「白單」等,全案將繼續追查上游指使者身分。

警方確認6張提款卡帳戶尚未有被害人匯款,研判歹徒有派員跟蹤少年,發現兩人被逮後,就不再使用相關帳戶;經通知兩名少年父母到場,父母均訓斥二人不學好,竟加入詐騙集團,所幸尚未有人受害,員警也協助規勸少年應該是要學習蝙蝠俠的正義,而非加入犯罪集團,兩人連聲答應。

海山分局分局長王順益指出,板橋車站交通便捷快速,近期常有車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隨處提領,且選定百貨商場人潮多、監視器畫面不易取得處所;加上板橋區ATM熱點密集,以致歹徒時常前往提領。呼籲民眾協助辨識可疑車手,若提供線報而查獲車手除了打擊犯罪,還可獲檢舉獎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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