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証遺失 → 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 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 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 規費 200元
3. 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 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 ,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 / 補 /換發日」為主
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 身份證領/ 補 /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
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 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新的法令和大大們分享哦~
而且還蠻方便的,不像以前要跑來跑去的~
是個不錯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