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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文革時周恩來下令拘捕親弟弟的難言之隱

文革時周恩來下令拘捕親弟弟的難言之隱

  周恩來侄女周秉德曾披露:「文革」中總理曾親筆批示的逮捕令「立即逮捕周同宇(周恩來的胞弟,周秉德的父親)」。其實,周同宇就是和王光美的哥哥吃過幾次飯,紅衛兵就說是陰謀「聚餐會」,是特務活動。案子報到江青那裡,不問青紅皂白,一下送到了總理辦公室。總理找到時任北京衛戍區司令員的傅崇碧商量,傅崇碧建議,與其讓紅衛兵亂來,不如由衛戍區出面以拘留的形式把周同宇保護起來,以免落在心術不正的壞人手裡。總理接受了傅崇碧的建議,不過他提筆批示時把「拘留」改為「拘捕」—拘留時間短,而拘捕則不同了。
  周家在過去是個大家庭,周恩來同胞兄弟三人。他排行老大,身邊沒有子女,按照家裡的老規矩,如果一個兄弟沒有後代的話,其他的兄弟應該過繼給他一個,也就是人們所常說的「續香火」。三弟周同宇就曾經向周恩來表達了要過繼一個給他的這樣的想法,因為周恩來的二弟那邊只有一個兒子,而他當時有四個孩子。周同宇說,男孩女孩都可以,只是希望周恩來身邊不要太寂寞。但是周恩來還是拒絕了。他說:「我要是要了一個孩子,那麼這個孩子就會覺得自己很特殊。而其他的孩子就會認為我這個做伯伯的不公平」。
  周恩來說:「你的孩子我都會當作自己的孩子來看待的。」事實上,在周秉德、周秉鈞等六個兄妹看來,伯父周恩來確實是這麼做的。沒有子女的周恩來把這幾個孩子真的是視同己出,他拿自己的工資供他們上學,關心他們的成長和進步。而周家兄妹說,他是這個家的大家長,但是他對他們的關心和愛護又是那麼的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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