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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被清朝君臣污蔑貶低數百年的南明王朝

被清朝君臣污蔑貶低數百年的南明王朝

  南明本就是明朝的正統合法繼承﹐一如東晉繼承西晉﹐南宋繼承北宋。之所以在學界不被承認為一個正式朝代﹐固然有維持時間不夠長的緣故﹐而根本原因還是滿清二百多年荼毒學術﹐影響不曾消除所致。
  南明安宗弘光帝(原福王)、紹宗隆武帝(原唐王)、昭宗永歷帝(原桂王)等﹐本身作為皇帝以下地位最尊貴的親王﹐並不同於劉秀、劉備那種身份已是平民的宗室。在光宗泰昌帝、熹宗天啟帝、毅宗崇禎帝這一脈帝系斷絕後﹐他們倫序繼統原是天經地義。一如東晉之於西晉﹐在長安城陷﹐司馬鄴被俘後﹐便由琅琊王、丞相司馬睿去承襲大統。
  當時南明諸省治下的百官三軍與百姓﹐乃至投效大明的前闖軍前獻軍的將領﹐無不堅信弘光隆武、永歷諸帝就是名正言順的大明天子﹐天經地義的神州之主。給崇禎帝上「明思宗」、「明毅宗」這些謚號的﹐正是南明弘光帝﹐而從來並不是宣佈崇禎為亡國之君的滿清。
  明朝真正終結時間﹐最遠可以一直劃到1683年﹐台灣鄭克出降﹐監國寧靖王殉國﹐通常可以劃到1662年﹐永歷帝殉國。就如宋高宗的繼承合法性﹐與其說來自於被哲宗和徽宗兩次廢除的廢太后孟氏所立﹐倒不如說他是宋徽宗僅存沒被俘虜的皇子﹐方得三軍萬姓一致擁戴。
  而崇禎帝殉國﹐其皇子全為俘虜且不知所蹤後﹐弘光帝本同樣也是按《大明祖訓》的倫序當立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並不需要一份遺詔去確認。是東林復社一干人為一黨私利胡鬧﹐才搞出所謂「福潞之爭」﹐然終不能阻止其繼任﹐成為明朝各省擁戴的唯一合法君主。
  隆武帝確是類似琅琊王司馬睿那樣的遠支親王﹐在弘光帝被俘﹐國家危難時以「國賴長君當立賢」被群臣擁立﹐其合法性也並不低於東晉繼承西晉﹐同樣得到當時南明各省三軍眾臣一致擁戴。收編湖廣二十萬闖軍﹐建立民族抗清統一戰線這樣的大手筆﹐就是在他任上實現。
  隆武帝殉國後﹐永歷帝作為當時僅存的萬曆帝親孫﹐本是弘光帝之後依序當立的繼承人﹐和隆武帝的親弟弟紹武帝﹐各有法統依據﹐因此才一度各不相讓﹐兵戎相見﹐很快清軍破廣州﹐紹武帝殉國﹐永歷帝同樣成為當時南明各地唯一擁戴的正統君主。被鄭成功等隆武帝舊部承認為正朔﹐並接受其封號。
  因此﹐南明的弘光隆武、永歷這個統系是很清晰的﹐得到當時大明官民普遍承認的﹐除此外短暫的魯監國﹐後亦自去其號歸附之。 因此也並不存在「諸帝相爭不休﹐難以確定正統」的片面印象。南明之於明朝的合法正統繼承地位﹐也根本不用任何質疑。
  所謂「明亡於崇禎」、「明亡於李闖」﹐本來就是滿清及其漢奸臣子的一大歷史發明。別忘記下一句就是「大清入關﹐為明報仇」。這樣文武大臣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投靠滿清主子﹐還自欺欺人自己是在為故君報仇了。更重要的是﹐南明諸帝﹐就可以被滿清當局宣佈為擅自稱帝的逆藩、反賊之列﹐而理直氣壯加以剿殺了。
  可以比照南宋為例﹐宋朝歷史究竟寫到1276年臨安城陷﹐謝后和恭帝出降﹔還是寫到1279年崖山陸沉﹐陸秀夫背帝蹈海?這是個基本歷史常識。甚至當時從忽必烈到張弘范等蒙元君臣﹐這些異族統治者及其幫兇﹐自己一樣認為南宋滅於崖山。
  元相脫脫修《宋史》﹐不但兩幼帝列於宋帝本紀﹐且云﹕「世傑乃與蘇劉義斷維﹐以十餘舟奪港而去﹐陸秀夫走衛王舟﹐王舟大﹐且諸舟環結﹐度不得出走﹐乃負投海中﹐後宮及諸臣多從死者﹐七日﹐浮屍出於海十餘萬人。楊太后聞死﹐撫膺大慟曰﹕『我忍死艱關至此者﹐正為趙氏一塊肉爾﹐今無望矣!』遂赴海死﹐世傑葬之海濱﹐已而世傑亦自溺死。宋遂亡。」
  當然﹐這也是因為蒙元以滅宋為自己的武功﹐並不在乎宋是亡於1276年還是1279年。而滿清一口咬定明亡於李闖﹐自己為明復仇﹐是以「得國之正、莫過於本朝」﹐便一定要否定南明諸帝的合法性﹐所以個中差別﹐正是兩個異族王朝統治者不同政治需要造成的。
  滿清煞費苦心修《明史》上百年﹐其要旨之一便在否定安宗、紹宗、昭宗三帝的正統合法性﹐清人但書三帝年號﹐往往是要掉腦袋的重罪。直到持續百年的種種樁樁文字獄﹐殺得舉國文士膽戰心驚了﹐滿清乾隆帝弘歷才以勝利者之姿﹐貌似寬容大度地宣稱﹐繼續堅決否定隆武帝和永歷帝的同時﹐承認弘光帝可類比於南宋﹐讓明朝比他們之前宣稱的再延命一年﹐亦無不可﹐並妄想因為他做了這種自以為「客觀公正」的評價﹐其自撰《御批歷代通鑒輯覽》﹐便可非一世之書﹐可萬世之法。
  弘歷修所謂《四庫全書》﹐禁毀書籍高達3100種﹐15萬部以上﹐占《四庫全書總目》收錄書目的三分之一﹐是以「清之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同時大肆刪改所謂「字義觸礙者」﹐將滿清之前書籍的「胡虜」、「夷狄「之類字樣盡可能刪減。
  如李白《胡無人》改為《塞下曲》﹐「胡之腸﹐涉胡血﹐懸胡青天上﹐埋胡紫塞旁。胡無人﹐漢道昌。」﹐改成「壯士投戈同歃血。策名丹霄上﹐揚威紫塞傍。武功成﹐漢道昌。」﹔岳飛之《滿江紅》﹐「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改成「壯志肯忘飛食肉﹐笑談欲灑盈腔血。」﹐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幸喜滿清已亡﹐否則我們後人再不能看到李太白岳、武穆的傳世經典﹐不知悉其本意﹐縱是在吃糠喝稀的所謂「盛世」下苟延殘喘﹐也不過是一群坐穩奴隸的可憐人了。
  在弘歷死後不過百餘年﹐王朝覆滅﹐屍骨被掘﹐生前窮奢極欲﹐死後碎屍裂骨﹐為天下笑﹐正可謂此酋支使一干文娼﹐篡改我華夏經典、毀滅我華夏文華的報應。及至滿清滅亡後﹐一幫滿清遺老修撰《清史稿》﹐以滿清官修史書《清實錄》、《清國史》等為本﹐意欲以此書上接《二十四史》﹐為滿清一代之正史。
  因編撰時間倉促﹐編成後亦未詳加校對。是以他們在編撰叛臣《吳三桂傳》時﹐不慎露出馬腳﹕「亦足可證明﹐其實滿清一方自己﹐排除欺瞞漢人的政治需要﹐內心依舊承認﹐直到永歷帝父子遇害﹐李定國病死﹐大明始亡。」畢竟滿清是距離今天最近的帝制王朝﹐又歷時百年之功﹐由官方主導學術﹐因此他們的許多觀點﹐一直遺毒至今﹐影響學界﹐何足為奇?
  因此﹐我們今天就看到了同一類似歷史事實下的兩種不同標準﹐竟成公論﹕「宋亡於1279﹐而非1276﹔明亡於1644﹐而非1662。」如此也算咄咄怪事。何時學界方得正本清源﹐肅清滿清二百年統治之遺毒﹐給南明諸帝和大明王朝一個公道﹐識者依舊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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