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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洪仲丘案輕判 洪家斥司法黑暗

洪仲丘案輕判 洪家斥司法黑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8/today-t1.htm
桃園地院 認定洪非遭凌虐致死

〔記者余瑞仁、鄭淑婷、邱奕統、王英傑/桃園報導〕全國矚目的陸軍五四二旅下士洪仲丘疑遭凌虐致死案桃園地院昨天宣判,法官認定洪並非遭集體凌虐致死,而是過度操練造成突發的運動型中暑送醫不治,十八名被告中,五人獲判無罪,其餘十三人則獲輕判。洪舅胡世和聆判步出法庭後激動的倒比拇指「倒讚」,痛斥這是「黑色的政府、黑心的國防部,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並強烈要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十八名被告中,五四二旅有六人,二六九旅有十二人,依照判決書,刑度最高的是五四二旅旅部連前連長徐信正判刑八月,另前旅長沈威志等十二人分別為三月至六月不等徒刑,部分被告得易科罰金免坐牢。判決結果傳開後,輿論譁然,並直指曾說「這案子我管定了」的馬英九總統要出來做個交代。

18被告5無罪13輕判 輿論譁然

洪案去年八月在軍審法完成修法實施後,移由桃園地院審理,地院合議庭歷經六個多月審理,昨天包括洪家人有多人到庭聆判。眾人聽到審判長鄭吉雄宣讀判決主文時,臉色全沉了下來,不斷搖頭低語:「怎麼會這樣判?」庭後洪舅胡世和激動的比「倒讚」手勢,痛斥這是「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他強調,這個「手勢」代表家屬內心對判決結果的不滿與無法接受。洪母、洪姊則在旁痛哭、哽咽無法自已。

洪案被告中,被以陸海空軍刑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罪嫌起訴的二六九旅禁閉室中士管理士陳毅勳,原是罪名最重的被告,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刑期,但合議庭審理認為,去年七月三日上午,陳對禁閉、悔過生操練近一小時後,又實施加強型伏地挺身五十下,逾越教育與訓練的必要,但與洪仲丘當日下午發生中暑導致死亡的結果並無直接關連,仍觸犯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處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管理士、前旅長 都只判刑6月

最受洪家人責難的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前副旅長何江忠、前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前副連長劉延俊與士官長陳以人、上士范佐憲六人,合議庭審理認為,沈威志等四名將官、校尉官本應知悉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與士官獎懲作業流程,卻未盡查閱、確認相關規定的義務,同意執行洪的悔過案,陳、范則到士評會與加速體檢流程促使這件懲處案,均觸犯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行拘禁罪,其中徐信正須負最大責任,判處八月徒刑需入監,餘則考量被告素行尚屬良好,均判處六月徒刑,因公務員犯此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本刑逾五年,均不得易科罰金。

而二六九旅憲兵官郭毓龍,合議庭審理認為,他在未經旅長楊芳漢批示前,將洪仲丘執行悔過,以此罪名判處拘役卅日及三月徒刑,因本刑加重逾五年,不得易科罰金。

此外,合議庭認為案發日下午在勤的禁閉室副室長羅濟元、管理士李念祖、李侑政、黃冠鈞對管理均有注意義務,卻無視洪仲丘在酷暑的惡劣環境下接受超過體能負荷的基本教練與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均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其中李念祖,判處六月徒刑,羅與李侑政、黃冠鈞各處五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禁閉室長蕭志明、副室長宋浩群、管理士侯孟南、黃聖筌、張豐政因案發時分別在外受訓或休假,並無過失,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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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虐死的是吳敦義的兒子會只判6個月嗎?被虐死的是吳敦義的兒子會是意外死亡嗎?以後軍中要整死人胖子就熱天操到中暑,瘦子就冬天泳訓操的失溫都會意外死亡都沒事!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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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78075 的帖子

不意外.現在是泛藍執政.軍公教向來就是國民黨的投票部隊
而法院裡的法官又有超過90%的人是國民黨籍.會袒護軍方
一點也不足為奇

而且軍方一直以來都很積極在遊說阿兵哥加入國民黨
每逢選舉就放國民黨籍的士兵榮譽假.就光這一點來說
這一批投票部隊就是國民黨萬萬得罪不起的

尤其現在馬政府執政績效這麼低迷.這批人更是萬萬開罪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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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法醫(軍方)提供甚麼樣的報告,在先前死亡證明書有三個版本,而是否採信三位法醫其單一個證明(這是可以規避蓄意或過失刑責),也要看其法官手上接收轉移相關證據(如果列席被告並無出現在當事者導致死亡時的畫面中,往往行政疏失會被切割為關聯性刑責,不一定會採因果性肇因刑責為判決依據,而檢方手上證據薄弱時,二審三審也不會有太大變化,可能最後死了人,卻跟列席被告完全無關連性(無罪釋放)。

(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轉回家吃豬腳麵線吃到飽。)

要說司法黑暗,倒不如說證據黑暗,套一句:沒有畫面,完全沒有畫面(罪犯)。

真相只在咫尺,卻是鐵牆看不見的另一端。
人民眼睛是雪亮的。但手上卻觸握不到真相。

PS:悲慘世界最終結局是主角跟女友愛情發光,而自由還是在悲慘中。

[ 本帖最後由 tsanchia 於 2014-3-9 01: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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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受不平待遇而死


涉案人等,刑期,是重或輕

端看.....其引用的法條


輕判洪案被告

百分百.......不利於政府的威信


若說,是國民黨有意為之

是既愚蠢,也.........不知所為何由


法官的判決

若上綱到....政府與黨派

就能夠改變


是...不會有今日的判決的


可以訴諸民意,施壓法官使其知難而退


更換洪家所認同之法官

解除社會大眾...對政府操弄司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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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78075 的帖子

我相信如果當年陳致中當兵當死了
至少軍團司令會下台
國防部長也可能被換掉…
當然直接相關的人員也絕不會只有八個月而以~
XDD
跟他同梯真的很幸運
至少那一年軍法官是暴量錄取~~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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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ujian1314 於 2014-3-9 08:46 發表
我相信如果當年陳致中當兵當死了
至少軍團司令會下台
國防部長也可能被換掉…
當然直接相關的人員也絕不會只有八個月而以~
XDD
跟他同梯真的很幸運
至少那一年軍法官是暴量錄取~~XDD
陳致中當兵不可能會死啦!這種咖白目到想整他都會覺得無力
要不然就是被噹一下就哭著找媽媽(讓我想起中心有人因為沒雞腿吃就申訴)
你最後那一句根本就是在說陳致中動用關係讓自己順利錄取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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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ujian1314 於 2014-3-9 08:46 發表
我相信如果當年陳致中當兵當死了
至少軍團司令會下台
國防部長也可能被換掉…
當然直接相關的人員也絕不會只有八個月而以~
XDD
跟他同梯真的很幸運
至少那一年軍法官是暴量錄取~~XDD
你還是沒回答死的是吳敦義的兒子會如何?陸軍總司令下台?還是三軍總司令都換人?以你的說法八個月當然是不公平的!那洪案又該判多久?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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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 78075 的帖子

你也沒回答我陳致中當兵當死的話該怎算

憑什麼要別人先回答你?
開帖的人不是該先幫忙回答問題嗎?

再說當初是誰在唉要廢軍審?
又是誰說對司法有信心?
判決不如己意就是司法不公?
那所有的法官都不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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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 mesia 的帖子

那一年軍法官錄取人數確實比以往更多,而且成績也更低
而且隔年錄取人數比起其他年也低許多
而過去軍法官人數在錄取上並沒有特別的波動就那兩年…
當然這種事去問相關人員都只會得到一個標準說法無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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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的刑度都不高
大部份都裁以最高刑度的1/5左右
加上審案速度慢若再被上訴等到真正判決確立時都不知過了多少…

以洪案來說家屬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告民事
雖然他過去可能沒上過班
但薪資可以參考同系學長
以洪生二十出頭的年紀再加上國人一般可以工作25~30年以上的工作時間
再加上他還有父母要奉養
求償個千萬以上算是小意思
關不太到人至少也讓他們破大財

總之,死掉的人是不可能再活回來
而懲罰也不是只有關起來一種選擇…
至於司法改革…一條命是難以推動的
更重要的是,掌管相關權力的人有足夠的腦袋去推行改革?
別因為要改革就胡亂生一個改革法然後再來不斷修法…
只會修成四不像

台灣政治圈有幾個是心中有百姓的…
又有幾個是整天掛著平安符求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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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ujian1314 於 2014-3-10 00:48 發表
台灣司法的刑度都不高
大部份都裁以最高刑度的1/5左右
加上審案速度慢若再被上訴等到真正判決確立時都不知過了多少…

以洪案來說家屬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告民事
雖然他過去可能沒上過班
但薪資可以參考同系學長 ...
補一充一些…
個人是覺得台灣人目前的思維還是局限於關多久…
但關久一點又如何?
關再久也不過是將加害人暫時拘禁起來
然後呢?
三年五年出獄後被害人或家屬就心安了就平靜了?

雖然財產罰也不一定就能讓被害人獲得怎樣的平靜
但至少也獲得一些實質的補償
也讓加害人多一道懲處
甚至讓加害人在目前或往後的生活品質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限縮
別讓人老以為頂多關一關就算了
然後出獄後又變成累犯…

於其抗議法官刑度太輕還不如推動懲罰性的財產罰
為了避免爛訟,可以只加重明確過失、惡意犯行的財產罰不必全部加重…
坦白說台灣的司法不論刑度或是罰鍰都不足以讓人心生畏懼
才幾個人的小島竟然能庭訊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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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ujian1314 於 2014-3-9 23:14 發表
那一年軍法官錄取人數確實比以往更多,而且成績也更低
而且隔年錄取人數比起其他年也低許多
而過去軍法官人數在錄取上並沒有特別的波動就那兩年…
當然這種事去問相關人員都只會得到一個標準說法無異常
那是當然的阿!哪有可能會說"對阿!因為陳致中的成績不及格,所以只好增額錄取"
哪個傢伙會白目成這樣啊?要是真的有那也真的是奇杷了.
早知道我當初就保留預官資格,入伍受訓以後就是個少尉
混到現在就算再怎麼爛也有一顆梅花掛在衣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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