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3-10-2 13:10 發表
扁時期復建?
是因為大法官釋字520號解釋出爐才不得不復建,
因為D黨在立院並非多數才致如此,
現在竟把核四問題賴在扁政府頭上?
深藍選民真的就沒有一點擔當嗎?
這麼說的話只要馬政府再次申請大法官解釋然後就可以繼續建核四
然後就不算是馬政府的問題了嗎?
我請問這動作有意義嗎?大法官釋字520號解釋結果在扁時期是要復建
難道大法官釋字520號解釋結果在馬政府時期就會變成禁建嗎?
我想你應該不這樣認為吧!還不是照樣會把棍子打在馬政府頭上!
所以呢?你這邊提的大法官釋憲不過是個推卸責任的藉口罷了
而且"立院非過半"這個理由已經被78給用到變成藉口了,你還想繼續用嗎?
擔當?何謂擔當?做錯就趕快找個看起來不可逆的理由就比較有擔當嗎?
當你說出"立院未過半"這五個字的時候就已經認為民黨沒擔當了